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内什么负担租赁物的维修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
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赁期间内通过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什么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这是由租赁合同的性质决定的。
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租赁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如为生产经营租赁机器设备、为商业贸易租赁营业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作为对价,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应当归承租人所有。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有什么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具体如下: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赁期间电器坏了谁修,租赁期间维修费谁负担
375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坏了维修费谁负
248人看过
-
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租赁物损坏了出租人有义务维修吗
369人看过
-
租赁期内应由谁来承担修理维修的责任?
430人看过
-
维修责任租赁期由谁承担
350人看过
-
租赁物维修义务的范围
418人看过
-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造成维修费用该如何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21、租赁期内,出租人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使得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承租人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关于租赁期内谁应负责维修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租赁期内,出租人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使得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承租人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
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融资租赁时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融资租赁时,当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时,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维修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并承担在自己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