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是商业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06:44 196 人看过

如何判断是否为商业性拆迁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区分商业性拆迁与公益性拆迁,可以查阅征收补偿方案。如果征收者是政府,就属于公益性拆迁,如果不是政府,就属于商业性拆迁。有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征收房屋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公用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凡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企业取得土地应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土地取得的程序分为批准程序和实施程序两部分。(1)征地审批程序。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制定征地方案。

4。经市、县政府批准,逐级上报。征地方案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2)土地征用的实施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审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2)出让范围:被征地的乡(镇)、村、组。(3)公告内容:拟征用土地的用途、地点、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四)后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种植、修建的附着物和苗木不予补偿。征地调查(征地审批前)

(1)调查机构: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2)调查内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和附属于该土地的土地的权属、类型、数量的现状。(3)确认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确认调查结果。(1)发证机关:市、县政府,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出让范围:被征地的乡(镇)、村、组。(三)公告内容: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期限,等。

(4)公告的后果:公告发布后,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纳入赔偿范围。(1)登记机关:征地通知书指定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苗木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登记期限:土地征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等。(五)不登记的后果:不在赔偿范围内。(1)起草机关: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起草依据:土地登记资料、实地调查结果、核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苗木补偿、附着物补偿等。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方案,并听取意见征求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就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渠道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五)批准: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6确定市、县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二)费用的支付:所有费用应当自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如何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先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如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对补偿决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判断拆除补偿是否合理,需要看补偿数额是否合理、补偿决定作出的程序是否合理等众多因素。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拆除补偿不合理的,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如何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需要看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与周边市场价格对比。我国征收补偿必须达到市场价格这一合理标准,地方不能随意偏离。2.评估机构是否合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一般由双方协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房屋
    2022-05-28
    246人看过
  • 如何判断征收拆迁的货币补偿是否合理?
    一、如何判断征收拆迁的货币补偿是否合理?判断标准:1、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在基本要求上,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的底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
    2024-01-25
    95人看过
  • 如何判断集体企业拆迁款归谁?
    一、如何判断集体企业拆迁款归谁?1、可以通过查看拆迁补偿协议等的方式,判断集体企业拆迁款归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规定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
    2023-06-15
    53人看过
  • 商铺拆迁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无,如何补偿?
    商铺面临拆迁,看房产证上房屋的性质,如果注明是商用或者说在一般观念上就是商铺性质,确定房屋用途是商用了,拆迁补偿分为房屋主体和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只与面积大小有关,与有无营业执照没关系。商铺面临拆迁,涉及到商铺的附属物补偿,这就与营业执照有关了。有营业执照补偿高些,没有营业执照只补偿你的装修损失和在拆迁过程中不能使用的过渡补偿。没有营业执照牵涉到无证经营的问题,对于无证经营,在最后争取停产停业损失这块可能会处于不利的境地,毕竟停产停业损失是根据营业额和纳税额来计算的。所以,在面临拆迁时可以尝试一下去补办相关营业执照,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是各地拆迁补偿都不一样,具体要结合当地政策。商铺拆迁补偿标准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
    2023-07-04
    242人看过
  • 作为被拆迁人,如何判断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一、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在基本要求上,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的底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2023-05-30
    474人看过
  • 如何判断失业金是否到期?
    失业保险金在失业人员办理网上申领登记成功后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直接打入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卡中,失业人员无须到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失业金可以一次领完,失业人员本人特营业执照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份,即可办理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在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目增发一个目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能拿失业金吗1、按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
    2023-07-03
    285人看过
  • 法律监管:如何判断房屋拆迁活动是否合法?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这些材料,只有在五项材料均具备、真实的情况下才能核发拆迁许可证。不过现实情况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为开发商大开方便之门,让材料不全、甚至不具备任何材料的开发商轻轻松松就拿到了拆迁许可证。可想而知,这样的拆迁许可证是违法的。其次,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对象不当。依照法律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般包括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政府单独成立的独立于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四
    2023-07-13
    184人看过
  • 判断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要看:一、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二、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三、是否参照周边的市场价进行补偿。国家法律在对具体某区域每一平米补偿多少钱并没有明文规定,有的只是原则性规定和一些可供参考的指导性意见,由于拆迁涉及关系复杂,政策性强。上至国务院,下至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拆迁补偿的方式、内容、补偿对象均有很大的不同。一、公租房拆迁如何补偿公房遇到拆迁,如果被拆迁的公房已经进行了房改,承租人完全取得了公房的所有权,那么补偿跟私房一样,参考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补偿,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公房没有经过房改,仍然属于政府或单位,那么承租人也应该获得补偿,具体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另外一种是,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而对于公房使用权的货币补偿标准,各地都不一样,比如有一些
    2023-04-05
    450人看过
  • 怎么判断一个地区是否拆迁?
    1、首先要注意如果需要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有其他利益性的目的和不利因素掺假是违法的,但这个方面的整体判断具有一定的难度。2、征收公告发布要求要注意征收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做出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向大家公告,公告应当附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且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的内容。3、安置补偿的制定要求关于安置补偿方案来说,拟定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大家不认可的,政府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4、征收标准规划的要求在征收过程中,具体可以参考查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规划。例如说:(1)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023-02-22
    114人看过
  • 企业房屋拆迁是否交税,企业拆迁如何赔偿
    一、企业房屋拆迁是否交税要交税。1、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营业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
    2024-01-26
    319人看过
  • 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商业拆迁的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且进行补偿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出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2023-02-21
    185人看过
  • 如何判断拆迁的可能性?
    一、如何判断拆迁的可能性?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会作出征收补偿方案并且公告,当事人可以查看征收公告,确定房屋是否列入征收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
    2024-01-08
    315人看过
  • 如何判断拆迁方的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判断拆迁方的赔偿判断拆迁补偿合不合理,需从四个方面入手:1.评估值应与房屋实际价值相符,考虑地理位置、面积及用途等因素;2.补偿方案应对拆迁所产生的全部损失有所覆盖,如搬迁费、生活不便等;3.参照其他类似区域或条件下的赔付案例,确保公正公平;4.核实政策依据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如此,可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免受侵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2024-07-16
    116人看过
  • 如何判断行为当事人是否受到商业诽谤?
    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判决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怎么判刑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里的捏造,是指凭空编造、散布,是指以各种方式在公众中宣传、扩散其捏造的虚假事实。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量刑指南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量刑指南为: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三、侵犯商业
    2023-03-14
    25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商业拆迁是怎么判断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规范地说,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征收。由于公共利益征收与商业拆迁都包括一个物理过程的拆迁过程,因此本文不会咬文嚼字地区分征收与拆迁在内涵上的天壤之别,而会在方便读者阅读理解的初衷下,将公共利益征收简称为公益拆迁,从而与商业拆迁形成泾渭分明的对比。当然,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明显区别绝对不在于名称的差别这么简单,否则,实践中就不会有大量有关混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明知故犯或者不明就里的现象产生了。?区分公益
    • 拆迁是否合法怎么判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判断拆迁是否合法: 1、征收主体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征收程序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为被征收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拒不交出土地的被征收人要在法定期限内作
    • 如何判断企业员工是否泄露商业秘密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8
      企业经营活动中,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果泄露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条件,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企业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二)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如何判断拆迁人进行的拆迁是合法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6条和第34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如何判断征收拆迁的货币补偿是否合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1
      判断征收拆迁的货币补偿是否合理的标准是,看拆迁补偿的货币是否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如果是没有达到的,就不合理,反之就是合理的,一般拆迁补偿的中包括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有可能还有误工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