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买房需要谨慎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9:40:37 146 人看过

随着房价的逐年攀升,为了分摊买房压力,现在很多情侣和夫妻都会选择共同买房偿还房款。但通过这种方式买房与个人买房存在着不同之处,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掌握好这几点的话,可以提高贷款额度,还可以充分利用好公积金省去不少贷款利息。

夫妻购房准备要双份

房产是大宗交易,双方共同买房更要注意沟通,因沟通不当后买房时闹得不欢而散的情侣比比皆是。但买房子是奔着过一辈子的去的,总不好因为房子而耽误了过一辈子。另外,既然是夫妻双方共同买房,需要的证件就比单个人买房需要的更多,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如果不是本地居民,在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情况下是不能享受相关优惠的,只能按照非本地居民政策对待。所以买房前要根据各人情况取好经。

夫妻买房交易流程需谨慎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之后的贷款更是给不少初次买房的夫妻除了难题:如何确定主贷人?

到了这个问题上有些网友就存在疑问了,究竟主次贷人对贷款办理有哪些影响呢?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即主贷人。主贷人的确定关系着贷款额度、利率、年限等方面,建议在签订合同时,选征信记录较好、收入较高较稳定、年龄偏低且为本地户籍的一方。

夫妻买房需知悉风险

说到风险争论多的就是产权的归属问题,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买房,共同还贷,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会视为产权共有,一旦婚姻生变,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对产权和债务进行分割。而对于现在认房又认贷的城市来说,婚后贷款买房双方名下都会存在贷款记录,这方面的影响大家也要提前知悉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贷款相关文章
  • 终止合同需谨慎,注意哪些问题
    一、终止合同需谨慎,注意哪些问题终止合同需谨慎注意的问题如下:1.合同终止后,合同的法律效力即终止;2.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再收合同关系的约束,无需再履行相关义务;3.合同终止的结果可以基于约定或法定因素而产生。二、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终止合同的责任承担有哪些情形终止合同协议书的责任承担的情形如下: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将
    2023-09-13
    168人看过
  • 出售夫妻共有房屋需谨慎
    王某与张女士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在市区投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准备在房价上涨后出售。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为王某,张女士作为共有权人。2007年8月,王某通过中介和刘某签订购房协议,刘某向王某支付定金2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同年10月办理产权变更,交付剩余房款。后来,因为房价上涨,张女士以王某卖房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不同意卖房。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双倍返还定金。律师分析:王某与张女士的房屋系夫妻共有。对于共有房屋,卖方在出卖时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就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在二手房纠纷中,常有共有权人以出售房屋时没有征得自己同意,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定金合同也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是担保卖方能够如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共有权人中的一人收取定金后,应尽量说服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否则应适用定金约定,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如
    2023-06-10
    376人看过
  • 买二手房时需要谨慎哪些房子不能买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我国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证明,因此在未取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新建的各种建筑物,主要是指房屋。从违章建设人有无土地使用权的角度来讲,违章建筑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二是在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从法律上来讲.还不能确定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这样的房屋是无法进行转让的,此种房屋一旦转让.可能会因卖方不具备对房屋的处分权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救,或在房屋过户时遇到障碍,从而屋法实现房屋交易。2、违章建筑的房屋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这两种情况下建设人均不能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还可
    2023-12-16
    252人看过
  • 新手买房要谨慎哪些问题,买房三大保值标准又是什么
    对于大部分中国人而言,房产可能是这辈子最大的消费品。很多人买房前会看大量的小区楼盘,仔细斟酌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离父母近不近、是不是教育地产、交通方便与否、户型装修是否实用等等。从消费品的角度而言,这些因素很实在,也都应该考虑在内。1、谨防低价房陷阱随着楼市销售旺季到来,楼市出现了一批低价或者是特价房源。其实市面上有一些房子先天就存在硬伤,所以其定价往往比周边同地段的房价要低。面对较大优惠折扣时,购房者要多留心。对楼层、朝向、户型、通风、采光等方面“先天不足”的房子,购房者要综合衡量、慎重选择,在选房的过程中多看,多比较,在验房时仔细检查住宅设备、设施,降低购房风险。另外,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厉调控,不可否认一些项目资金情况出现了问题,这时候买低价房需要注意项目是否有烂尾风险。但是否会烂尾,一般购房者不易辨别,不妨请教专业人士,或者查一下开发商的前身,其之前开发的房子是否存在重大的问题。2、买房
    2023-05-04
    79人看过
  • 买卖夫妻共有二手房需谨慎要两人同时签字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通讯员周红张婷婷)昨日,海淀法院公布了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的误区,提醒消费者特殊要求一定书面约定,购买夫妻共有房屋,应要求售房的夫妻共同签字。网签“低价合同”不能避税王先生购买了张女士一套价格300万元的三居室,约定由王先生支付全部税款。为避税,双方约定网签合同时将房价降为120万元。但事后张女士“反悔”,要求按照购房款全额纳税,王先生诉至法院。海淀法院认为,低报房价避税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行为无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特殊要求写入合同徐女士来自外地,户口为单位的北京集体户口。徐女士称通过中介购房时要求能将户口迁入所购房屋。事后,徐女士得知其购买的房屋没有在公安局户籍科备案,无法迁入户口。徐女士起诉中介违反落户承诺,中介公司则称根本没有这个承诺。海淀法院认为,徐女士没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的承诺,驳回其诉求,并建议,购买房屋时,如有落户等特殊要求,应在书面合同中体现。
    2023-06-04
    491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需谨慎验收质量时遗留问题要解决
    一手房验收房屋质量是关键。而对于二手房,有人提出,二手房多是业主住过多年的,应该不存在什么大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就不用验收了呢?对此,专家认为,购买二手房同样需要验收,并且由于二手房涉及前业主的很多遗留问题,因此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查验。合富置业市场部负责人认为,与购买一手房相同,二手房也需要查看房屋质量,并且最好在看房时就将这些问题弄清楚,具体包括四个大方面:一是查看龙头及下水道是否正常,可以将水龙头放到最大,检查水压和排水速度,然后朝各个下水处灌水,看声音是否正常,地上有没有积水。特别是卫生间,有些老房子,由于建造时防水就做得不够,或者是业主装修不当,很容易产生渗水问题,购房者可以到楼下的人家询问一下。其次是查看墙体、天花是否有裂缝、水印。阳台与房间之间的墙体的裂缝尤其需要注意。对于一些购房者提出装修过的房子很难检查这些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如果墙体问题影响到了使用,那么即使装
    2023-06-10
