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变更承租权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1:23:10 194 人看过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

一、公产房所有子女都有承租权吗

公产房所有子女不是全部享有承租权,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其它亲属享有附带条件的承租继承权,但子女都在外地一般不应再享受承租继承权。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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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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