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选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1:32:28 80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进行选举。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程序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小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1、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4、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5、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6、书面申请备案。

二、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三、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哪些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一、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1、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2、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
    2023-04-12
    402人看过
  • 能否通过等额选举来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等额选举。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真能代表业主吗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作出了许多特殊的规定:在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必须代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为未来的业主管理房地产。可是,如果不是单位购房,要想把来自五湖四海的业主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问题。在许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空前热心,他们通过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活动,拼凑出业主委员会,然后与业主委员会串通一气,损害业主的利益。可怜的业主们,花费毕生的积蓄购买的商
    2023-07-13
    364人看过
  • XX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方式:为保证业主独立、完整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本次换届工作采取书面选举方式,先由各栋业主选举本栋的业主代表,再由各栋的业主代表作为本栋业主的代理人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二、业主代表的产生:1、各栋业主以书面方式选举所在栋的业主代表。2、考虑面积、业主户数等因素,群苑阁、群翠阁、群芳阁每栋选举两名业主代表,九洲一期、二期每栋选举一名业主代表。3、在选举前,应了解换届前的业主代表的基本情况及本人意向,如有客观上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如物业已出租等)、或本人不再愿意连任等情形,应先酝酿候选人。4、在选举前,应将换届事项、原业主代表基本情况、候选人基本情况等在各栋公告(格式另附)。5、为保证业主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每户业主填写一张选举表(格式另附),可以选择同意原业主代表连
    2022-04-04
    409人看过
  • 欠费业主能当选业委会委员吗
    一、欠费业主能当选业委会委员吗拖欠物业费用的住户仍遵循法律条款享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在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后,他们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选举出结果的三十天内,向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级别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申请,以确保其合法性。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资格,首要关键因素在于其身为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通过业主大会由绝大多数业主共同表达意愿作出的决定来产生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对此进行干预。撇开欠费不谈,这仅仅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经济纷争,本质上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拖欠费用的业主同样拥有参与选举并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
    2024-04-05
    280人看过
  • 欠费业主可参加业委会选举吗
    当然不可以,首先,从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来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一、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什么条件和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
    2023-06-27
    391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以下10条:(1)领导、组织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3)宣传教育选民积极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回答选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4)公布选举日,造册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受理选民登记中的问题并作出决定;(5)做好选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组织工作,确定并公布候选人名单;(6)宣传介绍候选人,召开和主持候选人的演讲大会;(7)做好投票选举所需的票箱、选票、委托投票、秘密写票处、代笔处、选票发放处等准备工作,确定并公布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投票地点和投票时间;(8)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投票工作,认定疑难选票,组织公开计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向乡镇和县级民政局上报当选名单;(9)、总结、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并移交新一届村
    2023-04-24
    264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什么主持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的简介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
    2023-07-24
    168人看过
  • 应该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开发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
    2023-02-24
    355人看过
  • 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怎么办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
    2023-02-16
    224人看过
  • 能否将多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合并选举一个新的委员会?
    同一小区不能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
    2023-07-06
    485人看过
  • 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对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名单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选民名单案件有些特殊,既不是普通的民事案件,也不是行政诉讼案件,更不是刑事诉讼案件。选举委员会不是普通的民事主体,也不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是隶属于人大常委会的一个临时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七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放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上级选举委员会领导。可见,选举委员会不隶属于政府,也不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但是,选举委员会又是代表着国家在行使选举的组织管理权,因此,选民名单案件既不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也不是典型的行政案件,而是边缘性的、混合性的纠纷。据此,将选民名单案件作为民事案件来处理,或者由行政审判庭审理都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5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
    2023-06-06
    10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有权推荐1名候选人;代表的表决权每增加10%,可增加1名候选人;2.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下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推荐的候选人应在业主大会举行之日2日以前持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联名推荐的推荐信、证明有10%以上表决权的书面文件、本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联系方法向建设单位申请候选人登记;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业主推荐的候选人应在业主大会举行之日2日以前持前述文件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候选人登记。候选人逾期申请登记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登记。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受理候选人的登记申请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已经登记的证明。
    2023-06-08
    328人看过
  • 业委会委员选举票数不过半合法吗
    一、业委会委员选举票数不过半合法吗按照送举法的规定,选举会议,应该达到参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当选票数应到会人数的百分之五上,才能当选,如果低于五十以下票数当选,算不合法,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二、什么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它第一提出了业主大会这个概念,并且还把名称为业主委员会的小组,确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的法律地位。三、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
    2023-06-08
    228人看过
  • 选举业委会委员没有过半能通过吗
    一、选举业委会委员没有过半能通过吗按照规定来说是没有效的、要重新进行选举投票。二、业主委员会如何选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以下两种产生的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三、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
    2021-09-07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5-19
      1.发起筹备:需要征集5%(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以上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2.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予以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宁波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3.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根据现在的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第1,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才能保证不被分化瓦解;第2,筹备组长应
    • 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1、有资格。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
    • 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需过半数业主同意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8
      作为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的关键角色,业委会的成立需要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且在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正式运作。 为确保业委会的成立以及推选适当的委员人选,参与表决的单位建筑面积必须过半数的业主之间达成共识,且参与表决的业主数量亦须达到这样的过半数量才能生效。 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决策对于全体业主具有强制执行力。 《物业管理
    • 村委委员如何举行选举委员会举票贿选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6
      《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
    •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委员会应怎样选举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由居住区所有有权选举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的选举代表选举产生。由居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