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1:51:08 81 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了: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限于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商品房买卖不属于这一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的特殊管辖规定。

一、建筑合同管辖有效约定吗

建筑合同管辖不能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二、建设施工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对该项涉及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理解,应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第三级、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案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自制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属于什么纠纷
    自制房屋买卖出现合同纠纷的,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一方提起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写起诉状确实很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记录,通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自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诉讼自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当事人携身份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023-08-18
    46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条款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和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十)产权登记相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1)首部标题:写“民事上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写明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2023-08-16
    9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案一般多久能解决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一个月之内开庭。案件自成立之日起,开庭前要经过几道程序,相关程序到位后随即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前的几道程序: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院对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多久进行审判,要依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是三个月。一
    2023-03-03
    157人看过
  • 合同纠纷和买卖纠纷一样吗
    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是借款合同纠纷,是以金钱债务为标的的债务纠纷。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付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需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一、卖车过户要写合同吗一定得有买卖合同,这是为了证明车辆的来源是合法的,房屋买卖与车辆是一样的,没有买卖合同是不可能给办理过户手续的。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3、
    2023-06-21
    25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有哪些特征?
    1.原、被告明确,主体适格。2.案件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明确、具体。3.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正确。一、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起诉条件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应当为:1、原告须为合同的当事人,这是原告以合同纠纷起诉,成为适格当事人的条件;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能据此作出裁判;3、有事实和理由,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法院根据事实和理由作出公正的裁判;4、明确的被告;5、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管辖。二、合同中提起诉讼的条件有什么合同中提起诉讼的条件有:1、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法院的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3-02
    30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分别为支付价款、验收交付货物以及交付相关单据凭证,保证买卖行为不损害买受人权利等。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是需要法官根据案件详情以及调查结果确定的。一、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分为买方的义务与卖方的义务。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是:1.支付价款;2.验收标的物。卖方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付标的物;2.交付相关单据凭证;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二、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
    2023-06-04
    477人看过
  • 律师李**成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龙民一初字第xx号原告张XX,男,1979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海口xx路xx号之十一。委托代理人李*平,**xx律师事务所律师。139********(业务手机)被告**xx实业投资有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xx路xx城1502房。法定代表人黄*敏,总经理。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龙xx路xx大厦xx室。法定代表人陈*兰,总经理。原告张XX与被告**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张-斌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平、袁-斌,被告**永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冯*铭、张-琳,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委托代理人钟-升、符*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XX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7月16日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
    2023-05-31
    36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解决途径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一)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对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房屋质量如果是非主体不合格问题,保修期约定和质量责任约定就非常重要。因此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三种问题。1、住宅质量保修期限审查《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是否违反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及保修范围。根据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住宅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2、其他保修范围项目对于法规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保修范围项目的保修期限,购房者须与开发商补充约定。3、非房屋主体质量约定建议购房者在补充协议
    2023-03-01
    16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看是否能够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上述处理均不能明确,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一、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
    2023-04-01
    459人看过
  •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首先,购房者应尽量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时间延后,签订合同的时间越靠后,商品房的工程进度越大,购买的风险就越小。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还能延缓偿还贷款的时间。其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购房者一般都比较注重合同中商品房的房号、面积、公摊、价款、交房日期等重点内容,而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合同附件(房屋平面图、交房标准、补充协议)等内容不够关注。但恰恰这部分购房者容易忽视的内容往往会发生争议。因为实践中存在着开发商私自变更交房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更改双方权利义务,加重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减轻自己违约责任的行为。因此,作为购房者,必须要认真审查并确认房屋平面图和交房标准与开发商的宣传是否一致,补充协议中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与主合同是否一致,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另外,一套舒适的商品房,除了房屋内部的设施完备齐全
    2023-06-13
    14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开庭审理一般要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开庭审理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般买卖合同纠纷利息如何计算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没有约定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在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理由来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来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
    2023-07-27
    379人看过
  •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解决房地产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3、诉讼。公司可以将房地产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买受人商品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其中原因诸如资金短缺或审批手续欠缺等导致建设工期延长不一枚举。近年来,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正常交付的原因又有了新的表现,司法实践中发现,因开发建设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此
    2023-08-03
    108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进行房屋买卖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产生房屋买卖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不能确权?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确权吗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产生纠纷的,如果是因房屋物权归属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权。购买商品房如何防范风险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擦亮眼睛认真挑选。2、两种促销价格不可信。有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很多五花八门的价格,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整栋住
    2023-07-21
    30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率一般是多少
    一、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率怎么规定(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间的起点:(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3)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应当
    2023-03-24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买卖商品房纠纷到哪里起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
    •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
    • 商品房买卖常见纠纷一般都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1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非法将预售资金转移到其他项目或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另一种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造成的逾期交房。(2)故意隐瞒相关资质类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做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现实生活中,除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不严外,房地产开发企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司法解释合同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6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决办法,买卖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0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当事人反悔的应对、定金返还、合同效力、房屋质量、面积误差、迟延交付(迟延支付)、担保贷款、登记备案、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等问题。如: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