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的出现
人类经过漫长历程,生存意识发生了巨大变化。人类发现,自身作为与动物不同的存在,在于对同类的尊重;此种尊重,既是同类们生存的必要,也是自身生命本质的要求:克服存在的低级性,走出动物性的生存循环。
人们逐渐发现:对同类的过分失敬,确属低级行为;尤其是对以人的姿态存在的同类,发动动物性攻掠。这样的攻掠,既导致社会成员对攻掠者的鄙视,也招致人群必然的报复。仁慈的人,极不情愿地看到,动物性攻掠的发动者,在社会非常时刻,往往遭受难以名状的身心痛苦。
为了克服生存的低级形态,为了避免动物性攻掠和报复,为了缔结社会和平,社会成员不得不确定人的尊严和价值。
这种确定,与其说是对人本质的发现,毋宁说是为有效减少动物性攻掠和报复,制作的必要假定。
为了达到假定希求达到的目的,社会不得不变假定为真实.人的尊严和价值,于是不再是超验的存在;它通过人的权利来体现。
权利具有物化的形式:农民通过土地体现权利,工人通过经济组织体现权利,知识分子通过媒体体现权利;即使婚姻权利,也总有张三李四的存在。
社会借助法律家的工作,厘清权利的物化形式,给予必要的固化、调整。
法律家云:关于土地的权利,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劳动的权利,是获取报酬、失业保障等权利;知识者的权利,是获得知识产权、自由表达的权利……
社会对法律家权利物化的说法,认为言之有理,积极采纳。
法,逐渐在人的社会得到欢迎,露出头角。
二、法制度的构建
人类经过漫长历程,终于发现了维护人类尊严、价值和社会和平的可靠方法。
人们开始对法进行大规模的制作:这种制作,与其说是对“法律”这种文化创造物的热爱,毋宁说是人们对权利物化的热衷。
在欧洲大陆,人们开始用条款的形式,书写法律;在不列颠岛国及美洲大陆,人们以结绳记事的方式,串联起关于法的一个个判例;在其它地区,开始模仿学习,或者观望。
社会发生深刻的变化。
政治,自古以来运用权力的“智慧”,发动动物性攻掠的“指挥艺术”,鉴于法的杰出表现,难免失落。曾经日不落的动物性权力,在权利运动的脚步声中,在法的威逼之下,开始了势不可挡的没落。反思的权力,亦在这样的没落之中,脱胎换骨,寻求与权利并存的可能。
政治,在不少地方,渐次从动物性攻掠艺术走出,从而转变为人的集体生存艺术,成为组织社会资源的方略。
权力开始频繁地与社会进行关于权利的对话。希求作为人而存在的社会成员,相互达成契约:让我们享有人的尊严、人的权利;必须约束具有不良历史的权力;必须对失控的权力给予及时矫正,让受到伤害的权利得以及时恢复。
法的制度,开始承载这样的社会要求。
在西方、在东方,作为权利救济的法律,自身也走上物化之途:不同设计源流、不同外形的权利保护制度的物化形式,如同荒野中遮风避雨的小屋,布满了城市和乡村,成为人的社会中的生态景观。
三、法的进展
通过法的作用,象征不等权利的人民等级制度逐渐消亡;人民与国家的利益经过合意和统合,趋于平衡。人民开始以社会平等成员身份,参与社会生活;公共权力不再恣意妄行。人们的动物性需要,在不伤害同类的情形下,亦得到满足;进而在和平的环境中,人类安全地进行人的文化创造。
在法的进程中,一位法兰西智者不得不发出惊叹:没有一个诗人,能象法律家自由地解释现实一样,自由地解释大自然……
人们发现,法律家热衷人的权利和公平,比热衷权力的政治家更为可靠;于是在人的社会,在厌恶动物性攻掠的社会,法律家享受了人民的极度信任;人民说:我们知道你的禀赋,让你领导社会前进吧。于是,在欧洲、在美洲,法律家成为众望所归的社会领袖。
这与其说是对法律家的偏爱,毋宁说是人民对权利热爱的爱屋及乌。
四、法的困境
在信息社会,权利在人民生活中的意义,法的维权作用,传诵四方。因此,即使是地球上非洲等等等等角落地带,也纷纷祭起了法的大旗。
飘扬旗帜之下,始料不及的是,维护权力的规则冒名顶替,成为了“法律”。而陷于低级生存的人群,也便将此种法律误认成为“人的法律”。
然而,当人们靠近“法律”,方才发现这个本应是社会成员遮风避雨的所在,对失控的权力给予矫正、让受到伤害的权利恢复的安全地带,没有安全;非当权力蜷缩其内,显现动物性贪婪面目。人们继而发现,这样情形何其多也。
因此,关于“法律”中有狼的传言,在角落地带,渐为人知。法,失去了应有的荣誉,陷入困境。
五、法的未来
胆怯的人,说:“人啊,你为何要进入法的程序?你在自己的茅草屋疗伤多好?不受法牵累的自行恢复,不亦帕累托最优乎”。
悲观的人开始悲哀;悲观者有悲观的理由。
乐观的人认为:狼,既然已经被发现,它还呆得住吗?进而提出有趣的问题:它何时、以何种方式得以驯化。
冷静人则认为:当角落人民迈出生存的低级阶段,以人的方式存在的愿望产生,如同其它地区一样,法必然出现;角落情况证实的,正是维权之法的社会需要。
-
解读“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414人看过
-
解读医学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关系
431人看过
-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解读
280人看过
-
了解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解读方法
176人看过
-
诉讼中的开庭与调解:公正司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34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解读
310人看过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
法院调解与社会调解的关系具体内容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9(1)调解书是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进行调解而做出的结案方式,判决书是法院行使职权直接裁判; (2)调解书不能上诉,判决书可以上诉; (3)调解书一般以送达双方当事人生效,但某些调解书也可以提前生效,即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生效。判决书一律送达后开始计算上诉期,上诉期满后生效。
-
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解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
-
社会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这个如果是分析题的话第一:法治社会的要求:在法治社会中,一切行为准则都是以法律为基础,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存在法律特权阶层,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违法必究,在社会行为中,法律是最大的第二:社会有法律的要求:社会行为有法律的规范,这一点和古代临时判决不同,任何行为都是有法律所规范的,人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第三:社会有法和法制社会的区别:首先,就是法律的约束范围,法制社会里,法律最
-
-
如何对社会保障法解读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如何对社会保障法解读?1、社会保障法是高速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社会保障法即国家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稳步发展而制定的,保障维护社会安全和经济稳步发展而制定的,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3、凡是依据社会政策制定的,用以保护某些特别需要扶助人群的生活安全,或用以促进社会大众福利的立法,就是社会保障法;4、社会保障法是调整以国家和社会为主体,为了保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