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中患者是否仍需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06:26
314 人看过
患者是否仍需举证?
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
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医疗诉讼中患者也需要具备举证能力:高法强调
22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患者必读知识
163人看过
-
患者起诉医疗机构谁举证
425人看过
-
汽车事故中,患者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费用?
319人看过
-
患者医疗事故诉讼需要的证据主要有哪些
1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起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谁负责举证
38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医疗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诉讼
词条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三年时效。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更多>
#医疗事故诉讼
最新文章
#医疗事故诉讼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中患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如何获得赔偿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患者应首先就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举证,并非没有任何举证责任,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关系或医疗损害结果存在,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而医疗机
-
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为医疗事故诉讼举证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那么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为医疗事故诉讼举证?
-
诉讼患者需要举证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医疗事故诉讼患者需要举证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
-
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如何保留证据,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虽然医疗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并不意味着患者具没有举证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有些证据必须由患者进行举证。具体来说,患者应该积极收集和保留就诊事实、损害后果以及损害程度方面的证据,例如,患者应保留好有关挂号证、收据、主动从医疗机构复制记录了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肋检查结果和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来证明其确实在该院就诊过,这些资料主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
患者被列为医疗事故患者或者被列为产妇,是否仍需履行告知告知义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4请参考以下案例:2007年8月23日,患者孙春以孕39周到西安市山中医院住院生产。在产前检查报告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分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的情况下,山中医院未履行如实向患者告知义务,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拒绝产妇剖宫产的合理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已明显出现异常监护结果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导致胎儿重度窒息、颅内出血并脑疝、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