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工资发放记录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0 07:29:29 449 人看过

一、只有工资发放记录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问题

只有工资发放记录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问题。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项、第3项和第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也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吗

劳动关系是可以请求仲裁确认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是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仲裁机构会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谁发放工资来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23-05-01
    438人看过
  • 公司高管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立法旨意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了确保该规定得以有效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对用人单位恶意或者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加倍惩罚,以提高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首先有助于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督促对方按照劳动合同的书面约定履行自己义务;其次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2023-06-01
    495人看过
  • 满70岁是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的劳动者有年龄上限,7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16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形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
    2024-05-05
    176人看过
  • 个人工资与劳动关系能否认定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是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所以个人发工资不成立劳动关系,但可以成立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一、案情回放:2009年10月,原告王某在被告北京某石料生产公司打工,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天,未签订书面合同。2010年1月2日凌晨,王某在工作期间被铲车车斗滚落的石头砸伤右脚,造成4跟趾骨骨折。公司安排王某以“杨-军”的名字住院治疗,出院后即不再承认王某为其职工,否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停发王某工资。被告辩称,王某是其公司一名员工的亲戚,寄宿在
    2023-08-02
    362人看过
  • 未解决劳动关系,员工能否要求发放工资?
    可以。只要是公司未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因公司原因员工待岗在家的,公司要支付基本生活费。对于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叫来上班的情况,员工还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公司给与工作安排,并且赔偿待岗期间相关损失。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20
    211人看过
  • 工资按天结算也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认">没有等来想要的工伤待遇,却被告知自己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令小黄很伤心。对此,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小黄的工资按天结算,所以双方并没有劳动关系。那么,依照法律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双方争议雇工要求给予工伤待遇企业称双方无劳动关系三个月前,一家公司由于生产需要,聘请小黄白天为其在工地看管材料。鉴于一时难于确定需要的具体日期,故双方只口头约定工资按每天150元计算,并且每天一结。谁知一周后,他因堆积的材料突然倒塌而压伤腿部,不仅已花去2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十级伤残。事后,小黄曾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但公司认为他并不构成工伤,理由为确定工伤的前提是彼此存在劳动关系,而小黄与公司之间只是临时的短期用工,工资也是按天结算,不能按存在劳动关系论处。为此,小黄只好向律师求助。律师释法工资按天结算也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律师认为,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他们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2023-06-10
    380人看过
  • 目前存在的农民工劳动关系问题都有哪些?
    从目前看,农民工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就业机会不平等从目前我国现状来看,对农民工就业机会的限制过多,剥夺了农民工平等就业机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直接对农民工在城市就业进行行政总量控制、职业和工种限制,农民工大多只能进入“二级劳动力市场”去从事城市劳动力不愿从事的脏、累、差的工作。(2)对农民工城市就业的不公平性收费。农民工离开农村时要交费办理计生证、待业证等,在城市还要交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这些收费无疑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门槛。(3)对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特殊优惠政策与措施,造成了竞争环境的行政干预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就业。2、劳动关系不规范目前仍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内容不规范、不平等、不合理等现象。究其原因,(1)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新一代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以及职业发展的追求更高,很难长期固定在一个岗位工作。劳动合同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形
    2023-04-29
    374人看过
  • 手机录音能否有效地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用录音证明,起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
    2023-07-06
    345人看过
  • 认定为工伤一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是的。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根据《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后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间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因为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2023-08-13
    275人看过
  • 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能做工伤认定
    1、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不能做工伤认定。2、有劳动关系是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之一,并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所需的材料中也包括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因此无劳动关系的就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05-12
    291人看过
  • 在工伤认定期限内,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
    工伤认定期间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如下: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2023-07-16
    73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由谁认定
    一、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由谁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单地说,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二、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
    2023-04-29
    2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1、尽量提供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2、请同事提供证
    2023-06-21
    180人看过
  • 劳动法确认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法上确认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劳动关系为什么要订立聘用合同?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此
    2023-06-23
    3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发工资与应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证明书和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公司代理工资有支付证明书,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名单),缴纳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使用者向劳动者发行的工作证明书、服务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书(3)劳动者填写的使用者招聘登
    • 没合同,只有工作服工资发现金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单看这个工作服证明力度不足,还需要其他证据来印证,如同事作证。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能否在工伤认定中直接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不能,必须要伤者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再配合其他材料,才能申请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
    • 单位出具的考勤表与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据,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手上有没有考勤表?如果是单位掌
    • 收工资发放记录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这样的话应该是有一定的效力的但最好有相关的其他工作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