    169人看过
  • 打房地产官司需谨慎处理的问题
    1、发生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无效情况下,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2、对于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对房地产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何打赢房地产官司?1、查主体资格。查清开发商是否依法具备经营房地产的主体资格。所谓主体资格,就是依法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关于主体资格,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有详细解释,当事人可以从中查询到相关的法律规定。2、查“五证两书”。“五证两书”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
    2023-07-06
    487人看过
  • 大产权变小产权是买房置业需谨慎的问题
    1、什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主要有3种解释:一是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产权分割而来。二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这种房屋的产权不是由国家颁发,而是由乡村一级政府发放产权证,也叫“乡产权房”。我国实行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2、为什么会有小产权房?大中城市房价过高是产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由于大城市人口流入较多、土地供应有限等原因,不少大城市房价一路高涨,小产权房存在大量现实的购买群。另一方面,小产权房是农村集
    2023-04-21
    72人看过
  •  谨慎购买这些房屋
    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注意以下类型的房屋不要购买: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解困房、回迁房、安居房、限价房、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等,这些房屋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晰或无法办理外销许可证等问题。消费者应该选择有外销许可证的房屋,以确保购买的商品房是合法的。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注意,以下类型的房屋不能购买:1.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2.公租房。3.经济适用房。4.限价房。5.解困房。6.回迁房。7.安居房。8.限价房。9.公租房。10.人才公寓。(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 哪些房屋不能购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房屋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购买房屋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房屋性质:房屋性质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不同性质的房屋在购买条件及价格上有所
    2023-08-20
    284人看过
  • 买房签约一定要谨慎哪些事项
    1、五证两书购房者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五证两书代表开发商有资格卖房(能交易、有产权)、房屋质量通过国家标准(房屋质量达标),是您此次购房的基本保障。购房指南:①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②两书:《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看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是预付款,是总房款的一部分,它只意味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却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当然,如果合同不成立,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定金俗称“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3、注意面积约定和各个面积的含义面积约定:签订合同时,除了要在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
    2023-06-13
    215人看过
  • 返乡置业要谨慎哪些买房骗局
    第一个坑:杀熟很多人买东西喜欢找熟人来买,认为这样做买到的东西品质有保障,能拿到更大的优惠。买房时也抱有这样的心理,觉得有熟人卖房能更加便宜,有更好的户型楼层供自己选择,心想着自己能捡到便宜。但是!但殊不知现在人心不古,熟人之间背地里捅刀子的不在少数。虽说要用善意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但留个心眼总没错,尤其是像买房这样的大事,这可是随随便便就能花掉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呢!第二个坑:画饼充饥在走访一些楼盘时,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销售人员站在沙盘外指点江山,说这里将来会有学校,那里将来会是商业中心,这边规划了车站、高铁、飞机场,那边又规划了公园、广场、风光带。但是!这些都是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是开发商手里的一张设计或规划图纸。等你买了房,也许当时售楼人员承诺的种种配套要么没有要么变了样。给钱容易要钱难,你觉得到了这时候你付出的大笔购房款还能轻轻松松的要回来吗?第三个坑:广告里都是骗人的走
    2023-06-13
    194人看过
  • 购买售后公房需谨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由于售后公房原属福利用房,往往具有居住人口多、户籍混乱、同住人不明确等问题,一旦某个环节出现差错,则会出现纠纷,上述案例即出现了同住人“搅局”主张权利的局面。因此,在购买售后公房前,有必要先了解有关售后公房的法律规范和政策。为推动住房改革,我市于1994年、1995年先后出台实施了两个方案。两者的相同点在于均需要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协商一致确定产权人;两者的区别在于:如果按照94方案购买公房,没有登记为产权人的原承租人、同住人、职级人、工龄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产权,成为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如果按照95方案购买公房,承租人应当和同住人协商确定产权
    2023-05-05
    158人看过
  • 买卖农村房屋需谨慎
    来电显示:我是xx一村民,2011年上半年,我把自己的房屋卖给一名城市居民,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金额为15万元,买方暂支付1万元购房款给卖方。可现在买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亦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剩余购房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我想问自己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能不能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购房款?xx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答复:农村房屋买卖已经是农村普遍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以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目前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大多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是买地,在房
    2023-06-09
    198人看过
  • 离婚买房结婚需谨慎
    假结婚买房离婚,房产也应按照夫妻一方或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只要进行结婚登记,二人的关系就为夫妻关系,对于房产的具体判决如下:1、若房产为夫妻一方财产,则另一方无权分割。2、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女方、子女、无过错方利益进行判决。假结婚去中介介绍可以离婚吗?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并不等于离婚,不管当事人双方是怎么约定假结婚的协议内容的,只要经过结婚登记的,就成立了民事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结婚登记后,要想离婚的,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离婚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
    2023-07-06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 更多>

