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财产意外灭失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0:30:44 342 人看过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七条【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八条

【买受人不收取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九条【未交付单证、资料不影响风险转移】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六百一十条

【出卖人根本违约的风险负担】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工地上意外死亡谁负责
    1.如果不是因工伤亡,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没有侵权人的,就享受社保待遇。2.如果是因工伤亡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死亡人没有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丧葬费和抚恤金。意外死亡申请尸检程序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法医尸体检验作为侦查及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各种死亡案件的查处及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对此进行程序规范的相关法规,致使尸检过程中出现各种争议时,办案单位无法可依,难以处理。制定一部具有法律效力、可操作性强的《尸体检验管理办法》对尸检活动涉及的各种
    2023-08-12
    491人看过
  • 谁负责工地的意外事故
    法律综合知识
    一、谁负责工地的意外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意外,法律规定责任主要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承担。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决策和监管,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督责任,如果意外发生与其监督、决策有关,建设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2.总承包商:总承包商是建筑工程的实际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质量安全的责任。如果意外发生与其施工质量、安全有关,总承包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3.分包商:分包商是总承包商的子承包商,承担相应的工作,如果意外发生与其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分包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监督者,如果意外发生与其监督有关,监理单位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二、工地出了事故怎么处理工地出了事故处理方法如下:1.将受伤职工送医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
    2023-10-28
    387人看过
  • 高空意外坠物由谁负责?
    一、高空意外坠物由谁负责?高空意外坠物由侵权人负责,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
    2024-02-01
    157人看过
  • 雇佣活动出意外谁负责
    法律综合知识
    一、雇佣活动出意外谁负责雇佣活动出意外一般雇主负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2023-04-26
    450人看过
  • 物品何时归你有意外灭失算谁的
    案例二:“大发”鲜肉厂从个体户刘某处收购了一批生猪,工作人员小李把货款支付完毕后,天色已晚。小李就提出第二天再来把猪拉走。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当天夜里,雷电交加,风雨大作,导致山洪暴发,山体垮塌。刘某的猪有的被砸死,有的被冲走,无一幸免。第二天,小李看到这种情形,要求刘某退款。刘某却说,猪你已经全部买下了,所有权已经属于你了,只是暂时寄存在我这里,它们是死是活与我无关,碰上大雨只能算你们倒霉。刘某的说法正确吗?小李能不能要回货款呢?律师说法:案例一中,小王不能向法院主张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我们买的东西,从交付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就转移了,比如买一斤白菜,买一台电视等。但是,在法律上,有些重大物品是记名的,比如房屋等不动产,并不是在谁之手就是谁的,这就是比较特殊的登记制度。对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的财产,人们在交易后,必须要进行权利人的变更登记,否则,财产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本案中,
    2023-05-03
    341人看过
  • 合同谁签字谁负责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一、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未盖章的劳动合同效力:1、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生效;2、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其他工作人员,其签字行为需经授权才能约束公司,未经授权也未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二、公司不签字无盖章合同怎么办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据该条款规定合同上公司只签字也是有效的,只是这个签字要想发生约束公司的法律效力,签字的主体(也就是签字的人)要满足以下条件:1、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同当然是有效的;2、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或非公司工作人员,那么应先与公司确认签字人的身份,并确认公司授权其签订合同的情况,同时可以收集好相
    2023-04-11
    56人看过
  • 悬赏合同标的物灭失谁来承担责任
    悬赏合同标的物灭失一般都是由买受方承担责任与风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损毁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当事人来承担。风险承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情况,也是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的地方。一、合同标的物灭失的情况包括哪些?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
    2023-02-22
    154人看过
  • 谁对租赁财产的损坏和损失负责
    租赁财产的毁损、灭失由谁负责?租赁财产的毁损、灭失可以归一方或者双方所有,不能归双方所有。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他们被描述如下:
    2023-05-08
    489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应由谁负责?
