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23:09 184 人看过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1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51条要求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其职责是: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很多卜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并没右实质性运转。首先是认识上的偏差。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董事会没有充分认识到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从而影响其职责的正常履行;其次,审计委员会与相关机构、人员的关系协调,实际工作程序等操纵层面上的问题还未得到切实解决;再次,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委员胜任能力及其相对独立性等也直接影响着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转。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

1、提高审计委员会在现代公司治理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审计委员会是在公司内部设立的从属于公司董事会处理有关财务与会汁监督等专门事项的职能机构。为公司董事使用财务信息及其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保障。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审计委员会在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尤其是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欺诈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审计委员会的基本责任就是帮助董事会在组织的会计政策、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实务等方面履行其职责。具体包括:对管理者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计划与长期合约所给予的财务披露寻求一种合理保证:就公司经营是否遵守法规、各种事务是否依道德标准执行、是否保持有效的控制来揭示雇员利益冲突和差错等提供一种合理保证;应弄清楚关键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不仅能缩小上市公司与管理当局之间的期望差距,还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可以充当缓解公司与外部独立审计之间矛盾的缓冲器,减少管理层对外部审计的干扰,为审计师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做法、内部财务能力的质量或可疑的财务做法与董事会成员进行商讨提供场合,以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鉴证作用。审计委员会已成为公司内部最为重要的机构,对保证审计可信度、实现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以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明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者、与管理当局的关系是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的前提。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是—种独立的组织形式,它隶属于董事会,旨在保证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和各种业务信息的可靠性,审查公司所有的控制机制,与管理当局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委员会并不侵犯管理者的责任和权力或其决策能力,对公司的业务也不承担责任。因此,审计委员会要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责任,需要得到公司管理当局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共同的目标,都是致力于内部控制的独立评审,他们相互依存。内部审计师直接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委员会,以此来保证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活动,协调内外审计关系。内部审计师与审计委员会之间形成的报告关系、监督协调关系,是使管理者履行受托责任并使公司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同时,审计委员会由于时间和人力有限,不能实地监督控制过程,其监控职能往往是通过内部审计来实现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与注册会计师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是相互依存的,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代表董事会向注册会计师提供沟通的渠道,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同时还可以审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记录,检查其对管理当局提出的建议是否妥当。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的共同作用均在于揭发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并通过排除这些错弊来维持公司的诚实性和财务报表的公允性。

3、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碘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机制中重要的特殊要素,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能否真正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真正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治理的基本的特征。一般而言,审计委员会不应与高级经理发生任何重要的联系,以保持精神与形式上的独立性。为保证审计委员的工作效果,其具体工作范围应予明确和规范;就公司财务报告体系所依存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正常运转加以监督;应对内部审计门对内部控制的审核规划加以监管;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全过程及非审计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加以评估与监督;就公司管理当局及财务部门对年度财务报告或中期财务报告的人为影响因素加以监管;就公司经营计划与风险、法规制度遵循及特别调查事项予以调查、分析及监管。

4、合理选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整体素质。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选任,应该考虑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多个因素,一般要求具有重要部门经营或律师、会计师、管理咨询师等方面的经历,接受过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方面的系统教育,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其经历、能力和素质更为重要。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构成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如审计委员会主席既无会计和审计的经历,也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委员会成员不了解行业或企业基本情况等。因此,应尽快建立必要的准入门槛,规范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任命制度,以提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资格和胜任能力。

