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05:45 156 人看过

不支付加班费是否有效解除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

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合同实际上建立了一种新的合同关系,其有关协议对双方自然具有约束力。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一经签订,即应遵守

竞业限制,也称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保护与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导地位有关的商业秘密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要求特定劳动者离开原岗位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称为竞业禁止期),不得在某一区域内与原用人单位进行或参与同业竞争。由于掌握雇主商业秘密的主体只占劳动群体的一小部分,竞业限制通常只针对掌握或有机会接触商业秘密的群体。这是雇主为保护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而预先采取的一项措施,作为雇主的一项权利,以限制工人。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雇主需要支付的价格是在离职后向特定的劳动群体支付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竞业禁止通常与保密协议密切相关,这两种协议都是雇主为保护商业秘密而采取的措施。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可以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的形式表示,也可以在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后表示,考虑到员工在工作中会实际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应签订新的保密协议,并在保密协议中提出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要求。保密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作为雇主的雇员,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是其基本工作的要求和约束。离职后,该行业转变为一个既不能参与原岗位竞争,又不能与原岗位保持保密关系的行业,这比在职期间的要求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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