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忠翠与吴永清等继续履行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0:20:24 60 人看过

上诉人潘忠翠与被上诉人吴永清、{张0X}、原审被告{吴2X}继续履行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利川市人民法院(2003)利民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被告系兄弟关系,且相邻居住,原、被告原共建一楼一底房屋位于利川市胜利路,原告所有一间,被告所有两间,楼梯间和院坝共用。1994年,被告在整栋楼上加层(即三楼)并全部由其居住。1997年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进行地籍调查时,将原告后一间房屋12平方米认定为原、被告共有。2003年6月6日,原、被告双方因院坝有争议,经相关部门主持调解达成宅基地调解协议,协议中对12平方米的房屋变更为原告所有,院坝21.6平方米,由原告补偿给被告人民币3240元后归原告使用。2003年5月31日,经原、被告协商,双方达成地基买卖及房屋交换协议,协议约定:一、因乙方(即原告)需要修建楼梯间,自愿向甲方(即被告)购买天井内靠东头21.68平方米,即乙方与甲方共用阳台下的挑嘴为直线,垂直下面靠东所占的土地。按近期的土地价格计算,五天内将现金交付吴兴珏手中,天井内的隔墙以阳台下的挑嘴对齐;二、乙方在甲方四楼修建三间房屋与甲方以前在乙方三楼修建的三间兑换,建筑面积上的差数按造价进行补偿,房屋及楼梯建成后甲乙双方之间层层打隔墙,铝合金窗与木窗间的差价,在四楼房屋完工后补出;三、2003年5月前乙方修房所欠甲方的钱1120元与甲方送小孩上学向乙方所借的钱1900元相互抵消后甲方所欠乙方的780元由{吴2X}负责还乙方;四、乙方房屋后面临时搭的任何建筑物待房屋建成后拆除。协议签订后,双方已履行了协议规定的部分内容,但在原告按协议约定修建房屋的过程中,被告潘忠翠及其子以原告在修建房屋时将其第三楼房屋门堵住,致使其无法正常进入房屋为由,对原告修建进行阻止,故原告房屋修建无法完工,原告于2003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4000元。

原审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地基买卖及房屋交换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原、被告双方已按协议约定自愿履行了部分内容。就房屋交换而言原告将自己在被告房屋第三楼上加层的房屋(即第四楼)与被告在原告房屋上的第三层房屋进行调换,有利于原、被告双方的管理、居住和生活。被告擅自毁约的行为是错误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应允许原告施工,待加层完工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补价,并履行调换内容。原告在与被告协议达成后在被告的楼上加层时,被告对其进行阻止,致使房屋修建无法完工,原告虽有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因未提供计算损失的足够证据予以证实,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4000元损失的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原告在施工过程中虽有损坏被告房屋的事实,但被告亦未提供计算损失的足够证据,故被告要求原告赔偿5000元损失的请求,本院亦不予支持。据此判决如下:一、被告潘忠翠、{吴2X}应继续履行2003年5月31日与原告吴永清、{张0X}签订的地基买卖及房屋交换协议。二、驳回原、被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上诉人潘忠翠不服原审法院的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的事实有出入,认定楼梯和院坝共用不符合事实。原判对证据采信不当,作为被告的{吴2X},本身与原告就是串通的,对原告提交的任何证据,他不但不会有异议,反而千方百计地为其作伪证和辩解,{吴2X}绝不能代表真正的被告—我。原告在建房过程中,至始至终没有办规划许可证,属不合法建筑,本身就不应该支持和保护,原告先后两次在利川法院诉我违反合同,每次都拿不出任何有力证据,请求二审法院查阅两次开庭的卷宗,将此案作一个公正的裁决。

被上诉人吴永清、{张0X}辩称: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对证据的认定准确无误,先后作出的两个判决并不矛盾,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吴2X}、{张0X}为支持其抗辩理由,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2003年6月3日吴永清向利川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80元的收据,用于证实其加层行为不仅得到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按规定交纳了规费。

经质证,上诉人潘忠翠、原审被告{吴2X}对被上诉人提交的上述证据无异议,本院依法予以采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吴忠俭与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15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吴忠俭,男,1948年8月31日生,汉族,住本市淮海中路606弄3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住所地:本市浦东新区东昌路1号。法定代表人孙自立,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甘亦英,女,1964年7月10日生,汉族,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任佩东,女,1961年5月16日生,汉族,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工作人员。上诉人吴忠俭因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一案,不服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法院(1998)南民初字第19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吴忠俭、被上诉人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之委托代理人甘亦英、任佩东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吴忠俭于1994年12月调至上海良光工贸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良光公司),被安排在该
    2023-06-05
    436人看过
  • 赵彩薇与介玉生、潘会兰赠与合同纠纷案
    原告赵彩薇诉被告介玉生、潘会兰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4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彩薇的委托代理人韩文朝、被告介玉生、被告潘会兰及其委托代理人徐文献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彩薇诉称,1995年7月25日,被告介玉生从案外人孟四毛手中购买了位于城壕路70号的砖混结构平房四间及院落一处,县政府给介玉生颁发了鲁阳房字第9531号房屋所有权证。但是1996年12月14日被告介玉生之父介保安伪造了一份赠与书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请求确认该赠与合同无效。被告介玉生辩称,该赠与合同自己不知道,也未在该合同中签名,因此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潘会兰辩称,2001年被告介玉生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其父介保安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时,已将该份赠与书作为自己的证据向法庭提供,且其父介保安亦当庭认可该赠与书中的赠与人介玉生三个字非被告介玉
    2023-06-09
