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法院“不理”新增请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2:02:06 454 人看过

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付拖欠的两个月工资、业务提成等共计1.7万余元。

劳动仲裁委裁决公司给付王某1万余元。因对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不服,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王某返还侵占公司的销售款4.7万余元,并返还借款1000元。

最终,门头沟法院判决公司给付王某2.5万余元,驳回公司要求王某返还侵占的销售款和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该院毕芳芳法官解释: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支付王某工资,包括提成款。至于公司要求王某偿还借款1000元的诉讼请求,应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与本案涉及的劳动争议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不在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之列,所以,法院对此诉讼请求不予处理。

同时,在王某申请劳动仲裁时,公司没有提出要求王某返还侵占销售款的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应认定为当事人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而这一请求与王某申请劳动仲裁时的申诉请求,明显不属于同类劳动争议,且与本案涉及的劳动争议并非密不可分。所以,法院对此也不予处理。

法官提示

劳动争议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时,首先要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

这种认定,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也会主动做出。如果认定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如果认定属于,则法院会继续审理。公司要求王某返还借款明显不属于劳动争议,公司应通过另行起诉解决。

此外,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先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裁决,未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可见,对于当事人在诉讼时增加的请求,因未经过劳动仲裁委裁决,法院一般不予审理,除非这一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之间密不可分。公司新提出的要求王某返还侵占的销售款属独立的诉讼请求,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能要求法院在本案中予以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法院审理难度加大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再加上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每件10元,很多法院甚至不收取诉讼费,使得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成本极低,大量案件进入法院。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深圳市六个基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890宗,比去年的4931宗增加了8959宗。其他各地法院也存在类似情况。群体性劳资纠纷增加由于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部分企业在法律颁布后实施前,采取批量裁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改变工资结构、降低工资标准、将正常劳动关系强行转变为劳务派遣等办法,导致群体性纠纷呈高发态势。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成本增加,许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倒闭或转移财产负债逃匿,进一步激化了劳资矛盾。新类型案件增多由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修改,使得劳动争议案件除传统的工资争议、社会保险争议、解除劳动关系三大类型外,出
    2023-06-09
    1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12年增13.5倍
    劳动争议调解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举行的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今年还将要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杨景宇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我国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近些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劳动保障部的统计显示,1995-2006年的12年中,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集体劳动争议也大幅度增长,12年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5.4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合理规范劳动关系,是迫切需要的。杨景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则表示,我国正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他指出,制定就业促进法的主要
    2023-06-09
    268人看过
  • 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
    通常情况下,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者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仍然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类案件,未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委所在地的地域管辖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北京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一、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3-25
    1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争议案增3倍
    劳动合同法从今年元月开端实施后,上海浦东新区已出现部份企业用人意愿降低,劳动争议案件总量大幅增加的现象;据统计,今年1至9月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350件,比起去年同期的1846件,猛增近3倍。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表示,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三多现象,一、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多,占各类争议案件的55%;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多;三、标的小的争议案件多。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指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申诉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新的典型争议案件。其中涉及为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延迟支付工资的双倍补偿金、经济补偿费的双倍赔偿金等,由于不少用人单位对新法的理解不够,这类案件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据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浦东新区虽然没有出现企业大规模外移,或者企业大规模集中停业倒闭等不正常现象;但是,由于该法直接影响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加强了对劳动者的维权和扶持
    2023-06-09
    4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院不受理哪些劳
    2024-01-17
    224人看过
  • 法院应分情况处理的劳动争议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1、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2、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3-06-09
    147人看过
  • 广州市劳动争议案增幅大
    9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有关依法治市工作时提到,广州市去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占了全部诉案的近40%,大约1500件左右,是所有诉讼案件中增幅最大的。其中,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多,相适应的配套劳动法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之一。据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争议案件增幅如此之快,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外,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现阶段,国有企业体制改革频繁,改革出现的如企业倒闭、破产、拍卖等过程中劳动纠纷较多;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多,相适应的配套劳动法规并不完善;另外,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也是案件增多的因素之一。
    2023-06-09
    474人看过
  • 中国劳动争议案持续增长
    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的最新调研显示: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较快增长,2005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30多万件,比上年增加5.3万件,增幅达20.5%.受理案件量是2000年的2.3倍,是《劳动法》正式实施的1995年的9.5倍。经济较发达地区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地区。去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逾万件的省份有:广东6.12万件,江苏5.08万件,山东2.60万件,上海2.04万件,北京1.88万件,浙江1.86万件,四川1.09万件;上述七省、市受理案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65.8%.全国劳动争议案件表现出以下特点:劳动争议对抗性越来越明显,争议案件处理裁决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劳动者胜诉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劳动者胜诉案件是用人单位胜诉案件的3.7倍,劳动者胜诉率为47.5%;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上年大体持平,涉及人数有所下降。据调研分析,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是两方面问题:一是劳动报酬和保险
