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是否就要受歧视——劳动合同法草案系列点评之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16:45 297 人看过

新人是否就要受歧视

——劳动合同法草案系列点评之五

杨杰

根据人事部统计,2005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比率约为40%,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413万,与2005年相比增幅达到22%,而2006年职位需求预计会下降20%,“毕业即失业”将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社会现实。即使千军万马中一部分幸运儿走过了独木桥,可等待他们的又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50人以上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较长、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时间长的留下来了,那谁应该走呢?答案很简单: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

在通常情况下,裁员名单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技能确定,而草案要求企业根据合同期限、工作时间进行数字排序,实行“先来后走”的简单原则,要求企业先裁减进入企业时间较短的新员工。新员工与老员工同样为企业工作,却要首先被裁减,这是不是一种对新员工的歧视性政策。缺乏职场经验的新人本已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草案的规定只会雪上加霜。

裁掉了新人,老员工就能得到保护了吗?只怕未必。

企业由于搬迁、转产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根据对市场与自身的分析研究,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时迫不得已需裁减某个部门或机构。先裁减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工资又相对较低的新员工,则企业无法通过裁员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完全悖离企业通过裁员以适应市场竞争的初衷,反而导致已经被迫裁员的企业进一步丧失市场竞争力。企业如果最终只能选择破产或解散,那不仅无法达到对老员工进行特别保护的立法目的,反而导致新员工和老员工均无法受到保护。

即使单纯从立法技术而言,草案的规定也让人疑云重重。如草案的规定特指“裁减人员50人”的情形,但“裁减人员50人”究竟是指在同一天或同一周裁减50人,还是指因为同一原因裁减50人,草案没有详细规定,那么企业连续两天裁减49人,是否受到法律约束?再如草案使用了“裁减”这一概念,我国劳动法律对劳动合同终结只规定了“解除”和“终止”两种情形,“裁减”究竟是指“解除”还是“终止”,还是既包括“解除”也包括“终止”?小型企业可能只有三五人,永远不会达到裁减50人标准,大型企业员工人数可能有数十万,每天合同到期人数都超过百人,草案未加区分一概以50人为标准,公平合理性在哪呢?

