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能否与因工伤残员工终止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31:39 244 人看过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务探讨(中)

劳动合同是HR们涉及最多的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管理也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难点,很多劳动争议都是由劳动合同引发的。本期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劳动合同终止中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本期我们特邀以下嘉宾参加我们的活动:劳动法苑主任兼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律师,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戴敏先生、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季言嘉女士和上海聚众目标传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刘涟小姐。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

案例二部分丧劳与合同终止

C机械厂是一家国有企业,陈某是该厂操作工。2003年9月陈某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了工伤事故,经过一段时期的治疗,他的病情基本处于稳定状态。此后,陈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工伤八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004年12月31日陈某与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机械厂领导找他谈话,表示厂里效益差,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双方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但厂方愿意按法定标准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陈某认为厂方不能对一个工伤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撒手不管,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陈某认为:自己的工伤是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事实,今后就业将产生障碍,厂方对因工伤残的职工依法是不能终止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继续维持原劳动关系。

机械厂认为:陈某的合同已经到期,厂方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陈某虽然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根据其实际情况,陈某仍然可以另谋职业。

季:这起争议是因工伤发生后劳动合同终止而引起的问题。在《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凡是发生工伤的,都一律不得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在《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后,该《条例》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了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因此,厂方的意见是有道理的。

戴:我们上海的企业就谈上海市实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2002年5月1日以后签订并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的,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依法支付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而在2002年5月1日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如果按照这个老规定的话,厂方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因为本案没有提到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法律适用问题就无从判断了。

