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能否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1:41:25 410 人看过

所有权人可以为他人设立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未满18周岁能作为房屋所有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成为房屋所有人的,我国公民出生后就拥有财产权利,只要财产是合法取得的,就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房屋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
    房子有户口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指的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予以确立,同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婚前房子配偶是否有永久居住权婚前房子配偶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根据情况而定: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一直住在配偶婚前的房子里;2、如果夫妻离婚,将失去居住权,因为婚前的房子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后面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应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10
    124人看过
  • 所有人在卖房时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吗,违法吗
    可以的,比如老年人希望居家以房养老,完全可以在卖房时和下家协商,以居住权的保留来冲抵部分购房款,购房人需保证老年人的居住权益,这是我国民法典的特色,行为合法。一、法律是怎么规定赡养老人的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美好传统之一,正所谓百善孝为先,但有少部分人却不赡养老人,甚至一点都不管老人,对此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下面带大家看看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
    2023-06-20
    440人看过
  • 怎么确定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5-10
    116人看过
  • 法律允许居住权人的子女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当事人约定可以让居住权人子女继续居住的。因为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只能由享有居住权的公民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而且居住权是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的,所以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07
    403人看过
  • 非所有权人能否设立抵押
    可以,动产质权当事人既可以为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并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为动产所有权人(所有权包括:处分权,使用权,收益权,占有权)质权的设定属于物的处分行为,出质人对标的物应有处分权即可,当然出质人为第三人的要求征得第三人的同意。一、所有权与他物权区别1、物权范围不同。一个物可以拥有多个他物权,但不可以多个所有权。2、权利的主体和权利不同。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权人,而他物权的主体非所有权人,他物权只能由非所有权人享有,所有权人是不能享有的。他物权明确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因所有权而产生权利义务的相邻关系、共有。3、地位不同。他物权可以优于所有权行使。在一个物发生几个权利相冲突的情况下,他物权优于所有权。他物权的设立是根据所有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产生
    2023-03-04
    397人看过
  • 能否在卖房时为自己设立居住权?是否违法?
    所有人在卖房时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吗,是否违法可以的,比如老年人希望居家以房养老,完全可以在卖房时和下家协商,以居住权的保留来冲抵部分购房款,购房人需保证老年人的居住权益,这是我国民法典的特色,行为合法。离婚时可以私自卖房吗离婚期间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不一定都是无效的。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此外,如果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是有权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16
    359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是否适用于农村房屋?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买农村房屋居住权有效吗民法典买农村房屋居住权有效,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
    2023-07-02
    23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转为城镇居民,是否享有房屋产权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转为城镇居民会失去宅基地使用权,但其上的房屋因登记并未变更,所以仍属于登记人所有。一、农村拆了宅基地会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因此,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农民的原有宅基地应该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当然,现在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一般是原有人员改为耕地使用,要作为宅基地,必须重新通过审批。二、
    2023-03-21
    350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为房产所有者所独有?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如何申请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
    2023-07-18
    316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为户主?
    房屋所有权人不一定是户主。房屋所有权人指的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人是对房屋所有权的概念,户主是对户口的概念。户主一般指户口本第一页的人,即一家之主。房屋所有权人与户主并非同一个概念,房屋所有权人与户主有双重身份竞合的时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房屋所有权人,都是户主。户主是在公安机关登记确定的户口主人。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并不是单纯的拥有一项或者两项权利。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
    2023-07-01
    123人看过
  • 侵犯他人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应从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起移转。当事人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以后,如果房屋继续由原所有人和第三人占有,则占有人仍负有交付房屋的义务。占有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该义务的,视为非法侵犯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一、房子能过户百分之十的产权吗可以。可以按份共有,成为房产共有人。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前提,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和买家一起到房管,签字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税费。重新办理有房产共有人姓名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二、房产共有人要承担哪些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应尽的义务包括两个方面:1、按照所有权份额承担对共有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等支出的费用;2、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
    2023-02-23
    336人看过
  • 房子房主可以给他人设居住权吗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在民法常则中,居住权属于物权还是用益物权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有期限吗居住权有期限。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间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3-04-06
    447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应该怎样设立
    房屋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使用居住权合同一般有哪些条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等权利;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等。二、离婚后有没有公婆居住权呢?《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由
    2023-06-22
    169人看过
  • 房屋所有人可以解除别人的居住权吗
    一、房屋所有人可以解除别人的居住权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居住权享有人有权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通过占有、使用他人的房产来实现生活居住的所需。在设立居住权方面,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详细具体的居住权合同。该居住权合同通常需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条款:首先,明确各方的姓名或者法人的名称以及各自的具体居所地点;其次,规定住宅的准确地理位置;再次,规定实际居住的环境与相应的要求标准;此外,确定适当的居住权期限;最后,为可能出现的争议事宜提供了解决方案。一般的,居住权的设定是无偿的,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则除外。进行居住权设置时,必须向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只有当申请完成登记后,才能正式生效。居住权原则上不能被转让或者继承,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同时,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出租,唯一例外就是如果双方事先有过明确协议。居住权到期或者居住权本人去世后,居住权即告解除,后续
    2024-04-05
    28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屋居住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所有权人离开房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所提供相关信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拥有房屋居住权的人来说,他们没有权利驱逐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居住权本质上是一种有关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占用、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益。在房产领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才是真正的所有人。即使房产产权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形,也无法动摇居住权合同的法律效力。居住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效力仅在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离世之后方能终止。 尽管有房屋居住权的人可以在该房屋内合法居住,但他们
    • 居住权设立后,居住人能否更改户口?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6
      居住权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将户籍迁入其中。所谓居住权是指通过租赁房产、依法占用房屋等方式获得的权益,但能否迁入户口则需根据各地政府政策及所需条件而定,这与前述所言的居住权并无关联。在房租租赁或公共住房申请过程中,居住权人只能获得居住的权利,即依据合同约定义务,依法享有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用益物权,为日常生活提供基本居住保障,但此种权利并不包括迁入户口的事项。
    • 国有土地上的住房能否设立居住权人的子女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同意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 由于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只能由享有居住权的公民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居住权不能转让或继承,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
    • 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人和租住人之间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主体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2
      有居住权居住权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应包括法人。[2]因为法人对于房屋的使用是基于经营或其它特定的目的的需要,而不是生存和生活居住的基本需要,更何况当下的租赁制度已经可以满足法人的需要。居住权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产生与房屋所有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如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父母对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后生活困难无居所的一方对另一方房屋的居住权以及
    • 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0-02
      依据所提供之相关信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有房屋居住权之人而言,其并无驱逐拥有房屋所有权之人的权力。居住权本质上是有关对他人所有财产进行占用、使用以及从中获益的权益;在房产领域,真正享有所有权之主体则是房屋所有者。即便当房产产权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形之时,亦无法撼动居住权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居住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效力仅在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离世之后方能终止。 尽管有房屋居住权之人可在该房屋内合法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