保护老职工的利益不能以牺牲新员工为代价,立法关乎国计民生,应当作到公平合理、适应实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草案焦点问题解读
    虽然劳动合同制度政策体系在全国已经初步形成,但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滥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等等。在此背景下,劳动合同法草案于12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劳动合同订立写清劳动者权益明细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保证劳动者充分知情。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和合同文本内容。草案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规定了书面合同的三种类型,还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
    2023-06-09
    474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草案取消户籍歧视成关注热点
    社会保险法草案收到群众意见47511条取消户籍歧视和差别待遇成关注热点本报讯(记者申保珍)记者1月12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社会保险法(草案)自2008年12月28日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截至2009年1月12日,共收到群众意见47511件。其中,取消户籍歧视和差别待遇等问题成群众关注的热点。据介绍,在反映的意见中,多数群众认为,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对于千千万万离家在外的打工人员来说是福音、是喜讯,特别是社会保险关系能够跨地区转移接续,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同时也有群众建议,在设计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时,应做到相对公平,避免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过大。不少意见提出,有些地方出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别规定,在相同地方从事同样工作,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远低于城镇职工,这使得
    2023-04-23
    3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亮点值得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基于职业敏感,笔者立即认真研读了草案的全部内容,并仔细阅读了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读后,笔者的第一感觉是,劳动合同法将是一部平衡劳资关系的重要法律,有许多亮点值得关注和期待。就总体来看,法律草案体现了与时俱进,结合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在形成劳动关系和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法律草案赋予劳动者更多的权利,从而在劳资关系天平的劳动者一方增加了砝码,改变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将成为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柄利剑。具体来讲,首先为了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草案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同时还规
    2023-06-05
    178人看过
  • 报警是否会让人受到歧视
    不会。无影响。报警人的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将永久保留在案情的卷宗当中,但这种情况不属于案底,也不属于刑事犯罪记录,对报警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报警警察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吗警察必须保护报案人的隐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当事人完全可以放心。《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受理报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
    2023-07-06
    371人看过
  • 法律硕士状告人事部就业歧视案未被受理
    中国青年报报年报没有法律依据。2005年10月12日,人事部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但当杨世建按照报名程序进行注册时,却收到这样的系统反馈信息:“对不起,您的年龄不符合要求,不允许报考。”时年36周岁的杨世建认为,人事部规定侵犯了他的平等权和劳动权,对他构成了北京。2005年10月31日,杨世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快递了起诉书,状告人事部拒绝他报考公务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这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裁定不予受理。随后,杨世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裁定,依法受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3项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招录考试报名条件的设置属于公务员的内部管理事项,人事部因上诉人超龄而拒绝受理其报名申请属于公务员任用的招录考试环节,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杨世建认为北京高
    2023-06-06
    117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法》系列讲座之四
    ——《劳动合同法》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以往由于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具有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强等特征,加之某些施工企业为了逃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故较少采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上,这一不规范操作也给很多企业带来了不利的恶性后果,实践中就有施工企业的员工离职后仍打着该企业的名义招摇撞骗,而企业因未订立劳动合同无法举证其离职时间而承担责任的案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各施工
    2023-06-10
    182人看过
  • 合同案件系列之口头约定
    本市赵某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与辽宁省张某系大学同学,双方感情很好,张某于2000年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自此双方经常有贸易往来,自2002年以来,赵某某累计陆续供货给张某给类钢材共计4000于吨,由于双方私人关系不错,因此双方有的有书面钢材购销合同,有的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而且双方的交接货物的手续不完整。截止2007年赵某某统计张某欠赵某某公司累计货款327.64万元,而张某的公司账面只反映了198,79万元且张某提出其中有85,12万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公司不再承担付款义务。本律师接受赵某某公司的委托,两下辽宁收集证据,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双方交接货物凭证,双方的交易情况,钢材购销合同等证据,最终审理确认被告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不成立,结合审计结论及给类证据,确定被告尚欠原告的货款额为319.56万元。一审后,张某的公司(
    2023-06-05
    18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案件点评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怎么仲裁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申请仲裁需员工携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等材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样追讨工资讨要工资当事
    2023-03-14
    425人看过
  • 孩子出国是否遭受歧视?
