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如何确权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的一房二卖情况下,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主要依据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种情形下,优先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及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将享有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此情形下各购房者均未办理过相应手续,则应归属已支付价金较早的购买者所有;如若是在上述条件均不满足之情形下,那么应当将房屋的所有权赋予最先签订购房协议的购买方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一房二卖该如何维权
购房者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为去法院起诉做好准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如何确权”,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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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善意先占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3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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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有房照的优先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9关于开发商所实施的一房两卖行为问题,我们秉持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处理:1.如果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都还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那么我们将坚决遵循签订在先者优先的原则;2.若其中一位购房者已经成功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会坚定地维护物权优先的原则;3.如果两位购房者都尚未实际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将坚守占有在先的原则;4.如果有一方购房者已经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那么我们将会尊重并坚持履行在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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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一房两卖谁优先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1.一般来说,一房二卖往往是卖家为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对前一买家违约,主观上并没同时占有两笔房款的故意,违背的是合同交易中的诚信原则,属于民事欺诈。所得房款已花光不能归还,主观上有着诈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因此被定性为诈骗案。小产权房被一房二卖的话,原则上来讲是归属于首先一个购买房屋的买者的,后者的损失会比较大。一房两卖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多是作为民事纠纷诉诸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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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谁为先有心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7一房多卖谁为先,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确定其归属,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签订且已经过户完毕,无特殊情况,应优先履行该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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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卖, 谁能优先受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6如果你们两名购房人与张某签订的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根据你介绍现在的情况,如果张某未与李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你能优先于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