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地点
兴宁市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三、办理材料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由所在国土资源所核对并签名盖章。01纸质村民小组长证明无。1《农村村民宅基地书面申请书》须经村民会议决议,并由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出具意见并签名(盖章)同意。10纸质《申请使用宅基地公告存根》《申请使用宅基地公告》张榜公告15天。10纸质实地现状照片以正门中心点,照出用地范围的正面和左、右侧面全景各1张3纸质《村民宅基地申请报批表》按要求填写并逐级审查、签名、盖章。3纸质宅基地用地红线图申请报批表中绘制用地红线图原件3份(图中需标明前后左右附着物及相关权利人,涉及高速公路、国、省、县道的应标明控制线和具体距离,并需标明比例尺、两名绘图员和签名。属电脑绘制张贴的平面图需加盖国土所印章)。30纸质宅基地宗地图兴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宅基地宗地图。30纸质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在审批过程中,视不同情况按需提交:如补充协议、继承公证、档案材料、遗失声明、情况说明等。00纸质
-
佛山三水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是什么流程
185人看过
-
韶关曲江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在什么机构
163人看过
-
汕头潮南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356人看过
-
农村村民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管理办法
479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在哪个位置
273人看过
-
农村住宅用地由哪个机构核准?
158人看过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应依据哪些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应依据以下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第一、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第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第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四、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如何审批?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宅建设用地: (一)因无住房或现有住房用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住宅或扩大住宅用地面积的; (二)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四)向中心村、集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
-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应遵循哪些原则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格按照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使用土地。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履行用地审批手续。
-
农村衬民建住宅如何办理用地手续?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应依照以下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