刘:我同意戴部长的意见。

陆:戴部长说得很好。合同签订的时间关系到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规定工伤八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对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能否终止劳动合同,《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不同的,根据老《规定》不得终止合同,而根据新《条例》是可以终止合同。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个金加在一起应该是15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待遇的规定上《工伤保险条例》与《上海市劳动合同》也是略有差异的,应该按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该《条例》的立法等级高于上海市的《条例》。因此,在职工合同终止时能不能走的问题上,机械厂的主张是合法的。陈某这是老观念了,目前来看是站不住脚的。但机械厂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员工能否欺骗申请人终止合同
    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黄试用期工资首先,公司与黄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解释。”但当黄某不符合录用条件时,隐瞒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事实,以伪造的文凭和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明显违反了其法律义务,其行为构成欺诈。对于因欺诈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26条还指出:“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对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与黄先生之间的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其次,公司有权终止与黄先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由于黄先生未能履行诚实义务,在求职时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可随时终止其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公司应向黄
    2023-05-07
    145人看过
  • 退休年龄能否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交够养老金怎么办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交够养老金可以补缴,补缴方式如下:1、社保局缴纳。对于本地人来说,是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办理的,可以交城镇职工社保,也可以交城镇居民社保;2、中介代缴。选择一个合适的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补救办法,但缴纳的数额会较高,需要支付的费用不仅有社保必须的费用,还有社保代理机构的服务费;3、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累计的,如果断缴了只要后面补缴够年限就可以。也可以选择在今后
    2023-07-08
    139人看过
  • 工厂员工因工受伤,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工厂上班时受伤可以拿到赔偿。如果是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上班时产生的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厂合并会有赔偿吗不一定。如果工厂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员工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
    2023-07-02
    320人看过
  • 如何与员工签订合同终止书
    1、如何撰写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信函解除合同通知XXX有限公司: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但是,贵公司未能忠实、认真地履行本合同,具体如下:1.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款的规定,乙方应:。但是(现场实际情况)。2.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款,乙方应:。但是(现场实际情况)。3.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款,乙方应:。但是(现场实际情况)。基于上述原因,根据本合同第条“违约责任”第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条和第条所列情况,甲方有权从当期应付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弥补损失,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和《法律条款》第条第款甲方作出如下决定:1.终止双方签署的合同《合同》2.收到本函后,乙方在天内到甲方仓库办理各类物资的交接和结算3.若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理交接和结算,甲方有权使用法律手段实现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函旨
    2023-05-07
    145人看过
  • 与员工谈终止合同怎么开场
    跟员工做离职面谈,要有面谈的流程、规范,不能瞎谈,不能瞎聊,有些注意事项。一般企业内的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有一些要求,需要给各级经理去做培训。第一步,确认辞退员工人员名单。名单来源一个就是我们公司高层开会确定比例,由用人部门提出本部门裁员清单。根据名单,总结每个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员工入职、离职时期、员工性格特征、辞职应赔偿的金额等。第二步,部门与员工约谈离职事宜。人力资源部与辞退员工的主管进行沟通,先由人力资源与辞退员工的主管进行沟通,人力资源部将相关的政策、注意事项,跟做离职面谈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沟通到位,派他去谈。他谈完之后,人力资源部再跟被辞退的员工做离职手续办理,还有离职证明等。这样做,一个是用人部门本身去谈,沟通界面会好一点。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直接就谈的话,界面会生硬一些,成本会高一些。第三步,约见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这一步就是人力资源部去谈。主要谈离职的政策。第四步,协助员工
    2023-02-19
    116人看过
  • 员工伪造的简历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1、员工伪造的简历能否终止劳动合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20条第(2)款还规定,“以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在知悉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捏造工作经验、隐瞒客观事实以达到用工目的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其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劳动合同的有效订立是以双方自愿的“约定”行为为基础的,本“协议”在劳动关系中的突出表现是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能够满足对方的条件和要求,这必须是客观的。一旦一方当事人虚构了自己的条件,必然会误导另一方当事人,这样,对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不能体现其自愿的原意。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受到欺骗,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当然无效。在具体处理上,用人单位不应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处理。因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以劳动合同的“成立”为基础的。在确认双方合同“成立”的基础上,可
    2023-05-07
    455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合同能终止吗
    工伤鉴定后如果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住院能用医保吗以后还能来工伤鉴定吗医保报销后是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之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出现了人身损害的情形的,此时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遵守法定的程序。工伤赔偿的标准包括:职工
    2023-08-13
    143人看过
  • 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是否可以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1、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是否可以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经受伤雇员本人提议,雇员可以解除或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在雇员确认工伤后,雇主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否。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作为工人的使用者和劳动条件的提供者,单方面有法律义务保护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发生工伤事故意味着雇主违反了这一法律义务。因此,当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生命负责,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的规定
    2023-05-07
    376人看过
  •  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规定
    在试用期间,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会被取消录用资格。若在试用期间,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则会被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则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则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会被取消录用资格。若在试用期间,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则会被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则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则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素材中规定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素材中规定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我们可以得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
    2023-08-30
    476人看过
  • 因为工伤终止合同条件是什么
    1、工伤鉴定报告出来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的辞职流程办理即可;2、劳动合同解除后,八级伤残的职工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
    2023-04-18
    451人看过
  • 企业是否可以在解雇因工负伤、休养的员工期间终止合同
    案例介绍:企业解雇了因工伤休养的员工高先生于2011年2月23日进入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2月23日至2012年10月31日。2011年7月31日,高先生在工作时被掉落的汽车铝环击中头部。自那以后,他一直在家休养,并于2011年8月底、9月底和11月三次将病假表发到单位2012年2月高先生回到家乡过春节时,他收到了家人的来信。最初,公司于2011年10月16日向高先生的家乡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认为高先生提交的病假证明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此后,高先生未在公司工作,也未向公司提供任何病假证明根据《员工手册》,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以高先生在10月11日、12日和13日连续三天缺勤为由终止了劳动合同,2011年高先生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处于停职和保留工资期间。根本没有旷工的问题,公司的终止是非法的。因此,启动仲裁要求公司恢
    2023-05-03
    487人看过
  • 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时,您是否仍可以申请残疾补助
    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时,您是否仍可以申请伤残补助否,工伤员工的伤残补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雇主在工伤赔偿后终止劳动合同,雇员不能再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费用。情况:赵是a公司的雇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为赵投保了工伤保险。2010年11月22日,赵在车间工作时受伤。同年12月30日,赵的受伤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1年6月29日,赵被当地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评为5级劳动能力障碍,并确认他可以安装义眼。在申请劳动仲裁后,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令终止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要求a公司支付停工工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等相关费用,并要求确认可以安装义眼(如赵称安装义眼的费用为200万元)听后,,一审法院认为,赵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应按照旧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并依法确认停工期间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住宿费等;对于赵
    2023-05-07
    243人看过
  • 工伤能否成为劳动合同终止的理由?
    如果员工无其他过失则不能合法辞退,强制辞退需进行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的程序主要为: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过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结论作出后,会书面通知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7-12
    2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员工离职原因分析
    员工离职可能是合同解除的情形,也可能是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来说需要根据员工离职的原因来作出判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同的终止是一个上位概念,包括了合同的解除。另外,合同的终止还包括了合同的履行期已经届满,双方的劳动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等其他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这时候就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而且是协议解除的情形。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出现了法定的过错行为,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规定,依法单方面地解除合同,这时候也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应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
    2023-07-11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能终止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
      不是的了,合同到期是需要续签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 员工因工致残被证明是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赔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30
      工人因工致残,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工人的残疾等级,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因工作残疾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受残疾待遇;劳动者被评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残疾津贴,工伤职工本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劳
    • 因工伤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北京市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5
      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风险提示: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甲方可否因此终止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2
      具体需看合同的约定,以及是否造成你有损失。如果有相应的违约条款,你方有损失,可以索要赔偿的。
    • 工伤复发单位能否终止合同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