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费者维权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33:58 453 人看过

【消费者保护】当前消费者维权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权利保护范围过窄。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地位不均衡,消费者处于弱势的地位,为实现双方的地位平等,交易公平,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于其权利规范,并对消费者的权利的实施给予保障。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据。我国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具体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和监督权。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仅仅九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或者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权利已经超出了九项权利的范围,当前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建立产品的召回制度;明确规定消费者的隐私权,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也不得将已悉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对确需知晓、接触消费者隐私的经营者,《消法》应从制度上制定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各不同行业对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标准和要求等就亟待加以规定。

(二)行政执法主体多元,行政保护体制失衡。行政保护是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国情决定了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较司法等方式更为方便且易于广大消费者接受。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现行政保护的制度主要涉及第28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第34条关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的规定;第50条对经营者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未规定的,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这些规定明确了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调解解决消费纠纷和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三个主要方面的行政作用,体现了政府领导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行政保护构架。但是,实际操作中矛盾很多:一是在制定消费者保护措施方面,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在一些方面主次难分,一个部门如果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有可能因涉及其他部门的权限而裹足不前,造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严重滞后;二是在受理消费者申诉方面,也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造成各部门受理范围不清,而在强调依法行政的趋势下,各部门只好谨慎从事,出现了踢皮球现象。

(三)维权途径问题不畅。维权途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问题,现行《消法》第三十四条为消费提供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诉讼五种维权途径,但是实践中往往是协商不欢而散、调解难见分晓、申诉久拖不决、仲裁没有依据、起诉筋疲力尽,最后弄得消费者懒得奉陪,自认倒霉,这严重地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落实。

(四)举证责任和商品质量鉴证费问题存在瓶颈。目前《消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处于弱者的地位,但为了举证,往往是消费者因商品标的额小不愿出几百、几千元的质量鉴证费,而经营者则借口“谁主张谁举证”不出鉴证费,致使责任无法划分,而高额的商品检测费用往往超过纠纷商品本身的价值,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五)是消费者协会无强制措施。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以起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实际效果,却没有能采用借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的力量,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支持消费者进行消费诉讼等方式加大为消费者维权的力度,实际上,在大部分的消费纠纷中,经营者都知道自己的商品质量如何,邀请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参与调解消费纠纷,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或者帮助指导消费者收据调取证据做到有理、有据,打赢官司都是提高消协地位和权威的重要举措。作为消协自身还应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件,要在各种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经营者的名称、经营的商品品牌不能掐头去尾,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哪家商家经营的哪种商品质量有问题,起不到警示和告诫作用,对经营者也起不到诫勉作用,还是我行我素,继续经营有问题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长此以往,经营者认为消协是在和稀泥,权威尽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法院执行期限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院有期限执行。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非诉讼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我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需要延长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后30日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未完成执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通报执行情况函。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立即执行。刑事案件的罚金刑应当在判决和法律效力发生后三个月内执行,最迟不超过六个月。法院执行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法院执行款可以税前扣除。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因此,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中华人民
    2023-07-04
    365人看过
  • 商业票据印刷亟待解决的问题
    票据的种类一、按各国票据立法体例分类(一)汇票和本票,不包括支票欧洲国家法律中的票据大都如此。如德国,其《票据法》中就只规定了汇票和本票,另外单独制定了《支票法》来规定支票。在《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中,没有票据这一概念,而分别制定一个《统一汇票本票法》和一个《支票法》。(二)汇票和支票,支票作为汇票的一种形式如在英国将汇票、本票、支票合称为票据,并规定于票据法中。但其虽将支票作为票据,但它仅作为汇票的一种形式出现,本身不具有独立的地位。(三)汇票、本票和支票我国票据法采取的是三票台一的形式。这是因为汇票、本票和支票均属于信用支付证券,具有无因性、金额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均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虽然也属于结算工具,但由于不是票据,所以在票据法中不予规定。二、按票据的付款人、作用、用途和使用方法分类(一)根据票据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票据和银行票据商业票据产生
    2023-06-06
    318人看过
