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对楼盘的宣传内容担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32:39 281 人看过

一些开发商在广告宣传时往往会将进驻的知名商家、金融机构、学校等配套资源,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然而当交房时,这些配套未真正兑现,引起业主不满。在此,记者结合一件案例,邀请律师分析评点。

入住后发现重点小学不存在

2009年6月,某房地产公司对外发售某楼盘房产时,以本市某公办重点小学本部已整体搬迁入驻房地产公司所开发楼盘项目为核心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广告表示:某重点小学本部已整体搬迁入驻房地产公司所开发楼盘项目,仅限购房者一个子女就读于本项目内重点小学本部,并且捐资助学费全免等。

2009年10月,张先生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了该楼盘一套房产。2010年8月,张先生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时发现:该楼盘项目内的小学系一家民办学校,并非某重点小学。张先生称:某重点小学是历史悠久的公办学校,并且是公认的好学校,当时购买该房产就是想到以后能够让小孩进入该重点小学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以高于同地段周边楼盘房价20%的价格购买了该楼盘。而现在却发现广告所说的重点小学根本不存在。张先生便以房地产公司广告虚假宣传为由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广告内容视为要约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崔莹律师点评:某房地产公司对外发售某楼盘房产时,以本市某公办重点小学本部已整体搬迁入驻房地产公司所开发楼盘项目,仅限购房者一个子女就读于本项目内某重点小学本部,并且捐资助学费全免为核心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张先生之所以会以高价购买该楼盘房产,其最大价值诱因在于购买该处房产后能够让小孩进入该重点小学,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广告宣传和承诺的内容对张先生以高价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重大影响。广告应视为要约,广告所载某重点小学本部已整体搬迁入驻地房地产公司所开发楼盘项目,仅限购房者一个子女就读于本项目内重点小学本部,并且捐资助学费全免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现房地产公司未能实现其广告所承诺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崔莹律师表示,应该注意的是,房地产公司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文/记者夏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会涉及到法律责任
    一、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会涉及到法律责任开发商虚假宣传是会涉及到法律责任,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赔偿因开发商虚假宣传造成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开发商虚假宣
    2023-10-12
    213人看过
  • 开发商前宣传是否为合同要约
    一、开发商前宣传是否为合同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要约的成立条件如下: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也不是法律行为,它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意思表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
    2023-04-12
    435人看过
  • 购房警惕楼盘宣传“水分”大
    周末看房忙,买房防忽悠。20日,某商业开发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与开发商存在不少纠纷,都是虚假宣传惹的祸。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市民在购房和投资商铺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有效规避风险。今天上午,市民王先生反映,他被开发商的宣传忽悠了,买到的房子令他大失所望,广告中宣称的很多配套设施根本不存在。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调查发现,路边或楼顶设有不少广告牌,不少市民乘坐“专车”来看房。记者看到开发商的一本宣传册将该楼盘描绘得美轮美奂。不少打算购房的市民表示,生怕今天不买,就错过了大好时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买房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声称该楼使用性质属于商住一体,既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写字间和商铺经营场所。但是,他从房产部门了解到,所谓的“商住”是商家炒作的概念,该楼其实只是单纯的住宅。楼盘广告水分大,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记者从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了解到,2007年度广告监测报告显示,房地产广告已经开
    2023-04-22
    107人看过
  • 楼盘刚成周销售冠军即被传开发商破产
