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请求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2 09:25:07 105 人看过

一、代位请求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代位请求权的成立条件有如下方面: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如何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

三、代位请求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n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申请代位求偿的条件和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可申请代位求偿,具体如下:1、对方拒绝或不能赔偿损失;2、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3、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4、如果对方逃跑后记得车牌号。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索赔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方行为发生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方请求赔偿。关于车险可以代位求偿吗车险可以代位求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中华
    2023-07-02
    181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1、免除必须是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或者是书面;2、债权人放弃债权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达给债务人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免除必须是指向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和其他第三人表示免除
    2024-01-17
    259人看过
  • 成立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3)被代位人享有继承权;(4)代位人应当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2023-07-29
    85人看过
  • 生效条件有哪些?——合同约定方面的问题
    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有:1、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民法典》第一
    2023-07-12
    485人看过
  •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及其行使方法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方式:(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2)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2023-07-14
    62人看过
  • 有哪些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与方式
    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行使代位权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023-07-26
    472人看过
  • 代位请求权是如何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特征有哪些
    一、代位请求权是如何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特征有哪些代位请求权是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补充性。4、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如何的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怎么规定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
    2024-01-31
    333人看过
  • 车险代位求偿的问题
    代位求偿并不是在任何的情况下都能够使用的,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使用自己的这项权利。车险代位求偿权的第一点要求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第三方造成的,第二点要求是车主本人有追求赔偿的权利。满足了这两点之后车主在理赔的时候就能够使用自己的车险代位求偿权。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需要面签《“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如果是单位的话,要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2、身份证明材料。3、事故证明材料。4、损失情况证明材料。5、被保险人应亲自填写并签属《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如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一、我被代位追偿法院处理流程是什么?如果被代位追偿,是需要履行相关代位赔偿的。,一般是发生在债务人无法履行规定的债务义务时,债权方可以按照代位追偿的规定,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拒不赔偿的,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保险责任范围内
    2023-06-25
    253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代位继承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1-02
    398人看过
  • 代位权成立与行使的条件及代位权诉讼
    一、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假设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甲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诉讼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诉讼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无独三:可以追加债务人为无独三。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不得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数额。3、被告可主张的抗辩原债、次债的抗辩: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代位之债的抗辩:(包括主管、管辖)。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1、实体法上的效果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债务人对债权人、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2023-03-05
    487人看过
  • 代位求偿需要什么材料,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代位求偿需要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损失确认书、车辆修理结算单据等材料。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并且保险人有赔偿义务等。一、代位求偿需要什么材料代位求偿需要的材料包括: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责任对方为机动车方)、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责任对方驾驶员《机动车辆驾驶证》、责任对方车辆《机动车辆行驶证》、责任对方的保险单、事故证明(报案时没有提供的)、损失确认书、车辆修理结算单据、二、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
    2022-06-30
    207人看过
  • 有关抚养权法律问题,法官会问哪些方面的问题?
    在法庭上,法官可能会问以下几个:1、双方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生活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即使夫妻之间的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基本条件差别不大,也不代表没有差别。例如,一方的思想素质在争取儿童监护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素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儿童生活环境取证。处理离婚案件中儿童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离学校近,或者生活社区成熟,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最有利。当然,获得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会更大;3、孩子的意见很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认真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做笔录。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尤为重要。法官会强制执行孩子抚养权吗法官会强制执行孩子抚养权。在父亲和母亲已经离婚了的情况之下,法院把子女判决后交给其中的一方进行抚养,一定是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2023-07-11
    400人看过
  •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立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么构成的呢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
    2023-06-25
    135人看过
  • 行使代位求偿权有哪些必要条件
    一、行使代位求偿权有哪些必要条件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但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需要具备的条件: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4.代位求偿权仅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5.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该放弃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2023-10-26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债权人的代位
    • 代位求偿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条件又是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规定了法律的哪些要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三)须债务
    • 代位权怎样成立?代位权的四个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的权利; 因此,在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的设立条件包括: 设立债权代位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债权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有权存在。这里所说的权利,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