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装饰公司因未与罗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起纠纷,法院日前判决建筑装饰公司赔偿罗某二倍工资差额共16005元。此案提醒:不论是单位还是职工原因,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都违反劳动法,面临向职工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某建筑装饰公司因未与罗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起纠纷,法院日前判决建筑装饰公司赔偿罗某二倍工资差额共16005元。此案提醒:不论是单位还是职工原因,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都违反劳动法,面临向职工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原告某建筑装饰公司诉称,2013年9月,被告罗某入职,在原告处担任预算员。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拒绝签订。所以,在2014年7月被告离职前,原告既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被告罗某离职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裁决原告支付被告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赔偿其二倍工资差额20385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265元。对此,该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罗某的仲裁请求。建筑装饰公司对裁决结果表示不服,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罗某拒绝,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装饰公司未与罗某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被告唐某自用工次月即2013年10月11日至2014年7月被告离职期间,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建筑装饰公司支付被告罗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16005元、经济补偿金共1975.45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劳动仲裁问题;二是二倍工资问题。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该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这是法律规定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任何与劳动有关的争议,除拖欠劳动报酬但持有工资欠条的纠纷外,都应该先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如果不服从裁决结果,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法律规定,不能因为劳动者拒绝签订就心存侥幸。如果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仍需面临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的风险。
-
不论单位还是职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
329人看过
-
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降工资职工能不能拒签
102人看过
-
员工拒绝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单位有赔偿吗
129人看过
-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仍进行用工
224人看过
-
未与单位签合同辞职也可获补偿吗
288人看过
-
企业拒签劳动合同职工也可有主张
475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也能拒绝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于2010年6月1日进入该公司工作,公司应于2010年7月1日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本条款规定的双倍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劳动合同,我拒绝签订,单位是否需要补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7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降低待遇续签劳动合同,你拒绝签合同的单位需要给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是说,如果你符合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待遇和你续签合同,而你不同意的话,是没
-
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降工资职工能不能拒签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降工资职工可以拒签。劳动者可以选择接受单位的条件而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未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拒绝劳动者补偿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3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忘记打卡单位也给原单位发放补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3、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