    刚收到消息,据说某某花园开发商XX置业已经破产,某某花园一期烂尾,二期不开了,售楼处即将散伙了,代理公司佣金几百万也拿不到了。从昨天开始,ZZ各大房产网站、微博、微信圈里传开了某某花园开发商XX置业破产的消息。数据显示,在上周限购放宽之后的第一周,某某花园备案达到高峰,一天成交量达到了99套,8月4日-8月10日,某某花园共销售了134套房子,成为了当时周销售冠军。而现在却出现了破产的流言,这冷热交锋的速度真让媒体难以想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网传某某花园开发商破产,业主紧急了解情况昨日下午2点左右,媒体来到了位于镇海新城区的某某花园售楼处。售楼处依旧正常开放,门口还立着促销的广告标语。媒体走进售楼处,看见4位已经购买了某某花园一期的业主在大厅里咨询销售人员。我儿子说开发商都要破产了,你还不知道。一位购买了某某花园的业主郭女士对媒体说。她是去年购买了某某花园一期,当时购买价格是9400元每平
    2023-06-06
    186人看过
  • 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是否受合同保护
    开发商广告语言的具体内容符合合同要约要求的,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说明和承诺,即使不包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售楼广告是不是购房合同售楼广告一般不是购房合同的内容。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
    2023-07-07
    450人看过
  • 开发商违反售房广告内容应否承担责任
    一、案情1999年至2000年,**工程公司在其楼书及北京青年报、**地产等报刊上宣传其开发的华辉苑小区,广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小区配备有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的超大规模专有会所(含游泳馆、保龄球馆、餐饮娱乐、商务中心等设施);②5500平方米的超大车库;③7500平方米的绿地及中庭花园;④原装进口韩国现代电梯服务;⑤外墙一至二层为仿花岗岩面砖;⑥首层大堂磨光花岗岩地面、大理石墙面;⑦首层入口大厅免费安装楼宇对讲系统;⑧房屋室内玻璃为双层玻璃;⑨2.4万平方米小区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1999年11月20日,胡某与**工程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胡某购买华辉苑小区一套建筑面积为135.11平方米的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5499元。2000年8月11日,**工程公司向胡某交付了房屋。此后,胡某认为**工程公司未能履行其在售楼广告中的相应承诺,与众多业主一
    2023-04-15
    248人看过
  • 开发商进监狱楼盘怎么办
    如果仅仅是开发商坐牢,而开发商的公司或企业没有倒闭,依然正常运营的,在开发商公司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时,购房者可以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开发商坐牢,而且公司或企业也倒闭了,那么可以和该公司破产清算机构协商或者和接手此事的相关部门协商,尽可能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024-04-27
    488人看过
  • 楼盘的广告是否属于买卖合同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有的广告即使未写入合同,对发展商依然具有约束力。
    2023-06-09
    366人看过
  • 房开的沙盘算虚假宣传吗
    一、房开的沙盘算虚假宣传吗依据国家相关法令法规,若开发商涉嫌进行虚假宣传,则将构成购房者要求退房的条件。然而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必须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此项指控。对于因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给您带来实际利益损害的情况,您当然有权选择退房,即提交购房合同并申请解除。在购买房产的整个历程中,倘若您察觉出开发商存在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行为,敬请您务必收集相关证据,并尝试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如若协商未果,您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2024-04-15
    339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告知待售楼盘周围的变化
    “如果医院真的建成开放,会给我们的业主带来很大的影响”,业主王女士说,一是打破社区封闭;二是外来病人进入社区,遇到传染病病人会带来细菌;三是,医院会发出噪音。这些都会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因此,开医院对业主弊大于利。居民李女士说,现在建医院违背了宣传的初衷,所以他们要求相关部门重视此事。据售楼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小区4号楼一至三楼的产权属于房地产公司。目前,已经租给一名男子,准备开一家中医保健院。如果承租人经营的项目违反了房地产公司的初衷,房地产公司也会考虑不将其出租给他。租客说房地产公司告诉他们4号楼下面的房子是综合商业楼。随后,记者来到宽城区卫生计生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在小区楼下房屋内开设医院,必须经卫生部门批准。今年8月,由于小区的申请材料齐全,他们接受了。但由于部分居民反对,他们已暂缓申请,要求停止建房。吉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在现行商品房预售制度下,房地产企业有权对项目进行规划设
    2023-05-02
    457人看过
  • “楼脆脆”开发商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果再出现“楼脆脆”这样的直接危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法律还明确,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2023-06-13
    489人看过