    2023-04-25
    125人看过
  •  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次数统计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通常只会进行一次开庭。但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庭审时间推迟,就会产生这种情况。此外,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多次,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但需要有正当理由。最后,法院起诉流程包括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立案、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提出答辩状、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通常只会进行一次开庭。然而,如果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庭审时间被推迟,那么就会产生这种情况。因此,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法院起诉流程为:1、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2、符合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3、法院受理后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2023-09-12
    48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首季增七成
    从劳动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增幅明显。据统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季度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案外调解1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量增长73.1%。其中职工要求工伤待遇补偿的案件高居榜首,占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等案件也占相当比例。此外,由于职工跳槽而引发的违约赔偿案件增长迅速,且当事一方多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区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劳动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劳动法律观念,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善待职工,共同构建我区和谐的劳动关系。
    2023-04-22
    210人看过
  • 劳动争议逾期起诉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日前,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一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以吴某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超过60日向法院起诉为由,驳回了吴某要求某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诉讼请求。吴某自1998年开始与某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007年10月,该用人单位以单位经济不景气为由,通知解除与吴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吴某收到通知后,因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与单位发生争执。单位领导对吴某工作期间的表现表示肯定,并称解除合同实因单位无钱周转要求吴某体谅单位的难处。吴某见单位领导态度诚恳,同时见单位也未为其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便与该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将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事搁在一边,并于2007年12月在某超市工作。2008年3月,吴某在与人闲聊时获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后,向醴陵市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醴陵市劳动仲裁庭以其申请超过仲裁时
    2023-06-10
    25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1、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裁决之日起生效。是:(一)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补偿金数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争议。同时,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次终审。法律只赋予劳动者诉讼权。只要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为终局裁决。也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人民法院只受理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过去,只要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与以往相比,这部
    2023-05-31
    1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都有哪些仲裁请求
    根据相关规则,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请求基于的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对其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为没有准备或者不能准备而失去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诉讼的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会存在瑕疵。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由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确定举证期限。一、离婚开庭后还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如果当事人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需要提交起诉书,离婚开庭后原告能追加诉讼请求,实务操作下,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诉讼请求,另外,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
    2023-03-05
    164人看过
  • 法院劳动争议案时效期几年
    一、法院劳动争议案时效期几年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但是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程序有什么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程序如下:1.起诉和受理。当事人提交诉状后,人民法院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事宜;3.开庭审理;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了,应及时判决。三、哪种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
    2023-12-23
    14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如何增加诉讼请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7
      1、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2、2001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也就是说,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4、这个的原则
    •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是否会受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可以增加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7
      可以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诉讼请求与诉讼争议的劳动争议不可分割的,应当合并审理;独立劳动争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见诉讼请求是可以增加的。问:什么是管辖权?答: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审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
    • 法院不予执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王女士: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你起诉是否符合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你起诉是否符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在我国的劳动立法上,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处理这类案件,必须明确以下问题:(一)我国《仲裁法》第77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这即是说明,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仲裁法》。(二)在劳动争议案件
    •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劳动争议什么为前置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1
      劳动争议的程序是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经的前置程序。根据第八十三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推断,在法定期限十五日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仲裁裁决显然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