    出国打黑工对子女没有影响,如果构成行政拘留,也没有影响。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如果拘留后无罪没有处罚,也不会影响子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日本打黑工被遣送会罚钱吗1、通常被遣送回国是不会罚款,但是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面临坐牢的危险。2、具体情况如下:如果是偷渡者被遣送回国是不会有罚款一说,但是组织偷渡者则需要按犯罪情节处以罚款或者是坐牢等惩罚。如果是在中国犯罪,然后逃到国外,被遣送回国,肯定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是在其他国家犯罪被遣送回来,则要根
    2023-07-17
    412人看过
  • 江苏吴江乙肝歧视案开庭离职是否受胁迫成焦点
    江苏吴江市22名企业员工在一次福利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久后21名员工即被集体协议离职,1人离岗休息,其中3名被辞员工愤然向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惠普公司的代工企业——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索赔共计55万元。9天上午,该案在吴江市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22名员工究竟是自动离职还是受胁迫成为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庭审焦点离职是否受胁迫9日上午9点40分,该案在吴江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双方均未到场,而是委托各自的律师出庭。法庭上,张某等3名被辞员工的代理律师刘宏伟首先提交了两份电子邮件。两份电子邮件都是泰金宝内部的邮件往来,包括人事部、管理处等部门。11月27日,泰金宝管理处的欧陈君给包括人事部刘明忠经理和黄怡祯经理在内的几名管理人员发了一封主题为体检异常未处理名单的邮件。邮件所附的表格,共有22人,其中11人被标明传染性高,而另外11人则被标明传染性
    2023-04-22
    293人看过
  • 就业歧视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则国家大剧院被诉户籍歧视的报道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明豫的注意。她在25日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时呼吁,法律应该明确界定就业歧视行为及法律责任,以遏制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今年4月11日,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黄元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状告国家大剧院。在国家大剧院的招聘启事中,明确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北京市户口。黄元健认为,启事中包含明显的户籍歧视,但这场诉讼至今未能立案,法院的理由是黄在该事件中并非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为什么没有受理?就是因为起诉的人不是直接的受害者,从法律上来讲,有必要对于什么叫就业歧视做明确的规定。李明豫委员说。张美兰委员则引此前某门户网站所作一次调查说,接受调查的大学生网民中,表示遭遇过性别歧视的网民比例高达32.75%。今年年初,西南政法大学针对500名学生所作的调查也显示,70%的女性认为,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情况;60%的男生也承认存在这种歧视现象。随
    2023-06-06
    459人看过
  • 武汉首起反就业歧视案开庭审理劳动争议
    《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武汉反就业歧视第一案立案因违规进行了乙肝体检并辞退了携带乙肝病毒的员工,湖北某广告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这也是从今年1月《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发生在武汉的第一起反就业歧视诉讼案,该案将于下周一在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专家称,反就业歧视诉讼的出现体现出了这部新法的威力。员工:公司体检违规查乙肝将其辞退今年6月,25岁的梁齐女士(化名)应聘了湖北某广告有限公司的设计工作。经过重重筛选后,她于7月1日接到公司通知其上班的电话。次日,公司安排其开始工作的同时,指定她到省新华医院进行了体检,体检的项目包括乙肝病毒血清学检验。梁齐说,体检结束后,她开始在公司工作。直到7月8日下午,该公司人事主管范女士通知她,由于其体检结果中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符合公司要求。梁齐表示,虽然她一再表明自己肝功能正常,不影响正常工作。但范主管强调公司有硬性规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
    2023-04-22
    346人看过
  • 网友热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草案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网友意见建议修改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此来体现劳动合同订立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均应该做的、且均应是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体现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是处在平等地位。草案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职工培训、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网友意见建议修改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
    2023-06-05
    496人看过
  • 反就业歧视不能只靠劳动者自诉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下属的收费票据管理所一则公开招聘启事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网友戏称,恐怕只有XX领导的女儿才符合这报考条件。据记者了解,这次招考的确只有一个人报名,并且因此无须考试而被直接录取。谁都知道这则招聘启事是看人下菜、量身定做的。但除了叹息没有一个好爸爸外,又能怎样?对此,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第六十二条作了直接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把反就业歧视的努力,完全推给了劳动者。但现实问题是,就业歧视多是暗箱操作,劳动者举证的困难相当大,想打赢官司基本没有可能。劳动不仅是公民获得财产的基本途径,而且是公民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要方式。就业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就业歧视,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和稳定。反就业歧视,不能仅仅依靠劳动者的自诉。20
    2023-06-05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是否受到劳动合同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9
      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约束,只能是雇佣关系,应该有协议才能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
    • 糖尿病合同被用人单位拒签是否属于就业歧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果糖尿病对于该份职业性质没有影响,用人单位不得据此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什么是就业歧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什么是“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二、“就业歧视”的表现 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年龄歧视。用人单位总是把求职者的岁数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二是性别歧视。在每年
    • 就业歧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12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这个公约对“就业歧视”做了界定。《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对就业歧视的定义:简单地说,“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视为歧视。”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就业歧视定义有三个方面含义: 1、在就业和职业过程中,用
    • 鉴定之后再找工作时会受到就业歧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工伤不是必须公开的找工作时也不询问工伤自己不说没人知道发生工伤的事情但发生工伤的人很多都是忽视安全造成的,所以最好不要说发生过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