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56:06 58 人看过

社会保险(SocialIns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法律咨询:社会保险包含那些种类的保险啊?我在用人单位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上班,现在因用人单位不在雇佣,至今没有跟我买社会保险,可以提出补赏吗?由本人自己去交纳吗?可以提出工龄补赏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复函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函[2001]303号你局《关于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请示》(穗劳社报[2001]86号)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地税发[2001]117号)中规定的“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不是工资总额的收入项,属于支出项,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按工资收入总额计算,不存在扣除上述项目的问题。此复
    2023-06-05
    249人看过
  • 关于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2001]69号各市、县(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农村信用社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明确之前,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2001]69号各市、县(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农村信用社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明确之前,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的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按照我省社会保险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当地管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抓紧组织力量核定应参保单位和职工人数,做好社会保险登记等有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023-06-09
    132人看过
  • 重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分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当期预缴、补缴的保险费全额记入当期收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当期收到的滞纳金、个人账户补缴利息以及其他非常规基金收入,要在“其他收入”科目下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准确核算。异地转入基金已完清手续的列入当期收入,未完清手续的在暂收款科目中核算,同时要准确登记会计摘要并建立业务台账,确保有据可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在当期预拨的支出要全额记入当期支出。对当期未到账的收入和未支付支出不得进行账务处理。
    2023-06-09
    81人看过
  • 关于社会保险费劳动争议及待遇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劳社复[2001]61号宁波市劳动局:你局《关于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及补缴后待遇的请示》(甬劳[2001]1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劳社复[2001]61号宁波市劳动局:你局《关于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及补缴后待遇的请示》(甬劳[2001]1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连续侵权的,其申诉时效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或劳动者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的上述连续侵权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按规定缴纳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023-06-09
    127人看过
  • 关于下岗职工与企业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处,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劳动部门:为了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鼓励下岗职工主动地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解除下岗职工再就业后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处,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劳动部门:为了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鼓励下岗职工主动地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解除下岗职工再就业后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38号)的精神,现就下岗职工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是为了帮助年龄较大,有一定再就业能力的下岗职工解除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尽快实现再就业的一项措施。通过下岗职工与
    2023-06-09
    130人看过
  • 询问关于离婚后社保计算的问题
    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社保离婚时是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夫妻双方并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一期间所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之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不幸离婚时,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老婆要离婚拖有用吗首先,如果老婆提出要离婚,你要看她是不是说的气话,如果说只是她一时生气,说的气话,那你就要装疯卖傻,装作没听见,然后等她气消点了,给她认个错,道个歉,她心情一好,也就什么都没了。但如果说她是很认真的,不止一次的提离婚,甚至为此不着家,完全就是要闹上法庭的样子了,这种情况,也许拖就没什么意义了。一般来说,女人提出离婚,要不是气话,也许只有几种原因。其次,你的老婆已经不爱你了,甚至不再留念这个家庭了,更严重的,可能已经有了新的喜欢对象,对于这种人,也许是越早散了越好,因为这种情况,你越拖,只会让彼此伤的更深,有的人抱着一种思想,你让我不愉快
    2023-07-09
    430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问题的复函(失效)
    江西省劳动厅,武汉市劳动局:你们关于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问题的来电来文收悉,现函复如下:对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89〕11号)的适用范围,我部曾请示国务院同意,该文主要是加强对商业性保险市场的整顿管理,不涉及社会保险的问题。对于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77号文件)中,关于“工人退休养老工作,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管理”和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中“综合管理与规划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含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的规定,以及1988年9月李鹏总理关于“社会保险由劳动部管理”的指示执行。在国务院没有新的规定之前,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不得改变。
    2023-04-22
    386人看过
  • 关于做好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1999]112号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劳动人事)局,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省农垦局,驻冀中央企、事业有关单位:最近,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9]20号),根据这一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会[1999]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一九九四年省劳动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劳[1994]87号、冀财综字[1994]11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同时废止。为了实现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平衡过渡,保证实施细则的顺利实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实施细则与原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帐原则(一)1999年12月31日
    2023-06-05
    146人看过
  •  有关为未成年人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
    加入幼儿园医疗保险可以保障幼儿的医疗费用,相对较低的费用可以满足政策要求。如果不符合政策要求,则需要监护人自费。对于在校学生,适合的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非市医疗保险统一区域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必须有相应的正式学籍,具有市镇户籍的居民可以享受该保险。幼儿园的孩子们可以通过加入幼儿园医疗保险来获得保障,这样做通常能够满足政策要求,而且所需支付的费用相对较低。如果不符合政策要求,可能全额由监护人自费。2、也可以在社区街道事务所处理。大约一年四十五元。3、也可以在学校统一购买。对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适用的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具体规定如下:本市医疗保险统一区域内的下列人员(1)在本市公营或民办中小学、各种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术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其中,非市医疗保险统一区域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必须有相应的正式学籍。(2)具有市镇户籍的
    2023-11-18
    287人看过
  • 关于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穗人社发〔2010〕11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市退管办:自《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5号)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穗人社发〔2010〕11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市退管办:自《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5号)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原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四个养老保险独立统筹区计发退休人员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的相关参数,仍按《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下称96号文)和《转发广东省政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关于对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赣社险局函[1999]10号九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是否参加你市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问题。在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发[1998]54号文件的总体规划未出台之前,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待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出台后,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二、关于部分未与原单位中止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问题。当前,就业形式较为复杂,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但在其他企业上班或自谋职业的人员较多。从规范用工形式看,此类人员应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考虑到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为了推动扩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意见:可以允许此类人员在原劳动关系不变动的情况下,进行社会保险关系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辖区范围内转移,此类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申报可在实际就业的企业进行。此复。
    2023-06-05
    435人看过
  •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问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不愿顺延缴费的,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既不愿顺延缴费,也不愿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023-05-29
    97人看过
  • 关于工伤保险怎么报销问题
    报销方式和要求如下:1。通常需要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手续。工伤认定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职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表和一份材料说明。二、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职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时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三、工伤报销一般为100%。当然,这只是医疗费用。公司应在停工留薪期间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分级,在解除(部分伤残情况下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不仅要支付医疗费用,还要支付残疾补助和残疾医疗补助。4、当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丧失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的法定医疗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报销比例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比例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
    2023-08-05
    152人看过
  • 关于保险公司的抗辩权问题
    我们认为,如果受害第三者请求保险公司直接承担强制保险赔付责任,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为由提出抗辩的,应不予支持。因为:首先,从直接请求权的性质来看,受害第三者的直接请求权属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债权,其不依赖于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产生。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权利绝对地归属于受害第三者,不因被保险人之违背保险合同条款而受到影响。第二,从立法目的来看,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利益,很多情况下,受害第三者并不知道、更不能左右被保险人的与保险有关的行为。如果赋予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全部抗辩权以对抗受害第三者的直接请求权,那么受害第三者的利益实现必然受到阻碍,保护受害人的立法目的也会弱化甚至落空。因此,一般责任保险中因被保险人的陈述不实、隐匿、遗漏、违背担保或欺诈而引起的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不适用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单方事故逃逸保险公司理赔吗(一)对于交强险
    2023-06-22
    29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深圳社保的问题?补缴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 关于保险社保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保险吗?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注意: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
    • 有关2016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6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
    • 一个朋友想问下关于个人社会保险怎样买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7
      办理方法: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 关于养老保险社保缴费不满15年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4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