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五华分厅,下载表格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勘查。受理后,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之内组织股室和相关下属单位进行现场勘查,作出勘查意见。
4.审查。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5.审批。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审批,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出《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办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6.领取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完成证书制作,电话通知申请人到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股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网上下载或到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股领取申请表,填写好申请表后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股提交。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勘查。受理后,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之内组织股室和相关下属单位进行现场勘查,作出勘查意见。
4.审查。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5.审批。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审批,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出《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办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6.领取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完成证书制作,电话通知申请人到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股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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