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车辆在使用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所属安阳石油分公司部分加油站#93乙醇汽油后,发生抖动等情况。
约90吨问题油流入市场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受损车主可获赔
早报讯今年3月下旬,一些车辆在使用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所属安阳石油分公司部分加油站#93乙醇汽油后,发生抖动、尾气排放异常等情况。
昨天,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开对受损车主表示歉意,首次承认“这是一起严重质量事件”。目前已制定了具体的补偿原则和办法,将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
“系严重质量事件”
4月27日,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举行媒体沟通会。
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开对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受损车主表示歉意,并现场表示,已对安阳石油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停职。
对于已经持续一个月余的#93乙醇汽油投诉事件,中石化河南分公司表示,4月18日,该公司成立专项调查组赴安阳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安阳石油分公司油库在质检环节上管理不善、把关不严、操作失误造成的严重质量事件。
“该批次#93问题乙醇汽油,系安阳石油分公司于2010年3月16日-25日分5批次采购,共505吨,以汽运方式从3月17日开始陆续到库。据折算,3月21日-31日,该批#93问题乙醇汽油共流入安阳市场约90吨。”中石化表示。
“经技术专家组对发生故障车辆油样和加油站罐底油进行抽样检验,确定该批次油品溶剂洗胶质和锰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中石化河南分公司首次公开“认错”。
为妥善处理好问题乙醇汽油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中石化河南分公司表示,安阳石油分公司已制定了具体的补偿原则和办法。并邀请安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证处、消费者协会、维修技师组成第三方,共同参与受理、登记、确认、维修等补偿工作,妥善处理故障车辆善后问题。
半个月内补偿完毕
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明确了具体的补偿原则和补偿办法。
补偿范围是2010年3月21日-3月31日,在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加注#93问题乙醇汽油的车辆。
对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是加注了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93问题乙醇汽油后遭受损失的车主,立即按照实际情况补偿。
对暂不能证明车辆损失是加了#93问题乙醇汽油而遭受损失的车主,第三方认定组织将及时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经第三方认定组织鉴定不具备补偿资格的,不予补偿。
4月初,中石化河南安阳分公司曾在安阳市电视台发表了公开声明,开始对车主损失的油费和清洗费进行理赔。这份声明称:国II乙醇汽油向国III乙醇汽油过渡期间,公司向汽油中添加了环保添加剂,现在车辆出现的问题是过渡期间的正常现象。保修期外需自费的车辆,由安阳分公司指定的厂家处理。清理后将根据清洗前清箱数量或最后一次加油数量免费补油。
“造成车辆损坏绝对不是汽油的问题,不理赔车辆损坏的维修费。换零部件是4S店要求的,换不换是车主的事,与我们无关。”中石化安阳分公司曾这样回应记者采访。
◎事件回放
加完油后
车子“抖”起来
今年3月中下旬开始,河南省安阳市内上海大众、广州本田、北京现代等4S店突然接到大批送修车辆。这些故障车辆都有着同样的“病征”:轻则会出现加油不顺、冒黑烟、尾气刺鼻的情况,重则排气管不断喷出红或黑色液体、无法启动,最严重的会出现一些零件损坏的情况。此类故障车,仅安阳市内北京现代一家4S店,从4月6日至4月16日,就已接到1234辆。
早在2009年11月,新乡市北京现代4S店就接到了一辆排气管不断喷出红黑色液体的送修轿车。随后,有越来越多的同类“病征”车辆被送来维修。
随后,同样的情况在河南省的新乡市、焦作市相继出现。
当地媒体也多次接到车损司机的投诉。安先生家住在郑州市花园路与国基路附近,做汽车用品生意,去年12月份买了辆海马汽车。今年清明节期间他开车回了趟老家南阳,返回郑州时在南阳的加油站加了150元的汽油,汽油用到一半的时候感觉车子加速时无力,发动机和车子还发生明显的抖动,抖了一会才恢复正常。
-
河南问题汽油为严重质量事件中石化将补偿车主
254人看过
-
中石化质量承诺书
359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中石油收购吉林化工、锦州石化、辽河油田
324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中石油收购吉林化工、锦州石化、辽河油田
163人看过
-
怎样检查液化石油气瓶质量?
92人看过
-
93号汽油最新价格:0号柴油降0.3元/升93号汽油降0.28元/升
387人看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
雇员受损赔偿主体确认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1、首先乙作为个人肯定不具备施工资质,因此甲与乙既不是承揽关系也不是承包关系,而是雇佣关系;2、乙在施工过程中叫了丙做帮工,约定30元/天工钱,乙与丙之间同样是雇佣关系。因此,丙在扛材料时不慎受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乙承担丙受伤的赔偿责任,责无旁贷(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乙)。由
-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受损物业有责任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81、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受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没有赔偿责任。 2、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与开发商联系,协调处理。如果开发商不管,业主或物业均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并赔偿因此造成业主的损失。如果过了质保期,应由业主自行负责,或者施工单位有偿维修。 4、业主不能因此事而拖欠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
-
化妆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4我来给你说一下产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
-
质量问题人损赔偿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1人损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按当地标准依法计算,
-
中受赠物品质量有问题是否可要求赔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你不能就分销机的质量问题请求某公司赔偿损失。分销机并不是你与某公司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标的物,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作为有偿合同的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而应适用作为无偿合同的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