相关热词:审计委员会制度完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 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完善与适用
    一、我国执行异议制度之法律渊源(一)原《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中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确立,同时也赋予了执行机构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判断的权利。该规定对于正确、及时执行生效裁判,保护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该机制设置过于原则笼统,对于本条款中的法定程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等,不服异议的终局解决方式等没有相应的解释。加之由执行员素质不一,有时由一人进行审查,难免先入为主,有失偏颇,因此,执行异议制度在保障案外人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性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现,呼吁建议合理的听证制度、赋予案外人诉权的呼越来越高。(二)新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
    2023-06-06
    66人看过
  •  法院回避制度范围的确立与完善
    本文介绍了回避制度作为确保案件公平审判的制度,其包括法官、办事员、翻译、专家和勘验人等人员。回避制度有三种规避方式:1、案件当事人或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2、对案件的兴趣;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依据法律规定,法官和其他法律人员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利退出审理案件的程序。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的公平审判而建立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人员包括法官、办事员、翻译、专家和勘验人。回避制度有三种规避方式:1、案件当事人或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2、对案件的兴趣;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 院 回 避 制 度 : 确 保 公 平 审 判 的 制 度法院回避制度是确保公平审判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适用于人民法院的所有审判活动,包括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等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
    2023-09-05
    311人看过
  • 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内部审计制度的报告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1990-8-18执行日期:1990-8-18一九八五年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审计局〈关于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的报告〉的通知》(苏政发〔1985〕111号文件)先后组建了一批内审机构。据一九八九年底初步统计,全省已建内审机构2484个,其中专职1214个,配备内审人员7114人,其中专职2556人。部分内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下和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了经常性审计活动。一九八九年全省内审机构共开展审计项目10568个,纠正违纪金额18428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981万元,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4943万元。还查出万元以上贪污案36件,金额162万元。经审计,查出问题,因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22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68人。一些内审机构比较健全的部门、单位,管理工作得到改善,违纪现象正逐步减少。事实证明,在政府部门
    2023-04-24
    476人看过
  • 我国的民事上诉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对于法院裁判不满的诉讼当事人,申请重新审判全部或部分案件使用的诉讼程序,在我国被称为“上诉”。“上诉”这一当事人使用的救济程序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存在以下不足:一、关于上诉条件为了保证一审判决应有的权威,同时也是防止当事人对上诉权的过度滥用,进而导致二审案件的积压,各国对上诉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即上诉条件。美国的上诉必须由当事人对初审判决不服和基于对诉讼进程影响重大的程序问题的附带性决定不服而提出;俄罗斯民法典则规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检察机关对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抗诉),期限是一审法院作出终局判决后的10日内,提交上诉状或抗诉状。我国对上诉主体的界定较为明确,一般包括了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等,上诉期限为不服判决的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为7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是判决的
    2023-06-11
    107人看过
  •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一)明确信息披露要求推定有关债权人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向有关债权人充分披露信息的情况下达成了有效的庭外重组协议,否则庭外重组协议可能构成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而属于可撤销协议。禁反言等民事规则规则能够适用于破产法领域、预重整阶段达成的协议能够直接转化为重整计划草案乃至重整计划的前提应该是建立在债务人履行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申请重整前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因此信息披露规则可以说是预重整制度的核心规则。我国可借鉴美国的信息披露制度立法经验,明确预重整不同阶段所各自对应的披露义务人,并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并制定信息披露的具体范畴(包括核心信息和基础信息),以有效评判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全面、正确。同时,明确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不履行披露义务、进行虚假披露等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二)明确禁反言规则为了确保预重整制度价值的实现,
    2023-04-24
    340人看过
  • WTO规则与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WTO规则与中国现行行政救济制度存在一定差异及冲突。适应WTO的要求,必须拓展行政救济的范围,强化行政救济机构的独立地位,明确行政救济的审查标准,规范行政救济的程序以及完善行政救济的渠道。关键词:WTO行政救济完善中国加入WTO,不仅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而且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将产生很大影响。WTO作为当今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多边经济贸易组织,拥有一个宏大的法律体系。任何成员方的政府,只要进入WTO大门,就不仅要受到本国宪法的法律的约束,而且还要受到WTO整个法律框架的约束。众所周知,WTO的成员是各国政府而不是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其协定和协议的内容也大都是约束和规范成员方政府的行为,特别是与国际贸易有关的行政行为,涉及WTO协定和协议的各种争议最终都会归结到对某个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和措施的争议。因此,对政府行政权力