  • 楼盘虚假宣传消协调解退定金
    王先生看中了白下区某处楼盘,售楼小姐接待了他。当王先生提出了该房附近有宁芜铁路时,售楼小姐称该铁路近期将会搬迁,并拿出该楼盘的宣传彩页大校机场,宁芜铁路搬迁已成定局的字样。于是王先生选了21幢1-302的朝南的房子,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晚上回家,王先生上网时无意间发见该楼盘业主发贴称,在南京白下高科技创新园区规划图中了解到,位于该楼盘北面的铁路将改到楼盘的南面。这下王先生傻了眼,买房时为了避开铁路的影响,特地多花了钱定购朝南的房子,但是没想到铁路从北面搬到了南面。为了弄清事实,王先生还特意查阅了规划局的网站,并且电话咨询,证实了铁路搬迁的位置。原本认为铁路会搬走才购的此房,现在反而和铁路成了亲密邻居。王先生认为售楼小姐在宣传时存在了欺诈,误导消费者,故投诉到消协要求退2万元定金。消协调解:开发公司退王先生房屋定金2万元。消费提示:由于开发商与消费者两者之间信息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消费者明显
    2023-06-07
    251人看过
  • 买房必看!解读雷人“楼盘宣传语”
    11月1日的人民日报第16版,乍一看很难与以严谨高端著称的人民日报挂上钩:这块留有大量余白的版上,以《雷人的楼盘文化》为标题,按地段篇、规划篇、配套篇三部分罗列了25组开发商爱用且常用的楼盘宣传语——例如,所谓的绝版水岸风光,可能只是挨着臭水沟;坐拥中央商务区,可能是只有家信用社等等。有眼尖的网友看出,罗列的这些楼盘宣传语,内容并不新,差不多内容的段子在网上早就流传甚广。但人民日报一登显然就有了深刻寓意,而更吸引人眼球的是版上配文字的三幅漫画,其中有张画的是独门一栋、没有配套设施的小楼,做成广告时就摇身一变为配套设施全面的现代高楼,另一张干脆就画了个晕倒在地的消费者。在版面的下方,是比正文要大的醒目的一行字:创意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劝君多思量,自解楼中局![地段篇]地段偏僻--告别闹市喧嚣,独享静谧人生周边嘈杂--坐拥城市繁华,感受摩登时代荒山秃岭--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刚有规划--轨道交通在
    2023-06-04
    328人看过
  • 楼盘宣传广告具备法律效力吗
    一、楼盘宣传广告具备法律效力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二、房产虚假宣传如何赔偿房产虚假宣传是与现在的情况有关,而赔偿的情况主要是和政策相关,主要的还是要看合同之中的签订,再有也是开发商如何去做。1、可以参照当初购房合同,按
    2023-04-12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对开发商的宣传标语是否具有商品房价格的影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楼盘广告常常巨幅挂在城市里显眼位置,赫然成了一道城市风景,看到广告而心动买房的业主也不占少数。那么,这些开发商悬挂在外、面向大众的广告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力?广告上诱人的宣传标语是否可以等同于开发商的承诺?这些问题你应该知道答案,以免损坏自身权益。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
    • 楼书等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没有载明是合同内容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楼书等开发商宣传资料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如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楼书关于装修投入标准、装饰设施设备的品牌、装修材质、装修施工工艺、装饰效果图等均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合同内容,购房者应尽量保存好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楼书广告,用作以后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
    • 楼上宣传不实属开发商违约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作为要约邀请,如对其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所以,购房者按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购买该房屋,其广告内容上的说明和允诺应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应按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时开发商销售的宣传材料与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该兑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房子交付时应注意的一般性问题及几点看法,望对各位有助(转%7E%7E%7E%7E)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
    • 新建楼盘影响观景,开发商如何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协议约定开发商再建新楼不得影响景观,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合同。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其中就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对你所购房屋景观不得产生影响。开发商因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新建楼房未通过规划,属于违法建设,可以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或拆除;如果新建楼房通过了合法的审批手续,则只能要求开发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