    401人看过
  • 某服务有限公司与吴某等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某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吴某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原告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服务公司”)与被告吴某(被告一)、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二,以下简称“某商贸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顾国钧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服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被告吴某的委托代理人傅某,被告某商贸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某服务公司诉称,被告一严重违反被告二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被告二造成重大损害。为此,被告二将被告一退回原告处,原告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解除了与被告一的劳动合同。被告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请求法院判令维持原告对被告一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告吴某辩称,被告二将被告一退回原告处的理由无事实依据。被告二的总部希望重组上海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3-06-05
    29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合同要继续履行吗
    《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二)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
    2023-02-19
    396人看过
  • 公司清算后合同如何继续履行
    一、公司清算后合同如何继续履行可以通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二、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履行怎么解决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1.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建议在注销公司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
    2023-05-03
    413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一、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或者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但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义务。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一)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二)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不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
    2023-03-30
    75人看过
  • 潘金忠律师
    抚养费
    【基本资料】潘金忠律师,男,汉族,北方工业大学法学学士,在职法律硕士。2005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人员资格,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证号:11101200310995414;2010年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曾任某大型证券公司行政清算组成员,现为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征地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曾长期担任《法制文萃报》法制栏目撰稿人,对公司事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方面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见解和评述,并多次为该报读者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曾接受中央电视台、《竞报》等多家媒体采访。现担任数家公司、事业单位的长期法律顾问。主要业务领域:征地拆迁法律事务;房地产纠纷法律事务;公司改制、清算法律事务;其他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业务。【执业理念】仁德修身,格物致知。【个人业绩】2007年10月至2011年8月共代理多起征地拆迁、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案件。【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
    2023-04-22
    50人看过
  • 持续履行或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纠纷
    诉讼时效起算:持续履行或未约定履行期限合同纠纷1996年9月某供暖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供暖合同,约定:供暖公司向建筑公司供暖,费用按年度支付。1999年,建筑公司累计欠缴供暖费5万元人民币,供暖公司并没有终止供暖。2001年,供暖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供暖费。建筑公司主张:供暖公司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供暖合同系持续履行的合同,其诉讼时效起算点应当自最后一笔供暖费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供暖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终止期限,故诉讼时效没有超过,故判令建筑公司支付供暖费5万元。持续履行合同与母子合同的关系持续履行的合同是同一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同一个合同关系持续的履行各自的义务的协议;母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一个总体协议之后,再分别签署多个相对独立的协议,子合同附属母合同但在法律关系及后果上独立;从法律后果的角度出发,持续履行合同产生一个整体的法律后果,母子
    2023-06-08
    462人看过
  • 吴忠台湾通行证续签指南
    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柴园路政府政务大厅三楼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点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豫海北街018号政府政务大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点办公地址:宁夏回族吴-忠市红寺堡区团结街政府政务大厅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签发→签注办理时限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完成制作签发办理费用一次签注15元,多次签注80元。
    2023-05-10
    436人看过
