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接受工伤认定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22:49 78 人看过

2008年8月13日上午8时许,北京市朝阳区一名老外驾驶出租车前往居民楼时,一名老外用拳头砸在一辆汽车的尾部,下车询问老外的遭遇。由于语言障碍,对方情绪非常激动。余某回到车上报警,并被对方击中头部和面部,造成头部和面部受伤。经诊断,余某有右眶壁骨折、舌挫伤、多发头面部皮肤撕裂伤、外伤后脑综合征等,后向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余某非因工负伤不应认定为工伤。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关于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通知》,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租赁公司不服,经审理后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中央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和执法程序无异议。本案通过区劳动局对余某伤情的简要描述、证人证言和派出所提供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本案的起因是外国人在正常驾驶出租车的运营过程中砸坏出租车。出租车公司强调,余某与外国人之间不存在客运合同关系,故余某不履行职责。但从总体上看,余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公司车辆不受损坏,还是下车时意图知道该外国人是否有乘坐出租车的必要,属于履行职责,其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据此,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劳动者受工伤工伤认定条件
    一、劳动者受工伤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1、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按照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执行。(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2)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2)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1、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
    2023-04-19
    70人看过
  • 接班前外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不能。(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
    2023-04-17
    493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不作为法院可直接认定工伤
    翻斗车司机在工作地点保养车辆时发生事故,仲裁委、法院先后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迟迟不做书面答复,法院最终判决职工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事件:工作中发生事故致胸椎骨折柴林是石家庄某路桥公司的职工,2005年5月在某路桥公司井陉某养护工区担任汽车驾驶员。当年6月23日下午,因连续几天大雨不能正常施工,他在施工路段养护区检修汽车。当他试图打开大货车机盖时,因用力过猛扭伤。柴林告诉记者,他当时认为是肌肉拉伤不碍事,可是到了26日,柴林由于疼痛难忍,被急救车送到石家庄市交通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经住院治疗两个月后,柴林出院回家休养,用人单位支付了此笔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至2001年6月,公司一直按照病假给柴林发工资。2001年7月,柴林被调回机关,每月发给全额工资。出院后,柴林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赔偿遭拒后,2001年9月开始,他向劳动部门反映自己的
    2023-06-10
    103人看过
  • 工伤员工不配合接受做鉴定或者拒绝治疗该怎么办
    实务中常有网友问工伤员工不配合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拒绝治疗,该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法律有相应的规定,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1、员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的正常职业,甚至可能无法再从事任何工作,但也有可能恢复劳动能力继续从事适合他的职业或工作,而这一切都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鉴于此,就不应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员工拒绝治疗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工
    2023-05-05
    417人看过
  •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
    1、是不可以的。雇佣关系下的赔偿须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还需进行责任划分。2、工伤与雇工损害赔偿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雇佣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
    2023-03-29
    127人看过
  • 如果您拒绝接受工伤鉴定,您能否重新鉴定
    如果您不接受工伤鉴定,您是否可以重新鉴定如果您对初始鉴定结论不满意,请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初步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填写《劳动能力评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I。工伤认定决定的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检查、,按照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相关规定复印或复印的检测报告等完整病案资料3.受伤员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IV.其他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鉴定机构职责规定:省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市和县不同: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1)落实政策,上级劳动鉴定相关法律法规(2)制定同级劳动鉴定工作制度(3)对县所属单位劳动鉴定工作给予专业指导(4)对县所
    2023-05-07
    369人看过
  • 法院是否会接受超越工伤认定范围的认定
    由于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王某在事故发生两年多后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时未被受理。原因是它超出了时间限制。为了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起诉劳动部门。最近,迎泽区法院对这起超期申请的特殊案件作出一审判决:6月17日下午,法官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支持王某申请撤销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责令其履行法定工伤认定义务,2004年,某石化厂(以下简称石化厂)职工王某站在车上帮送货员袁某用篷布遮盖货物。这时,大风卷起篷布,王某被抬下车,并被诊断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王某不断与工厂交涉,向有关部门上访,信访。2005年6月,他将石化厂和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调解,石化厂和袁某共向王某支付了2万元,但对于工伤认定,石化厂认为王某因离岗帮助他人而意外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经法院调解,给予一次性赔偿;劳动部门也给他发了《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因为“如果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以
    2023-05-07
    4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能否接受工伤认定
    1、劳动争议仲裁能否接受工伤认定?
    2023-05-07
    431人看过
  •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能否停止工伤待遇的发放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能停止工伤待遇的发放。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不同的鉴定结论职工可以依法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这是工伤保险赔偿公平、合理的体现。一、工伤保险赔偿直接打给伤者吗除工伤医疗费外,其他工伤待遇均应赔付给工伤职工个人(工伤医疗费应支付给垫付药费一方)。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二、因公受伤住院期间可以享受用人单位的什么待遇因公受伤住院期间可以享受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待遇、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工资待遇,按照工伤待遇发工伤津贴。(1)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2)按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3-03-30
    118人看过
  • 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要哪些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2023-06-14
    376人看过
  •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怎么办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包括了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不完整、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者超过年龄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时候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如下: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5.劳动者超龄的;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怎么办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
    2022-07-04
    208人看过
  • 工伤受理了会不认定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的工伤职工的认定申请后,是否会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需要根据受伤职工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来确定,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工伤的认定,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则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一、员工怎么认定工伤员工工伤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认定:1.认定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
    2023-03-23
    455人看过
  • 公司拒绝工伤认定出示工伤认定材料
    没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无法做工伤认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
    2023-02-25
    488人看过
  • 因为什么受伤不算工伤认定
    ?1、故意犯罪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2、醉酒或者吸毒的;对于醉酒标准,可以参照《车辆驾驶人员血砸、呼气洒精含量i词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这一标准规定:驾驶人员血被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3、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井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2023-03-24
    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单位不接受,不确认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
      单位不主动认定,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和单位就工伤、费用有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
    • 受贿案件中间接受贿的认定及数额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分直接受贿罪和间接受贿罪两种形式。直接受贿罪系《刑法》第385条第一款的规定,也是对受贿犯罪的一般规定,其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是受贿罪。间接受贿行为则在《刑法》第388条中予以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
    • 公司工伤案件受理后拒不赔偿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8
      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应该承担的。
    • 拒绝接受手术治疗导致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
      员工是否属于工伤,是需要根据员工事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认定的,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事故经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员工拒绝配合治疗,是不再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 牙齿焊接工伤认定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5
      1、牙齿工伤鉴定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