  • 强拆引发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违法强拆房屋造成人员伤亡的,是属于刑事案件,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2023-07-05
    144人看过
  • 园长工资拖欠问题亟待解决
    园长拖欠工资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来进行处理。工作人员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不赔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别人欠钱怎么要回来别人欠钱要回来的方式如下: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3、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债
    2023-07-05
    473人看过
  •  军事设施闲置问题亟待解决
    军队干休所的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商品房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只要您能确定军队干休所的房子已经变成商品房,那就可以进入商品房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国家明确规定军产、乡产、校产、是不可以上市买卖的。军队干休所的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商品房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只要您能确定军队干休所的房子已经变成商品房,那就可以进入商品房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国家明确规定军产、乡产、校产、是不可以上市买卖的。 【 关 注 】 军 队 干 休 所 房 屋 产 权 问 题 解 答军队干休所房屋产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主要是由于其特殊性质和复杂情况所导致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房屋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军队干休所房屋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制。因此,其房屋产权归国家所有,而
    2023-09-07
    160人看过
  • 信托公司亟待解决“三大”问题
    从2001年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中国信托业基本结束了长达3年的盘整格局,跃出谷底,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逐步建立起以法人信托市场、个人信托市场以及公益信托市场共同构建的信托市场体系。截止到今年6月末,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60余家。这些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对信托品种的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和自有资金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满足各类市场的需求,体现了信托业金融超市的特色。近日,XX(中国)有限公司以上海为主会场,以北京、深圳、大连等十几个城市为网络分会场,举办了中国信托行业CFO(资金管理战略)高层论坛,奏响了金蝶2003东方明珠计划经典应用,经典故事信托行业全国推广活动的新乐章。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我国信托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并提出了信息化
    2023-06-07
    154人看过
  • 消费者遇到消费问题该怎么维权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常见的有:逾期投诉。国家明文规定,商品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异地投诉。产生消费纠纷时,一般由消费者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一、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向哪些部门举报1、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
    2023-02-08
    415人看过
  • 网络消费维权存在问题对策有哪些
    网络消费维权存在问题对策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传统的消费者维权组织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维权需求,因此创新社会管理可以大大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效能,构建和谐社会和健康的消费环境。一、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构的概念12315消费者网络建构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不断创新我国的社会管理方式,构建一个更加便利和广阔的平台大大提升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效能。社会管理要适应科学发展观念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推进和探究出适合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和扩大消费者需求的长效机制。二、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构面临的问题(一)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强,对网络维权不熟悉我国的经济的发展速度与我国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意识的提升速度是不同步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足,维权的观念不强,对于消费者的网络建构依旧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首要的问题就是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不强,或
    2023-06-13
    314人看过
  • 解决当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存在问题的对策
    1、制定行业指导性政策、加强行业自律(1)制定行业指导政策。招标代理资质全面取消后,招标代理行业更加市场化,竞争将更加激烈,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之良性发展,按照《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的要求,各级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工日费用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必要时由招标投标行业组织在适当时机和条件下发布指导价信息,招标投标行业管理部门可据此制定行业指导性政策来规范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设置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场所或平台。通过制定相对科学合理规范的比选方法,为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创造一个阳光、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四川省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比选来获得招标代理项目,比选在专门的网站进行,比选方法已基本固定,采用综合打分法,代理服务费不作为比选的重要评审因素,占比不超过20%,招标代理机构都是通过自身的实力在竞争,成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打折较少。2、招标代理机构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招标代理
    2023-04-05
    233人看过
  • 招投标市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本文将简单介绍招投标市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招标公开报名的随意性难以避免投标人参加建设项目公开问题一直困扰投标人、招标人及政府监管部门。福建省从当地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到目前基本上规范要求指定或授权的报刊、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但还仍然存在随意提高资质门坎(或资质等级标准),报名时间仓促,有意潜在投标人的现象。2、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的人为因素仍然存在目前,全国及本省对资格预审文件尚未统一规范文本,很难把握科学、合理、择优选择入围队伍。各地做法比较多,队伍入围经历了从招标人推荐加随机抽取发展到经过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后随机抽取。到目前按投标人资质、财务状况、近几年(3~5年)承担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及施工班子从事类似工程业绩,按比例设置分值,由资格预审小组按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从高到低选7~8名入围。由
