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代表有义务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40:19 204 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主要依据《劳动法》,现行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它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集体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指定或者选举产生。他们是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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