    造成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的要承担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为未成年人保管财产。然而,财产毕竟是未成年人,而不是监护人。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疏忽而损害未成年人的财产,应予以赔偿。第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故意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失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除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监护资格。未成年人可以接受他人的礼物,但没有人能要求未成年人退还礼物。未成年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父母不能随意使用,处分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未成年人使用其财产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医院误诊要承担责任吗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如果误诊构成侵
    2023-07-04
    486人看过
  • 组织吃饭出现意外谁负责
    当参与者在聚会中饮酒并导致自身受伤时,其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受侵害人所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以及食宿费用等进行计算。然而,对于共同就餐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他们是否存在过失,例如在聚餐过程中有无过度劝酒的行为;其次,我们还需进一步判断受伤与饮酒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
    2024-08-19
    395人看过
  • 装修工程出意外,责任谁负?
    需要确定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确定业主是雇佣的装修工,与装修工人存在雇佣关系的话,那么在装修工人在作业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业主是需要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的;如果业主找的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装修公司的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属于工伤,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业主不承担责任。给别人装修受伤谁负责首先,无偿帮人装修房子,我们可以认定为帮工关系,那么按照帮工的法律规定,帮工的人发生受伤事故后,被帮工人需要承担赔偿。其次,帮人无偿装修房子摔伤后,谁负责得根据以下的情况决定:1、如果是因为被帮工人未做好防护措施,比如装修房子时提供的梯子不结实等,那么被帮工的人肯定是有逃不开的赔偿责任,需承担全部赔偿。2、如果是因为帮工的人有重大过失导致自己受伤,比如没关注装修注意事项导致摔伤,那么自己自然需要负担一部分责任。不过,因为被
    2023-07-03
    386人看过
  • 摩托车借人出意外谁负责
    一、摩托车借人出意外谁负责在涉及将摩托车转借予他人之际,如不幸遭遇意外,责任担当的原则往往遵照以下规律:实际使用者的担当: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实际使用者来承担赔偿责任。其原因在于他们是直接从事着摩托车的操控及运用活动。车主的担当:车主可能会被追究过错责任。假如车主在借车的整个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过错行为,比如明明知道借车人不具备驾驶执照或者机动车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而却未加妥为修复,那么车主便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明文规定,在各类出租、借用的场景中,倘若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与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又是由于该机动车自身的责任引起的,那么依法应当由该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假如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在伤害的发生过程中有过错,则他们亦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以上几点考量,若摩托车借予他人
    2024-03-11
    100人看过
  • 篮球比赛意外受伤谁负责
    在进行篮球运动时遭受意外伤害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将由受伤害方自行承受相关责任,然而若有其他参与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则应依法追究其侵犯权益的赔偿责任。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当人们自主选择参与那些具有一定潜在风险的文体活动时,如果因为其他参与者的过失而导致自身受到损害,那么除非能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节,否则无需承担侵害他人权利的民事责任。篮球作为一项具有较高身体对抗性的竞技运动,无疑有着一定程度的人身危险系数。在此前提下,双方自愿参与到篮球赛中的行为就被认定为一种典型的“自我冒险”行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
    2024-08-05
    59人看过
  • 财产分割费由谁负责
    一、财产分割费由谁负责夫妻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费的承担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进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费以财产价值为计算标准,只有财产总额超过20万时才需支付财产分割费,具体金额为财产总额的0.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
    2023-05-06
    8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拾得物灭失毁损向谁负责?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 财产意外毁损灭失赔偿公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若该损失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于意外灭失,而非当事人过错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无责。 如果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货品不能按约交付的,关键人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撤销合同损失是谁负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9
      撤销合同的损失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 合同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未签合同的农民工,意外猝死谁负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由公司承担责任,数额巨大,请来电话详细说明工资及单位,帮你计算出来,尽可能要求多赔偿。
    • 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应由谁负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 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 (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