    2023-06-13
    267人看过
  • 我国税收管辖权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一、我国税收管辖权制度的现状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分别依据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所确立的两类最为典型的税收管辖权。以上两节,我们为了更充分地展示这两类税收管辖权的理论内涵,更清楚地阐明这两者所包含的重要问题,而对它们分别进行了论述。然而事实上,这两者在适用中往往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互为补充,并体现在同一部法律之中的。当某一纳税人符合一国居民的认定标准,该国即可对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其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进行课税;反之,对于不符合居民标准的非居民,该国则只能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仅对其来源于该国的所得进行课税。因此,在具体地认识我国税收管辖的现状时,分别以不同的税收法律为框架,综合地认识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协调适用,较之拆散法律、割裂地看待两者,也许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如前所述,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其主权所及范围之内所拥有的不受干涉的征税权力。如果在这一
    2023-05-05
    96人看过
  • 完善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建议
    随着新的著作权国际保护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特别是在关贸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为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要求接轨,许多国家已经、正在或即将修订其著作权法。我国自1991年6月正式实施著作权法以来,先后参加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公约》,颁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与现代传播技术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著作权法经常处于变动的过程之中,其修改与完善工作已势在必行。我国著作权法的修订,必须基于以下思路进行;第一,解决著作权基本法律与实施条例的双重立法问题。实施条例应是基本法律的具体化,具有司法解释与辅助实施的功用。由于我国著作权法若干条文粗疏,不敷使用,因而往往求助于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实施条例予以补充,从而使得实施条例超越基本法律进行立法解释。这种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平行立法,有违于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规则:第二,解决中国人与外国人著作权保护的双重标准问题
    2023-06-08
    183人看过
  • 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为了提高宪法的权威,保证现行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目前,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建立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宪法确定的我国宪法监督机关。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最根本的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职能。为此,可考虑在全国人大现有的体制内建立一个专门负责宪法监督的机关-宪法委员会。宪法委员会与目前存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一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宪法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研究宪法实施的状况,并就宪法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法律、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是否与宪法或法律相一致,并向全
    2023-04-24
    283人看过
  • 完善我国刑法罚金制度
    我国新刑法加大了罚金刑罚的处罚力度和广度,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单位犯罪,即凡是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对单位一律适用罚金刑;二是经济犯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同时,新刑法加大对罚金刑的执行力度,增加了对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均可以追缴被执行人罚金的规定。但是,新刑法颁布以来的司法实践表明,新刑法设立的罚金刑制度日益显示出不完善和落后于形势发展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罚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罚金刑数额的确定随意性较大,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执行。由于刑法规定无限额罚金制,法律对具体罚金数额没有规定,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导致罚金数额的确定随意性较大。罚金的执行难,有损法律的尊严。执行难是法院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同时亦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之一。执行难包括罚金的执行难。对于可能判处罚金案件,侦查机关、检查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只重视案件的主要事实及主
    2023-06-11
    249人看过
  • 中外绩效审计制度变迁及我国现行制度体系完善的思考
    「关键词」政府财务管理系统绩效审计制度预算制度一、引言政府财务管理系统是一个政治的开放系统。政府依据纳税人的需求与支持,通过政治系统形成政策,依据政策规划施政计划,尔后根据施政计划编制预算并据以实施,这是系统的投入;其后达成施政目标并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这是系统的产出。该过程结束后,政府尚需依据纳税人对施政的满意程度及目标达成程度,检讨并修正其政策。上述过程中,公民纳税以维持政府施政所需,政府执行施政计划与预算,其结果是否符合经济性、效率性与效益性?公共服务产出的质量如何?亦即其预算与计划执行的绩效如何?这均需经过具有审计专业能力与超然独立地位的审计机关的监督和评价,这种监督与评价制度即为绩效审计,换言之,绩效审计在政府财务管理系统中肩负着信息反馈的功能。自DavidOsborne和TedGaebler提出“新政府运动”以来,公共部门的管理开始强调成果导向、弹性授权与责任制,政府审计的重点由
    2023-06-07
    278人看过
  •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立法完善之构想
