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纠纷的成因及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7:12:18 133 人看过

一、社会保险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施行起步晚,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各地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进程极不平衡,劳动者一概依据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而引发纠纷。

其次,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引发了社会保险纠纷。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此情形下,只有依赖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主动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才能使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落到实处,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保险纠纷的发生。现由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引发了社会保险纠纷。

再者,企业用工制度和劳动者就业机制不规范,引发了社会保险纠纷。随着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不断涌现,非公有制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较普遍,依此而引发社会保险纠纷。其次是劳动者随意“跳槽”现象普遍,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引发纠纷。

二、社会保险纠纷产生的特征。

劳动仲裁律师解释:在目前市场化的劳资关系下,资本与劳动力两者极不平衡,资本占有明显的优势,劳动者就业困难,使劳动者为了就业而暂时放弃了一些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从不提出异议,总是等到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才主张该权利。因此,社会保险纠纷具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产生的特征。

三、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存在的问题。

《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所作的规定中,只是原则性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但对保护的措施和手段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于劳动法这一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审理中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社会保险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第3项“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金、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的规定中,只规定“劳动者退休后”追索社会保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没有规定劳动者退休前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案件是否应受理。而在审判实践中,社会保险纠纷案件一般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产生。二是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也给审理该类案件带来难度。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的问题。对该类纠纷,笔者曾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角度出发,判决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劳动者补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但这样的判决生效后,难以得到执行。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劳动者的社保档案,法院不能追加社保经办机构为当事人,不能强制社保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建立档案,判决处于无法执行的状态。二是各地的社会保险制度推行的进程不平衡。多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个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即使社保经办机构依判决同意为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和责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亦因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地区而无法办理档案移转手续,亦同样使判决难以执行。

四、关于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9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纠纷增多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据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统计,2011年、2012年、2013年1至6月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分别是0件,2件,8件,以财产保险类案件为主,而其中财产保险类案件又以车辆保险纠纷案件居多,占90%之多。除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纠纷之外,因保险代理等其他原因而引发的保险纠纷案件也日益增长。一、保险合同纠纷增多形成的原因:(一)合同当事人对保险合同赔偿范围的认定存在争议。投保人普遍认为只要买了保险,无论赔多少都能由保险公司承担,所以为尽快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投保人往往会同意承担更多赔偿责任。而有些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以不在保险合同赔偿范围内不予理赔,故两者发生纠纷。(二)保险代理人违规操作引发保险合同纠纷。一些保险业务员业务素质不高,在利益驱动下,部分业务员以模糊性、欺诈性描述,或者利用足以导致客户对保险形成错误理解的宣传材料,诱导客户购买保险。而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谨,对保险代理人的违规行为缺乏有
    2023-06-09
    273人看过
  • 商业保险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有哪些
    一、特点1、保险类型较丰富,人寿保险是“热点”。在30件保险案件中,有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等多种类型,其中80%以上为人寿保险案件。2、纠纷起因多样化,调解和解难度大。纠纷有因投保人、受益人索赔遭拒,或投保人续保不成,或投保人拖欠保险费等多种原因引起。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避免造成赔偿先例,往往不愿意以调解或者庭外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故这类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比例相对较低。3、事实核查证据少,过错责任认定难。商业保险纠纷当事人往往就关键事实各执一词,但又难以提供有效证据。如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纠纷发生后,双方对此极易起争执,投保人往往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使偶尔能够提供证人证言,也多因与投保人有利害关系而不被法院采信。又如财产保险案件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证明保险标的价值的发票、帐册等相关证据灭失的情况下,如
    2023-04-29
    279人看过
  • 浅析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风险及防范对策
    社会保险基金是一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社保基金不仅要保值,更要实现增殖。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投资工具的增加意味着风险的增大,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这就给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那么,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会面临什么类型的风险?如何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笔者就此展开论述。关键字:社会保险基金投资风险风险分析防范与对策引言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物质基础,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如果社保基金不能实现保值增殖,当出现支付危机的时候,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就有可能落空,社会保险制度将无法正常运行,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团结。由此可以看出,投资并且获取较高的收益对于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作用。一、社会保险基金投资风险的分类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属于一种金融投资活动,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金融风险,一般来说,金融风险大致可以分为
    2023-05-03
    22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对提成款纠纷的法律分析
    提成款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佣金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向劳动者支付基本工资和佣金。如果双方就提成款的比例或者支付方式等发生纠纷,就构成了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其义务,因此提成款纠纷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成款纠纷可以归类为劳动纠纷。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其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佣金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向劳动者支付基本工资和佣金。提成款的约定是劳动权利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成款纠纷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劳 动 合 同 : 佣 金 协 议 与 劳 动 权 利 义 务 的 关 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佣金。但是,约定的佣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当地
    2023-09-02
    186人看过
  • 浅析当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及对策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从该院司法统计数据中发现,该院2011年前三季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呈现两增现象。一是受案数大幅增多。共受理此类案件12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05件,占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受案总数的89.63%,占近五年同期受案总数的63.68%。主要是新收案件大幅度增多,共新收此类案件11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02件,占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新收案件总数的93.55%,占近五年同期新收案件总数的78.38%。二是结案标的额大幅增大。结案标的额为173.00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1.6965万元,占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标的总额的79.49%,占近五年同期结案标的总额的54.47%。该院分析出现两增现象的原因,一是开发商虚假宣传与承诺,误导消费者。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最大利益,以虚假商业广告和宣传
    2023-06-10
    375人看过
  • 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是个人作为婚姻一方或者作为家庭成员,对于自己的角色扮演、责任、权利、义务等的认识有很多不足和误区。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一、女人出轨男人打她算家暴么男方打女方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女方出轨了男方打算家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二、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但会给无过错一方带来物质上的损失,而且会带来精神上的创伤。因此,应当责令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天法岱律所的律师,就给大家普及下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未造成严
    2023-03-06
    7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对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争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是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四)和《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复函》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既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属于
    • 劳动争议属于社会保险纠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8
      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
    • 保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委会受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1、社会保险案件属于劳动仲裁案件。2、受理的部门为劳动局监察大队。
    • 社会上的劳动仲裁案件,该案件中,应当涉及哪些劳动争议仲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0
      我在邻村某承包经营的砖厂打工。双方口头约定日工钱为120元,有活就干,半年一结算,平常可以预支生活费,但孙某却拖欠工钱2.5万余元不给,虽经村委干部多次居中调解也未有结果。请问,我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立案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你的申诉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理由有二:一是按照规定,劳动仲裁是处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该砖厂不仅没有名号,也没有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属于自然作坊
    • 赡养纠纷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8
      原因:1、夫妻矛盾的因素是引发农村老人赡养纠纷的主要原因。2、农村经济条件差,子女经济困难,确无能力尽赡养义务。3、老年人子女多,子女相互推卸责任。4、分家析产和继承引起的矛盾带来赡养纠纷。、5父母与子女生活习惯各异,年久产生矛盾而引起赡养纠纷的产生。对策: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村民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2、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对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将赡养纠纷解决在最初阶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