    2023-06-07
    299人看过
  • 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亟待解决
    作者:刘雨峰2010-12-810:39:52来源:黑龙江省肇东市审计局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有的单位购建的办公楼、轿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及时纳入财务管理,仍在帐外,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问题,有的已经给国有资产造成了损失,此类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1、有的单位建筑的办公楼早已竣工,但未列入决算,“敞口”不及时入账。2、有的单位公车私落,有的以其他单位的名义落户,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帐中体现不出来。3、有的单位买计算机、照相机、录像机等办公设备,不入账,丢失损坏不知道,没人问责。以上问题的出现,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方方面面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四条:1、有的基建单位亏损后,不决算,不能入账。2、有的决算完了,由于财会人员业务不熟,不知道如何入账。3、在单位主要领导更换的情况下,这部分固定资产未进行交接,一任压一任,任任没人管。4、单位主要领导,
    2023-04-24
    206人看过
  • 中老年奶粉质量问题亟待解决
    近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东方牌中老年奶粉是完全的空壳奶粉,其成分80%是麦芽糊精,20%是奶粉,本来作为中老年人营养品的奶粉,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诸多不良症状,东方牌劣质奶粉是2004年以来被检出问题最严重的劣质奶粉。而此次的空壳东方牌奶粉则将中老年奶粉的隐藏问题推向前台。■中老年奶粉市场监管存盲区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介绍说,我国的中老年奶粉消费还只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新生事物,在2000年以前并没有专门针对中老年人群细分的奶粉产品,直到最近四五年才出现了一个中老年奶粉的细分市场。但目前这个市场总量还比较小,大约只相当于婴幼儿奶粉市场的1/3。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对于中老年奶粉质量问题的关注度较低,政府也不够重视,致使监管存在不少盲区,突出的问题是相关标准缺失。企业随便加点什么营养素就说是中老年奶粉。据了解,目前我国还只有针对婴幼儿奶粉制定的国家标准,并没有针对中老年奶粉的国家标准。王
    2023-06-07
    15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亟待解决哪些问题
    农村宅基地问题亟待解决的是什么?首先,我们应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国土资源工作人员不仅要深入争议地块一线,更要“沉到底”。要通过现场检查,走访当事人、村干部、邻居和有关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善于从调查材料中提取线索,找出症结,找出因果,查明真相。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纠纷解决的切入点,实现有针对性的解决。二是缩短情感距离,宅基地纠纷除少数外,大多属于历史遗留的、由来已久的“疑难杂病”。在长期无休止的斗争中,他们互不让步,纠纷双方怨恨甚深,尤其是涉及个人利益的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往往视国土资源人员为对立面,或强词夺理,或不计后果,或歪曲事实,或偏袒,甚至拒绝配合。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不应急躁,要善于与当事人的亲属、同学、朋友、单位领导、邻居等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是理性和感性的,关键是我们如何运用它。人们常有这样的经历:感情冲突时,一点水也擦不进去;感情好时,什么都说
    2023-05-08
    338人看过
  • 劳动侵权七大问题亟待破解
    就业歧视、强迫劳动、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问题亟待解决!全国总工会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盘点了劳动法颁布实施20年来长期存在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七个突出问题。全总有关负责人此间表示,工会将采取行动遏制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的任性行为。今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已整整20年,我国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但随着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劳动争议数量高位运行,特别是存在七个突出问题,包括:就业歧视比较突出;强迫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时有发生;劳动关系虚无化、形式化、单边化、短期化、空心化依然存在;超时加班相当严重;拖欠工资屡禁不绝;劳动安全令人堪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问题众多,等等。全总法律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用人单位不守法急功近利,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劳动监察缺失。据了解,目前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相对滞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力量严重不足,
    2023-06-09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工人工资拖欠问题亟待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2
      如果您的公司拖欠您员工的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这将为您提供立案号码,并留下您的基本信息。 2. 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费用为200-300元,如果您的公司被证明违反劳动法,则所有费用都由公司承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时,您还可以要求除
    • 如何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
    • 消费者在维权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消费者投诉注意1、投诉要及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2、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
    • 如何解决当前住宅拆迁安置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解决方法:(1)改变“重拆迁、轻安置”的思想,重视安置房的设计、建设在旧城改造中,往往存在重拆迁、轻安置的思想和做法。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这是针对部分拆迁人不重视安置,提供的安置房质量、功能、环境等方面都比较差,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现象而增加的条款。所以对安置房的设计建设,应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充分体现新《条例》精神,尽量满足被拆迁人的
    • 如何解决消费者维权期间虚假宣传产品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2
      作者:广东德能律师事务所林翔律师出问题的不止特斯拉,广本涉嫌虚假宣传,讴歌RDX货不对板。我已为车主争取到和解赔偿。去年11月有国五两驱的RDX车主找到我,向我反映广本可能在车型配置上有货不对板的情况,并想委托我帮他维权。我仔细了解了他当时所了解到的情况:车主是在18年广州车展时看的RDX,当时就喜欢上这车,并且拿了宣传册。上面的车型配置表里写明RDX国五版汽车全系标配“ADS全时自适应减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