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做几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9:13:26 244 人看过

一般来说,最多是可以申请五次,第一次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查,复查不服,可以到省劳鉴中心申请复评。然后等复评结论出来超过一年后,还可以再一次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可以再向省劳监中心申请复评,复评结果是最终的评定了,不可以再申请复评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己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建立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主要是考虑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职工,其伤残程度经过一定时期后,有可能发生变化,出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护理依赖程度加重或减轻的情况。对这部分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可以更为准确地保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能严肃基金管理,防止基金的流失。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时间,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规定为期1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查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一、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次定音”吗?
    “我的劳动能力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可我对这样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昨天上午,市民吴友梁焦急地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吴师傅是名装卸工人,2003年起就在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今年3月,他在工作中被失落的货物砸断左手,造成终身残疾,左手再也不能用力了。事发后,企业为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工伤十级。对此,吴师傅感到难以接受。他想询问,是不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旦作出就不能更改了?吴师傅还告诉记者,今年底合同到期,估计企业不会再用他了。他想知道,作为工伤人员,企业能不能和他终止合同,如果终止了他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专家解惑带着吴师傅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对方明确告诉记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或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
    2023-04-23
    360人看过
  • 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几个人鉴定
    一、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几个人鉴定病退劳动能力鉴定通常由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这些专家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按科随机抽取,对申请人进行现场鉴定。他们的鉴定意见将作为市劳动能力鉴定办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依据。所以,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是由三名专家共同进行鉴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要怎么做病退劳动能力
    2024-01-27
    409人看过
  • 未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做
    一、未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做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1
    2023-04-28
    288人看过
  • 非因工伤鉴定鉴定劳动能力怎么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2总则2.1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2.2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2.3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2.4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
    2023-04-28
    80人看过
  • 车辆痕迹鉴定可以申请做几次
    法律对申请次数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呢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
    2023-06-21
    302人看过
  • 故意伤害可以做几次法医鉴定
    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一、司法鉴定的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
    2023-03-11
    444人看过
  • 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还能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还能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吗?1、申请伤残鉴定后,一般不可以再做工伤鉴定。经工伤鉴定后,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人身损害可以先起诉再做鉴定吗先鉴定还是先起诉都是可以的,先起诉可以让法院指定机构去鉴定,先鉴定可以更好的确认伤情以便确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
    2023-04-04
    4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劳动能力能不能做鉴定
    可以的,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一、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2)大部分丧失
    2023-03-23
    181人看过
  • 工伤骨折内固定未取出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可以,鉴定流程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1)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3、鉴定程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
    2023-06-14
    452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
    一、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关于二级残疾人是否应被全然归类为无劳动能力,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二级残疾”即通称的“二级伤残”。我们通常所说的“无劳动能力”,是指高于或低于法定劳动年龄标准,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以上,以及16岁以下的未成年群体;或是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因素导致完全失去劳动力的人员。其中,无劳动能力残疾主要指的是通过遵守国家残疾人鉴定标准而被认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以及肢体一、二级残疾类型的人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2024-03-26
    213人看过
  • 工伤鉴定几次可以鉴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鉴定几次可以鉴定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鉴定哪些时候能办需要哪些条件工伤鉴定能办的时间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条件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2023-06-30
    167人看过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由谁负责
    一、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由谁负责1、劳动者发生工伤,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怎么走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2)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3、组织鉴定。(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2)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
    2023-04-20
    433人看过
  • 工伤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一、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以下注意事项: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
    2023-03-28
    466人看过
  • 没做劳动能力鉴定能申请仲裁吗
    一、没做劳动能力鉴定能申请仲裁吗若遭受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并未被评定为伤残等级,那么,他们依然具备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诉讼的权利待遇,依法索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治疗费用、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正常工资待遇(具体金额需参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做出裁定)、膳食补贴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尽管如此,我们仍建议和提倡职工能够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实被判定患有残疾,相应的赔偿款额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劳动仲裁后公司有异议提起诉讼至法院审理期间算仲裁时效中断吗劳动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传统方式,其效力往往会直接影响到诉讼时效的起始和终止,因为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就其所受侵害的权益向对方提出申诉,甚至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从
    2024-04-18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机构是否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具体到威海就是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出后几个月做劳动能力鉴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时间: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了。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
    • 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吗劳动能力鉴定的详细程序都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再次
    • 工伤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出院后多久做劳动能力鉴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1
      伤情相对稳定即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应当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9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当事人能在一年内去依法申请仲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应当提出仲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