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伤认定以后工伤职工要求追补新发现伤(病)情况的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7:31:42 128 人看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冀人社字[2010]277号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工伤认定以后工伤职工要求追补新发现伤(病)情况的请示》(唐人社呈〔2010〕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补充认定的,工伤认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对经核实确属原工伤事故造成,但原认定决定中未包含的伤害,原工伤认定机关应作出补充决定予以认定。

此复。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发生工伤以后,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以后,所在单位应该在30天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没有申请,受害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一年内。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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