  • 翡翠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应当这样处理:1、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应当协商处理;2、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该纠纷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立案,然后对该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完结后,应当对该案件作出正确的判决。一、机械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机械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处理:1、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的,应当由双方对该纠纷协商处理;2、双方当事人有达到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应当去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3、一方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应当作出正确的判决。二、建筑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话怎么解决?(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
    2023-03-15
    386人看过
  • 王军诉潘吉昆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潘吉昆系气象路烧烤城聘用的保安人员,气象路烧烤城的负责人是罗鹏飞。被告于2000年8月29日、9月29日、10月1日分别出具了收到鲤鱼873.5公斤、鲫鱼17.7公斤,草鱼590公斤,鲫鱼14.4公斤的三份收条给原告。2000年10月1日原告出具了一份收到罗鹏飞鱼款2000元的收条。原告提供的证人李学忠证明: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鱼款,鱼是由证人送到气象路烧烤城鱼塘内供人垂钓,关于鱼的价格,证人是从罗鹏飞写给原告的单子上知道的,证人见到了这一份价单(鲤鱼、草鱼每公斤9元、鲫鱼每公斤13元),才将鱼送到了气象路烧烤城。2002年6月28日原告以其与被告口头约定按鲤鱼、草鱼每公斤9元、鲫鱼每公斤13元的价格供给被告鲤鱼等共计1495.6公斤,被告欠其鱼款人民币15273.6元未付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5273.6元及逾期付款的银行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自2
    2023-04-23
    65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纠纷在法院判决前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等到法院判决后,依据判决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3-08-16
    373人看过
  • 合同履行验收及合同履行纠纷处理
    合同履行如何验收?医院对采购物品有异议时,在履行告知义务后可以暂停支付货款,但未经供方同意不得再继续使用该产品,否则容易造成事实上的默认。合同履行纠纷如何处理?供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采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1.验收方法:供应商交付货物后医院应及时组织货物验收,供方应提供验收的必要资料。对产品数量、质量及外观显而易见的问题,医院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对需在安装调试使用后才发现的内在质量问题,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验收标准有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不得低于标准,没有标准的应按双方商定的标准验收。医院对采购物品有异议时,在履行告知义务后可以暂停支付货款,但未经供方同意不得再继续使用该产品,否则容易造成事实上的默认。2.争议的解决办法:供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采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此时
    2023-06-05
    288人看过
  • 城市空间广告公司与潘柳媚承揽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城市空间广告公司与潘柳媚承揽合同纠纷的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潘柳媚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人。代理人认为,虽然从表明上看,原告城市空间广告公司持有被告“亲笔”出具的欠条,好象是证据确实。但是,原告起诉的“事实”是不存在的,其所提供的署名为“许肖萍”与“芭厘女子养生会所”的欠条是原告方的杨新红进行了伪造、加工之后所形成的,不具有真实性。理由如下:一、欠条本身明显的违反常情。1、被告潘柳媚具有高中文化,完全具备书写欠条的能力。而原告的欠条主体内容部分却不是潘柳媚本人所写,而是原告所写。这很明显是不合常理的。2、落款的“许肖萍”与“芭厘女子养生会所”又不是同一颜色的墨水所写。从一般常情分析,既然是被告签名的话,至少应是同一支笔所,相同的墨水。如果是出具欠条的话,根本没有必要以二个名义,用二种不同的墨水。杨新红辩解“芭厘女子养生会所”几个字是在“欠条”写好后
    2023-06-09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可以起诉继续履行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4
      合同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不履行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3
      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履行,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一般可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
    •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4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赠与合同能否请求继续履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1
      要看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受赠方有权请求赠与方履行赠与合同。如果赠与合同未经公证,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方有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只要不想给就可以不给),受赠方无权请求赠与方履行赠与合同。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纠纷仲裁申请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2
      申诉人认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已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因此,被诉人的行为显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是极其不人道的行为,是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理应被撤销,被诉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特诉至贵处,请求贵处能依法支持申诉人上述请求。 此致 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