    一随着我国三大诉讼法典的相继颁布施行,尤其是近年来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法院庭审制度的改革,我国诉讼领域的法制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诉讼活动已步入规范化运作的轨道。但是,诉讼领域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也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的无序状态便是其突出表现之一。建国以来,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立法,仅见于三部诉讼法典中的几条简单规定(其内容主要是关于鉴定决定权的授权性规定)。司法鉴定的许多基本问题,至今仍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使得司法鉴定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呈严重的混乱局面。公、检、法、司在司法的设置上均是自立门户,各自为政,形成了没有分工、相互独立的几大司法鉴定组织系统。司法鉴定的运行和管理也是各自为政,司法鉴定的决定和委托、司法鉴定的受理、司法鉴定主体的资格确认、司法鉴定规则等均无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至于非专职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活动更无规范可言。这种状态导致了大量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挂靠
    2023-06-06
    303人看过
  • 完善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法律思考
    当今世界各国基于航海业的特性及海上保险投保人的合理要求,普遍确认了保险委付制度。委付(AbandonMEnt),文义为委弃而交付之。保险委付制度兴起于十六世纪,最初表现为海上保险合同的一个条款,即船舶航行方向不明而无任何消息时,视同丧失。一般认为,委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致使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被保险人明确表示将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的行为。海上保险委付制度有着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其中诸多问题都应当在立法上有所体现。遗憾的是,我国《海商法》对委付制度的规定不仅存有欠缺,且仅用了第249条和第250条两个条文加以规定,难以体现海上保险委付制度复杂的规则体系。事实上,过于简单的法律规定,已经造成了实务操作中的诸多困难。基于对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今后我国《海商法》修订过程中,至少应增加或完善以下几方面的规定。一、关于委付通知的
    2023-06-06
    245人看过
  • 试论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一、当前我国物流业的特点社会物流总额增幅继续回落。2010年1~7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68.5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7.6%,仍然保持较快增长,但延续了今年以来的趋缓态势,增幅比上半年回落了0.8个百分点。物流市场需求进一步趋缓。2010年以来,物流市场需求整体保持较快增长。1~7月货运量同比增长15.3%,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5.1%,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7.4%,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22%,快递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3.6%,均保持较快增长,但增幅分别比上半年回落0.2个、0.9个、1.5个、0.3个和0.9个百分点。截至到7月底,铁路、公路、水路、民航货运周转量累计同比增幅分别比上半年回落0.8个、0.1个和0.7个和2.4个百分点。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小幅回落。2010年1~7月,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1.4万亿元,同比增长24.9%,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
    2023-06-07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如何完善我国的累犯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
      1、弥补立法缺憾,明确相关概念: 1、“刑罚执行完毕”应明确为“主刑执行完毕”。 2、明确法域条件,承认域外刑罚。 3.修改《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使累犯可以假释,促进累犯的积极改造。 4.累犯的确立与数罪并罚制度。 2、累犯构成要件中立法增补人格因素。 3、确立单位累犯制度。
    • 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出庭作证制度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2
      我国法律虽然认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常态,书面证言是例外。但是其规定还有不足,笔者建议进行如下改进: 1、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况的规定。首先,对于我国法律现已规定的“确有困难”进行细致规定。如年迈要到80岁以上,体弱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对特殊岗位应做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其次,增加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况。 笔者建议增加以下几点: (1)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无争议的; (2)虽对某一证言有争议但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清
    • 如何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折旧问题,既是一个财务问题,也是一个政策问题,你们可以向财会专业人士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咨询,看怎么整改。
    • 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制度,但建立完善的制度,应当根据什么来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司制度可初步分两部分: 1、章程 2、其他规章制度。 章程适用对象是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章程适用对象及公司其他员工。 就你的问题来看,公司从风险角度考虑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制度;因为贵公司是劳务派遣,虽然员工不在你公司直接从事工作,但你公司和外派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而与其所在工作的公司只是用工关系。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无论从管理还是解聘都起到很好的控制风
    • 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包括哪些内容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于假释的本质,学界有恩惠说、刑罚执行方式说、刑罚消灭形态说和权利说等不同理论。恩惠说认为假释是国家对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长期保持良好的行为的奖赏;刑罚执行方式说认为,因服刑人员在监狱的良好表现而让其回到社会中来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以有助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刑罚消灭形态说认为,假释相当于对服刑人员采取的部分刑期的缓期执行;假释权利说认为,假释是受刑人因自己在刑期执行中的良好表现而获得,以实际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