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工能做会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1:23:03 289 人看过

劳动派遣工能做会计,但是只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做会计。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一、劳动派遣的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二、劳动派遣的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单位工会福利吗
    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因此能享受单位工会福利。一、劳务派遣教师怎么维权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被派遣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等问题。如果有试用期的,应该约定试用期的时间和工资报酬等内容。特别是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尤其要注意。对于劳务派遣协议,由于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所以劳动者主要起监督作用,主要注意劳务派遣协议的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和内容、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如果出现违法的内容,应该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二、劳务派遣会有年终奖吗劳务派遣有年终奖。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
    2023-04-02
    30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在哪,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一、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在哪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
    2023-02-20
    93人看过
  • 派遣工能否按照劳动法加班?
    派遣工的加班费,应该由用工单位来支付。派遣工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同样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因此派遣工加班应该获得加班费。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作好吗首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转正式员工派遣期间是否计入工龄
    郭某2002年加入国内一家先进的手机生产企业,担任地区销售代表。2005年,该企业决定将市场销售部门80%的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为了平息正式员工被转换身份的不满,公司决定按照高于法定标准,即员工每工作1年支付1.5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向愿意继续留任的员工支付身份转换费。同时,公司承诺,如果工作业绩能够连续3年取得优秀,还将让他们重新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并取得股份。郭某选择获得补偿并继续留任,从此劳动关系被转移到一家大型劳务派遣公司。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人脉积累,自2006年至2008年,郭某连续3年被评选为优秀员工。2008年底年终考核结束后,手机生产公司正式与郭某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股份。2011年,由于公司销售部门重组,公司决定与郭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郭某同意了,但双方在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上产生了分歧。郭某认为自己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加入该公司,经济补偿
    2023-06-09
    22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什么标准计发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
    马某于2010年9月起入职某劳务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将马某派遣到某机电公司从事油漆工工作。由于用工单位工作量不饱和,劳务公司支付给马某的部分月份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马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劳务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其工资。在用工单位出现工作量不饱和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什么标准计发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通过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利。劳务派遣用工作为我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其劳动报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9
    72人看过
  • 分包给别人做包工程,能派遣工人劳务
    对外承包工程的,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派遣劳务人员到承包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能否做鉴定建筑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
    2023-08-16
    414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做什么工作的?
    劳务派遣工适合下列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一、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只要有工作交集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约定期限最多为六个月。“临时性岗位”是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家政策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差别在待遇上已经不大。二、劳务派遣工是否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工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
    2023-06-23
    422人看过
  • 劳动派遣工作人员有编制吗
    一、劳动派遣工作人员有编制吗如果是公职单位,劳务派遣的人员属于服务购买,没有机会转为编制的。如果是企业,作为劳务派遣干活的,表现优秀的话,用人企业也是会考虑转为正式员工。二、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应当告谁?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用工单位往往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推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三、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协商和解(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
    2023-04-13
    26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会处理派遣工的劳动仲裁请求吗?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有关的工作记录、出入证和工作服等证据。发生劳动仲裁后,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可以这么做。如果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就必须准备以下证据: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或银行发工资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有关的工作记录、出入证和工作服。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
    2024-01-23
    200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计入工资总额吗
    如果用人单位直接向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直接工资,则构成职工工资总额,一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所述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限额的基数。如果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取得发票入账,不构成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不作为相关费用计提限额基数。一、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1、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它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3、基本医疗
    2023-03-01
    402人看过
  •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
    一、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用工单位也不能乱扣工资,公司乱扣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二、劳务派遣的特征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和以往任何形式的劳动生
    2023-04-28
    271人看过
  • 异地派遣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又称异地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将其派往另一地区的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具体是指哪一层级的行政区域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用工单位所在省适用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即为用工单位所在的省的标准;用工单位所在的县、市,针对特定行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同样应当适用该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的劳动报酬支付义务1、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023-07-09
    279人看过
  • 派遣工劳动合同签多久
    第一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在本法实施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据此,至少应该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一、派遣工劳动合同签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由此可知,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可以合意解决。二、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几年
    2023-06-27
    44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派遣工伤
    被派遣老东镇在工作中遭受工伤的,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事故找哪个部门处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多
    2023-03-26
    19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所能将被派遣劳动者回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一、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签?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1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越来越多,但国家对这一块的规范还不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也不完善。所以,很多劳动者对劳务派遣存在很多疑问。那么,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签?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劳务派遣的四大基本原则是什么?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路韫韬律师解析。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 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派遣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
      1、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3、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
    • 劳务派遣费金额计提会计分录怎么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劳务派遣公司工资计提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付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 结转工资: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等(这个看劳务人员是做什么的,具体归口对应的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付社保费:借其他应付款-派遣单位贷银行存款
    • 劳务派遣员工受劳动法保护吗劳务派遣员工受劳动法保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4
      1、劳动法中对派遣制员工有保护的,劳务派遣的员工同样适用劳动法的。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