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12:09 353 人看过

律师说案

2000年底,被告环球公司在取得开发北京市罗庄H-4-48X土地建设的全部手续(包括2000规划建字130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开发建设并销售某小区1至3号楼的商品房。2002年1月21日,环球公司作为出卖人与买受人林宇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林宇森购买某小区第3座首层08号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5%向买受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林宇森如期按08号住房的实测面积向环球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2786450元,环球公司亦于2002年2月28日如期向林宇森交付了08号住房。但之后环球公司迟迟不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虽经林宇森多次催促,亦始终未按合同约定,协助林宇森取得所购房屋的房产所有证。林宇森后来得知,环球公司之所以不能按约办理产权手续,是因为环球公司开发的部分房屋超出规划设计,为违法建筑,无法取得规划许可证。2005年6月,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林宇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环球公司立即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39322元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以案说法

庭审中,环球公司辩称:林宇森确实购买了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虽然有部分建筑面积超出规划,但我公司均及时向行政机关交纳了罚款,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规划许可手续未能及时取得与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关,我公司并无主观过错。该楼盘长期无法取得产权证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我公司,而是因为相关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对加层、绿地等问题认识不一所致。现我公司已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正在办理大产权,以后会及时为林宇森办理其所购商品房的产权手续。因我公司并不存在主观过错,且林宇森从未向我公司主张过违约金,已超过诉讼时效,故不同意向其支付违约金。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因环球公司在未取得3号楼加层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加层部分,导致实际建设的总面积与审批确认的总面积值不相符,故不能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手续,亦因此不能办理各套商品房的权属手续。后经环球公司申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2003年6月23日制作(2003)规补字第X64号《关于原则同意补办规划手续的函》,函告环球公司在接受行政处罚、与北侧单位达成书面协议、与被遮挡住房达成书面协议、将北侧市政道路代征地予以清理腾退后,即可补办规划手续。2003年7月28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作京规行决字(2003)第005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某小区3号住房实际建设规模超出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规模的6334平方米已构成违法建设,决定进行处罚处理,罚款金额2533600元。当日,环球公司全额交纳了罚款。之后,环球公司亦分别与某小区北侧的小区开发商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受遮挡的某小区的住户逐一达成补偿协议,并与基础设施规划处、市政交通等涉及对北侧市政道路代征地处理的行政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即将该地作为某小区北侧市政路绿化方案的组成部分,维持现状,作为某小区北侧的绿化带及停车场。2005年5月9日,环球公司最终取得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5规建字023X号,确认建设规模76414.49平方米),并于第二日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于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始办理房屋初始产权登记手续。

因此,人民法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林宇森与环球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无违法之处,故该合同合法有效。林宇森与环球公司均应按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依据双方的约定,环球公司确实负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义务,如因环球公司之原因未履行义务,造成林宇森无法及时取得所购房屋权属证明的后果,则应按林宇森已付房款的5%支付违约金。现依据双方的证据,可以确认环球公司在协调并取得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虽然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但其在未取得加层建筑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即擅自开工建设,是最终导致形成违法建设、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及林宇森长期无法取得产权证明后果的根本原因,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现环球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理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向林宇森支付违约金。就诉讼时效一节,虽然林宇森在向环球公司主张时未明确提出索取违约金的主张,但其持续向环球公司主张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行为,已足以表明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思表示,足以产生中断林宇森主张违约金诉讼时效的效果。故法院对环球公司有关诉讼时效的抗辩事由不予采信。鉴于环球公司现已向相关部门提交所需手续,并开始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法院对此不再另行确认期限。待环球公司取得房屋初始登记后,应及时协助林宇森办理所购房屋的权属登记,林宇森亦应予以必要的配合。环球公司履行协助办理权属登记证明手续的限期,将由法院酌情确认。

