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法典的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3 16:53:53
61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的原因
行纪合同的法律关系较之其他要复杂一些,这当中有两层法律关系,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同时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和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无权对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提出自己的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n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为何规定行纪人有直接履行义务?
113人看过
-
什么是行纪人直接履行义务
462人看过
-
个人债务不履行的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390人看过
-
如何依法履行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义务
224人看过
-
债权人的债务履行义务法规有哪些规定
129人看过
-
依照民法典规定,履行保管义务
39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次债务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1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
-
民法典担保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5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优先适用保证合同的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对被保证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合同对保证责任范围的约定,虽实行意思自治,但因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责任是主债务的从债务,基于从属性原则,
-
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行纪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一、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1、如果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则属于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可以不承认该买卖对其发生效力。但如果行纪人愿意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2、如果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
-
委托人不得直接履行委托义务有哪些情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3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转交财产。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 1、支付费用; 2、支付报酬; 3、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
-
出卖人不履行义务的,承租人能否直接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在融资租赁中,出卖人不履行义务的,其索赔的并不由作为买受人的出租人行使,而是由承租人直接行使。这是因为,如果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例如不按时交付租赁物或者交付有瑕疵的租赁物,对占有租赁物并享有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承租人来讲,将有更直接的影响,同时,出卖人和租赁物都是由承租人选择的,承租人对租赁物更为了解,因此由承租人直接行使索赔权也是现实可行的。在实务中,按照融资租赁的惯例,租赁物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