    #住房贷款
    相关咨询
    • 夫妻财产给子女需谨慎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24
      张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购买了二套房屋,生育一子如今19岁。2007年5月双方感情破裂,于是达成了协议离婚,但是双方对于这两套房产归谁所有产生了分歧,经过协商决定房子归儿子所有,并且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位于某处的房产两套归儿子某某所有,双方凭借此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   要说这房子归到儿子名下,作父母的应当是心甘情愿、无可厚非的,但是因为张先生的再婚新的问题又发生了。这结婚就得有房子住,
    • 返乡置业需谨慎哪些买房骗局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8
      第一个坑:杀熟。 很多人买东西喜欢找熟人来买,认为这样做买到的东西品质有保障,能拿到更大的优惠。 第二个坑:画饼充饥。 第三个坑:广告里都是骗人的。 所以买房一定要实地考察,把相关资料保留,在签订合同时把开发商宣传的内容填入合同中。 第四个坑:内购。 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这样的房子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个坑:零首付。 第六个坑:便宜没好货。 第七个坑:认清代理商和开发商很重要。
    • 购买小产权房需谨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购买小产权房需谨慎(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
    • 购买什么二手房需谨慎?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5
      1、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2、承租公房。 3、房改中取得的部分产权或有回购限制的房屋。 4、经济适用房等限制上市交易的住房。 5、涉及共有产权的房屋。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七、涉及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过户的房屋。八、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子。九、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十、正在出租的房屋。
    • 房屋转租哪些事项需要谨慎注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房屋转租要注意下列事项: 1、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他费用。 4、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