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20:55 381 人看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辖区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转让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均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在我市辖区的一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均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第四条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具体计算办法是: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与速算扣除系数的乘积。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三、土地增值税的减免

第五条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标准住宅是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800元以下的;砖混结构的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600元以下的,可视为普通标准住宅。

第六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七条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

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第(一)项的免税规定。

第八条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收入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我省对从事房地产开发转让的纳税人,实行“先预缴,后清算”的征管办法。(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立项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应按“房地产成本核算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者核算对象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房地产开发合同或房地产开发立项批准文件。(二)纳税申报。纳税人应于每次签订转让或预售房地产合同后的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申报交纳土地增值税,并同时提供房地产转让预售合同及有关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
    2023-05-05
    88人看过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地税地[2007]134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市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依法行政,确保国家足额入库的重要保证。各局在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款预征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项管理工作。二、为了更好地开展清算工作,各局应依照《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区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局清算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落实岗位
    2023-05-03
    73人看过
  •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大地税函[2002]8号各基层局:为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严肃税收法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大连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建立健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制度(一)自2002年1月1日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收到计划部门下达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或征地手续)、房地产转让(预售)合同、施工预算、房价审批手续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到其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并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表样见附件1)。(二)对2002年1月1日前,尚未全部竣工或尚未办理土地增值税竣工结算手续的项目,该项目持有人应于2002年3月31日前,持
    2023-05-03
    14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避税方法
    一、土地增值税避税方法1、均衡增值额的方法:对于不同物价水平的不同地区同时开发多个项目,可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各项开发成本进行最大限度调整分摊,将获得的增值额最大限度的平均,保持各处开发项目增值率大致相同,降低某段时间增值率过高的现象从而节省部分税款的缴纳。2、增加间接费的方法:比如可以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的筹划,即在组织人事安排上可相应的将总公司一些人员放到项目中或兼职到每一个具体项目中去,那么此类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分摊部份至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去,增大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二、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纳税人财务制度齐全,可以确切的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根据《条例》和《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扣除项目金额:1、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支付金额。包含了纳税人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支付的土地款项和国家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2、土地开发、新建房子、配套设施成本。包含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费、建筑
    2023-04-12
    73人看过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哪些工作规程(试行)
    为规范深圳市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强化征管,建立土地增值税风险管理传导反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2005年11月1日(含当日)以后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取得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第三条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我市范围内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各区地方税务局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具体征收管理,包括项目登记、预缴、清
    2023-05-04
    491人看过
  • 大连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做好大连市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大连市范围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也适用于涉外企业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只要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关联法规:第三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第四条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
    2023-05-0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税有什么区别,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劳务j和进口商品的公司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只有房地产企业,纳税对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及其附属公司和个人。
    • 纳税人应在哪个地方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哪里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地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在实际工作中,纳税地点的确定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向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
    •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
    •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
    •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1.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2.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3.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其他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