于是判决如下:一、环球公司在取得本市海淀区罗庄南里某小区一到三号楼的初始产权登记手续后的三十日内,将为办理北京市海淀区罗庄南里某小区三号楼首层08室住房权属登记所需的,应由环球公司提交的全部材料交付行政主管部门,逾期不提交的,则以总房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林宇森支付自逾期之日至实际交付上述材料时止的逾期赔偿金;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环球公司向林宇森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三万九千三百二十二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平房能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一、什么是平房平房是只有一层的房子,区别于楼房,现多指屋顶一般为平顶的钢筋水泥结构的一层房屋或四合院等非两层、两层以上的房子。北京朝阳和通州边界的垡头或昌平一带有许多平房,平房基本已经开始被年轻的一代抛弃了,可老辈人却比较喜欢平房。平房环境及卫生条件不是很好,如果不大加整修,感觉会远不如楼房,不过水电费要比楼房省,可买煤就比供暖麻烦了些。二、平房能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平房是1999年前建造的,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地级调查档案,如能查到档案,可办理纯土地不动产登记;平房是1999年以后建造的,如持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且有批准档案,可办理纯土地不动产登记。居民持有《土地证》后,一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
    2023-06-15
    204人看过
  • 逾期交房、办证迟延(不能)责任归向何方?
    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到的问题最多的可能要算逾期交房、办证迟延(不能)这两种情况。可以说,很少有哪一个楼盘在交房的时候是顺利的,业主是心甘情愿接房并赞美房子好的。当然这中间有许多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开发商的不诚信经营行为应当要算主要原因。毕竟,作为单个小业主而言,能够购买其房子已属不易,更不可能知悉开发商在修建过程中的运作模式和细节问题。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信息永远是不对称的、地位永远是不平等的。强者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侵犯弱者的利益。这个很象进化论中弱肉强食的规律,一个简单的进化论原理却在现实社会演义得惟妙惟肖。许多小业主在买房后叫苦不迭、骂爹骂娘。其实,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强者恒强,弱者恒弱。逾期交房是最常见的房产纠纷。购买期房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风险,而长期不交房,业主面临的风险和经济损失就会扩大。所以,政府示范合同文本中一般约定逾期90天以上业主就可选择退房。但现实中,开发商一般会采取
    2023-05-03
    467人看过
  • 延迟缴纳罚金或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
    一、法律依据1、《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二、法律后果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
    2023-03-29
    460人看过
  • 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注销事项时,如何办理产权登记
    61.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作用是什么?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已办理相关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反映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和企业基本情况的变化,使政府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真实状况,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62.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出资人的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经营收益和国有出资人收益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情况;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63.如何开展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应当于每个公历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在办理工商年检登记之前,向
    2023-05-03
    206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登记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一、无权代理人是谁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无权代理有效与否,法律不仅要考虑本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
    2023-03-02
    302人看过
  • 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是要受处罚的,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现摘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
    2023-05-04
    136人看过
  • 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为何不可或缺?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通常出现法律文书函告中。一方当事人表达虽然做出了某种行为、行使了其部分权利或原谅了对方当事人的违约,但不想放弃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行为人现在所实施的开除行为,不意味自己已经放弃对被开除者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权利。这种表述在一些反对、抗议和追究责任的文书中时常可以看到,但除了可以表示气愤情绪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贷款人的哪些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贷款人有以下行为的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1、贷款人违反规定代垫委托贷款资金的;2、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的;3、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自营贷款或者特定贷款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或者对委托贷款在计收手续费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
    2023-07-07
    151人看过
  • 迟延办理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应否承责?
    问:2003年1月5日,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其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04年5月15日,同时约定该公司于2005年5月15日前办理完毕产权证。但该公司将房屋交付给我后,直到2006年7月12日才将产权证交给我。请问,我能否要求该公司承担拖延办理产权证的责任?答: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据此,某房地产公司迟延为你办理产权证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你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你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你可以按照已付
    2023-04-22
    446人看过
  • 未按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的如何承担责任
    摘自甄*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孙*林主编)律师提示:如果购房者个人原因造成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则责任自己承担,当然开发商也无权就此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未按期办理好产权过户登记的,开发商如何承担责任呢?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按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即预售交房后90天或现售签约后90天)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从而赋予了买受
    2023-05-03
    142人看过
  • 有哪些不承担责任的延迟交货情况,延迟交货免责条款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是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该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该房屋是违法建设的,但由于无法提供相关文件,无法交付给买方。开发商拒绝入住,因为买方不付款。主要是指开发商因买受人未缴纳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房产证代理费等由买受人代收代付的费用而拒绝让买受人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入住。(3)开发商出售或购买多套房屋,致使无法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4)开发商本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但由于工作失误,延误了通知购房人接收房屋的时间。(5)购房者认为房子有质量问题而拒绝入住。主要是指购房人在收到房屋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者装修标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拒绝接受房屋的现象,进而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能发生的客观情况。不
    2023-05-08
    156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确定登记办法吗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一、卖房子要办哪些手续个人卖自己私有的房子,一般要办的手续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申报交易价格;2、缴纳税费;3、协助买方到房子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二、办理房产证一定要本人去吗办房产证过户,一般需要本人前去,但是也可以由他人
    2023-02-21
    104人看过
  • 迟延办理房产证多久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迟延办理房产证90日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开发商延迟办房产证应该承担以下责任:(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延期办证,购房者要求其承担延期办证违约金的,基本上法院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上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发展商不能以办好的房产证是抵押给银行而并不交给业主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期
    2023-05-05
    203人看过
  • 不动产预告登记法律理解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不动产的审核流程(一)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
    2023-02-18
    303人看过
  • 迟延履行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一、迟延履行能否主张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能主张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迟延履行的属于违约行为,迟延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
    2023-04-21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03
      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国不动产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须具备
    • 不按期办理土地登记有哪些法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不按期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每平方米土地十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的如何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孙洪林主编)律师提示:如果购房者个人原因造成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则责任自己承担,当然开发商也无权就此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未按期办理好产权过户登记的,开发商如何承担责任呢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按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
    • 未办理结婚登记,孩子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6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 发开公司办理房产登记延期,那产权登记延期违约金怎样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0
      简单而言:看购房合同的约定。有些是按户一次性给的,也有按照房款的百分比约定交房之日按天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