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地点
兴宁市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三、办理材料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由所在国土资源所核对并签名盖章。01纸质村民小组长证明无。1《农村村民宅基地书面申请书》须经村民会议决议,并由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出具意见并签名(盖章)同意。10纸质《申请使用宅基地公告存根》《申请使用宅基地公告》张榜公告15天。10纸质实地现状照片以正门中心点,照出用地范围的正面和左、右侧面全景各1张3纸质《村民宅基地申请报批表》按要求填写并逐级审查、签名、盖章。3纸质宅基地用地红线图申请报批表中绘制用地红线图原件3份(图中需标明前后左右附着物及相关权利人,涉及高速公路、国、省、县道的应标明控制线和具体距离,并需标明比例尺、两名绘图员和签名。属电脑绘制张贴的平面图需加盖国土所印章)。30纸质宅基地宗地图兴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宅基地宗地图。30纸质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材料在审批过程中,视不同情况按需提交:如补充协议、继承公证、档案材料、遗失声明、情况说明等。00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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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审批的依据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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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住宅,如何办理用地手续?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3(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的使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 (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或林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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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宅建设用地: (一)因无住房或现有住房用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住宅或扩大住宅用地面积的; (二)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四)向中心村、集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