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不可抗力的条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如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由于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是承租人难以克服的。按照本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免责的事由,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时,租赁物毁损、灭失了,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因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用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撞坏,经过认定承租人本人无过错,汽车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造成的。
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例如承租人租赁的房屋,由于雨季下雨太多出现屋顶漏雨,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但出租人迟迟不予维修,最后导致房屋倒塌。倒塌的原因就是出租人没有对房屋进行及时的维修。
上述情况,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是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既不可归责于承租人,也不可归责于出租人,而出现了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维护哪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是法律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民法上的一般原则,对物的风险责任是以谁享有所有权为标准的,即所有权人承担对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法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了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责任交付后转移至买受人的一般原则。在租赁合同中,多数情况下,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人至少是可以支配租赁物的人,当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的情况,租赁物毁损、灭失了,这个风险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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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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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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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归于无效的事由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6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 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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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租人免责事由?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承租人免责事由包括: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租赁物具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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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归责给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主要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造成的,如租赁的房屋被洪水冲倒、租赁的汽车被违章的汽车撞坏,这种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因为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处分权人。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也可能是由于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造成的,此时承租人也没有责任,其损失也由出租人承担。因此,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一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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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可归责事由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9《民法典》并没有对“不可归责”的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而其在分则231条中又使用了“不可归责”的字眼。应当指出,“不可归责”这个词语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有不同的含义。近代民法最初以过错为合同责任的归责条件,那么不可归责就是指“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