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损失是否适用于住宅商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53:12 39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用房屋如果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时,房屋的用途依法变更的,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百二十二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百二十三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条件

1、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以上说的前提为非住宅房屋,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朋友将自己的住宅改为了营业用房,这种“住改非”的房屋遇到拆迁时能否获得停产停业补偿?

“住改非”房屋是指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屋,但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用于经营的房屋。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住改非”房屋与非住宅房屋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个问题上受本条例同等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具体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时,不得区别对待“住改非”房屋、非住宅房屋,而应当根据房屋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以及其他影响停产停业损失计算的客观存在因素统一补偿标准。

因此,“住改非”房屋也可以获得停产停业补偿。各地较为通行的做法是参照非住宅房屋有关规定,有限制地对“住改非”房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用房相关文章
  • 租赁商用房被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该归谁?
    租户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在租赁期间房屋被政府拆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拆迁补偿中的停产停业损失如何分配?2012年5月份,两原告张某和徐某从被告苏某某处承租位于谢家集区A村约100多平方米房屋,分别用于经营卫具店和饭店。2013年9月因旧城区改造张某和徐某所承租房屋被拆迁。被告苏某某将相关补偿款领取后拒绝支付给原告,经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能达成调解。2014年9月16日两原告将苏某某告上法庭,请求被告返还停产停业损失。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本案的相关情况,将本案的原被告约到法庭,在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后,法官把相关规定告知原被告: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是拆迁人因拆迁非住宅房屋,给经营者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不仅给承租人的对外经营活动造成了损失,亦对房屋产权人将该房屋出租收取租金的租赁活动造成了损失。在听取了承办法官的充分说理后,原被告都表示终于弄明白了,停产停业损失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的
    2023-06-08
    50人看过
  • 停产停业损失是给谁的
    第一,在请求权基础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已对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饰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作出规定,为所有权人。即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前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于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并未赋予承租人直接的民事请求权基础。至于承租人与所有权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前述补偿费用既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承租人应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系属另一法律关系。第二,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实质而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4-30
    251人看过
  • 停产停业损失是给谁的
    第一,在请求权基础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已对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饰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作出规定,为所有权人。即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前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于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并未赋予承租人直接的民事请求权基础。至于承租人与所有权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前述补偿费用既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承租人应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系属另一法律关系。第二,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实质而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6-18
    258人看过
  • 停运损失是否适用交强险保险限额
    停运损失能适用交强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停运损失等能否适用交强险保险限额予以赔偿一、停运损失等能否适用交强险保险限额予以赔偿1、停运损失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
    2023-07-03
    219人看过
  • 在租赁期内拆除商铺是否有停产停业的损失
    非住宅房屋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分配。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金的分配,当事人经常发生纠纷。怎么处理?根据北京市高院的有关规定,整理如下:合同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不在合同中处理,应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承租人(或分承租人)以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申请营业执照,并在这里实际经营的,要求出租人支付《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金的,应当普遍予以支持。出租人以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同时取得营业执照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金可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或分承租人)之间合理分配。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可以在承租人(或分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合理分配,但出租人分担的金额不得超过一半。有证据证明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或者补偿协议未签订,出租人未取得补偿费的,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停产损失补偿金的而停业,则不予支持。出租人取得赔偿
    2023-05-31
    73人看过
  • 在租赁期内拆除商铺是否有停产停业的损失
    非住宅房屋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分配。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金的分配,当事人经常发生纠纷。怎么处理?根据北京市高院的有关规定,整理如下:合同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不在合同中处理,应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承租人(或分承租人)以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申请营业执照,并在这里实际经营的,要求出租人支付《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金的,应当普遍予以支持。出租人以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同时取得营业执照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金可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或分承租人)之间合理分配。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可以在承租人(或分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合理分配,但出租人分担的金额不得超过一半。有证据证明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或者补偿协议未签订,出租人未取得补偿费的,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停产损失补偿金的而停业,则不予支持。出租人取得赔偿
    2023-05-3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合法。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更多>

    #居住用房
    相关咨询
    • 非住宅住宅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时,拆迁人应当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到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的实际年限每年按被拆迁非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3.5%(商业营业用房)、3.0%(办公等其他用房)的标准进行补偿;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未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上述标准的二倍向被拆迁人支付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
    • 对于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包括停产停业的损失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属于补偿范围,并且,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此可见,对于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包括停产停业的损失。
    • 非住宅房停业损失费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06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标准为:商业、办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元/月)确定。生产、仓储用房:以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2‰(元/月)确定。
    • 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包不包括停产停业损失?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属于补偿范围,并且,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此可见,对于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包括停产停业的损失。
    • 农村住宅房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1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他费用)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3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征收决定发布时已停业闲置6个月以上的非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