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合并或分立的,以谁为当事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16 14: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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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出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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