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9 13:12:46 403 人看过

一、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探讨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时,需要明确一个原则:即使被损害的财物是不合法的,损害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不合法的财物依然有其本应合法拥有的物权人。

1.如果小偷盗取了他人车辆,而随后车辆被他人故意损坏,损坏者仍需对车辆的原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应当被查缴收归国库的非法财物,如公安机关、工商机关或海关扣押的物品,故意损坏者仍需对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论财物合法性如何,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审判标准

关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审判标准,各地在实施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以福建省为例:

1.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根据不同的数额标准,犯罪者将面临不同的刑罚。具体而言: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等。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但如果是故意毁坏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2)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3)但需注意,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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