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51:03 264 人看过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是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并提高物业管理质量;获取小区物业规划信息,了解会所、停车场、屋顶、花园的产权情况,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继续融资的方案等,如果没有业主大会,上述权利就无法实现。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业主委员会是决策权,业主委员会是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执行机构。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无权独立作出重大决策,这就保证了社区事务的权力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不会被某些人控制。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哪些权利?

下列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并经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2/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通过:(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和业主会议事规则;(2)撤销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3)作出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及续期。也就是说,小区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无权代表全体业主决定重大问题。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代表业主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对抗性的,而是一种平等、互利、共赢的契约关系。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社区,经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协议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资金来源在业主委员会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通常包括基本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文件柜等)的购置费、复印制作文件和宣传资料的费用,以及业委会办事员、委员的基本工作补贴(如交通、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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