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险是否允许工伤职工隐瞒情况获得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4:02:56 189 人看过

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存在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明明是工伤,为了报销农保说是自己摔伤的,是典型的诈骗行为,除应追回报销的款项外,除骗取额度2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农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金相关文章
  • 工伤再次发生后是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什么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据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
    2023-07-06
    356人看过
  • 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商业房地产交易领域中,若开发商未能向买方完全披露房屋的真实状况,使得买方在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情况下完成了购房流程,这样的行为便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欺诈行为。相应地,受欺诈影响的买方有权利向法院或专门负责仲裁事务的机构提出申诉,通过申请撤销他们的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者首付金额外,还可进一步请求开发商按照真实的情况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主观上认为自己知道或者应该已经知道的情况,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反映,买方都具有合法的维权权益;同样,如果从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一天算起,五年之内仍未对开发商的行为提出异议,那么该项撤销权也就失去了其效力。在此类商业活动中,作为出售方的开发商似乎背负着更高的责任,他们应尽到足够的义务去全面而准确地告知潜在的购房者所关心的关于房屋的所有重要信息,真正做到诚信,以保证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在商品房交易的具体操作中,开发商需要始终坚守
    2024-07-27
    252人看过
  • 工伤赔偿能否在辞职后获得?
    不能,只有工伤之后辞职,有相关赔偿才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死了还能工伤认定吗劳动者死亡,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工亡认定,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当自工伤职工死亡起30日内申请工亡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其近亲属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亡认定。申请工亡认定提交以下材料: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工亡认定申请表;3、解剖证明。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包括: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
    2023-07-04
    492人看过
  • 单位员工工伤没有保险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一、单位员工工伤没有保险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单位
    2023-10-13
    14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的获得方法
    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2023-02-22
    7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六级是否能获得额外的赔偿?
    六级工伤不一定能赔35万多。情况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2、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残疾津贴。标准如下:(1)六级障碍是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社会保险费;(2)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4)支付本人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30个月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六级工伤赔偿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023-07-05
    293人看过
  •  工伤赔偿范围:哪些情况可以获得赔偿?
    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只要被认定为工伤,无论受伤轻微或严重,工伤保险都会进行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即使受伤轻微,工伤保险也会进行赔偿,劳动者将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 伤 医 疗 费 用 如 何 支 付 ? 哪 些 费 用 可 以 报 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可以按以下方式支付:1.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2.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规定时限
    2023-09-11
    109人看过
  • 员工工伤离职是否有获得赔偿的途径?
    工伤过后离职仍然可以得到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工伤员工主动离职拆钢板费用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对于拆钢板费用,劳动者可以要求社保理赔部门报销,可以把该笔费用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下来,提前走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2023-07-03
    114人看过
  •  乙肝患者隐瞒病情能否获得理赔?
    在投保长达10年的情况下,当事人隐瞒自身的乙肝病情,保险公司不一定能够同意理赔申请。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若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地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事实,对保险合同的订立有实质影响的,保险公司可以不支付保险金。因此,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应该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事实,否则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在投保长达10年的情况下,当事人隐瞒自身的乙肝病情,保险公司不一定能够同意理赔申请。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若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地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事实,对保险合同的订立有实质影响的,保险公司可以不支付保险金。 【 核 心 内 容 】 乙 肝 患 者 能 否 理 赔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乙肝患者在发病期间以及康复后的一定时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疾病责任。但是,如果乙肝患者在投保时已知道自己的病情,或者在理赔时提供相关证明,保险公司可能会依
    2023-09-03
    145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隐瞒病情能获得赔偿吗
    可以获得赔偿。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
    2023-06-15
    73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允许员工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兼职随时辞职是可以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
    2023-07-19
    37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合同到期后是否还能获得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合同到期后,职工应该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要根据鉴定的结论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在评估结果出来后,公司是否与伤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与伤者解除合同,必须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怎么办理1、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2、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快报方式上报工伤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07-05
    497人看过
  • 农民工获得工伤赔偿的步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伤农民工四年维权终获赔偿石家庄市深泽县的农民工张一庆(化名)在4年前
    2023-07-07
    342人看过
  • 工伤保险是否允许自由职业者单独购买
    一、工伤保险是否允许自由职业者单独购买工伤保险不允许自由职业者单独购买,只有在员工参加工作的情况下,才能由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不用职工自行缴纳的,而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必须要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如下: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4.住院伙食补助费;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三、不缴纳工伤保险的仲裁时效不缴纳工伤保险的仲裁时效是1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
    2023-10-21
    16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金
    词条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多>

    #保险金
    相关咨询
    • 童工遭遇工伤,能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8
      在当今社会多元复杂的架构中,针对遭受工伤损害的未成年人,他们同样具有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鉴于未成年人作为工作许可范围之外的一位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们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障的条件。因此,在未成年人离职或者发生工伤身故的情况下,他们无法根据该法规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为此,我们需要明确告知广大未成年工人,他们在遭受工伤伤害后,所有工伤的就医诊疗费用以及所有经济损失都应由雇佣方承担
    • 工伤保险理赔权益转让是否允许?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工伤保险是专门为劳动者设立的,同时因为工伤所受的保险理赔是属于人身权益的范围,因此不可以转让他人。即工伤保险理赔权益转让是无效的不可以的。
    • 农民工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获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3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1~4级伤
    • 职工受伤后未参加工伤保险,如何获得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2
      没有达到伤残等级,那么就享受除伤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即可。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还可以同时获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5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