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则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8 15:44:14 77 人看过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则具体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需要遵循合法、公正等原则。

1.合法原则,处理争议首先要依法进行,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

2.公正原则,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对于不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并需要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情况;

3.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

4.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

5.申请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

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

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n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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