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职工合同必须经工会同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35:40 422 人看过

我单位一职工在工作期间勾结不法分子盗卖物资,结果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派出所当场抓获,收缴了作案车辆三台(农用车)。经派出所讯问,该职工被转至单位纪委调查处理。纪委经调查,认为盗卖事实清楚,根据单位《关于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规定,建议由

我单位一职工在工作期间勾结不法分子盗卖物资,结果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派出所当场抓获,收缴了作案车辆三台(农用车)。经派出所讯问,该职工被转至单位纪委调查处理。纪委经调查,认为盗卖事实清楚,根据单位《关于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规定,建议由厂务会议研究处理意见(算纪委结论)。

厂务会研究决定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已形成决议,上报到人力资源部。现有两件事请教:

1、此案是在违纪进行中当场抓获,尚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能否认定严重违纪事实成立?

2、《工会法》第21条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一条是否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工会同意?若工会不同意,企业认为职工严重违纪事实成立,能否直接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当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或者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到您的问题,只要贵单位制定的《关于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中有关于职工存在盗窃行为的处理办法,单位就可以根据规定进行处理。退一步讲,就算《办法》中没有相应规定,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四款之规定,在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对其作出解除合同处理。另外,贵单位也可以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13条之规定,对其作出开除处理。

关于解除职工合同是否必须征得工会同意的问题,《工会法》第21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据此,用人单位因违纪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有告知工会的义务。工会不同意处理结果的,必须指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情形。如果工会不同意处理结果又没有法定事由,企业行政方面可以向员工发放解除合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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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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