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权益保护十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01:00 454 人看过

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作两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只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有一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权掌握在工作近十年的用人单位手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将被辞退,以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三)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无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别无选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20条和第83条明确规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有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一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试用期内和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只能约定劳动者承担两种情形的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对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禁止条款的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的非法用工人员可以随时辞职p>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离开企业的三种方式: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不损害和谐的前提下聚散;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后即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三是只要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即:(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迫劳动者冒险劳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在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发生时,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用内部规章制度处罚劳动者,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予以公布,或者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的,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由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的,并非是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国家实施社会保险法是为了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社会保险卡可以网上注销吗社会保险卡可以网上注销。登录当地的政务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后就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注销手续。但是社会保险很重要,注销需谨慎。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可以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二、农村户口可以办理社保吗农村户口可以买社保。购买社保与是否为农村户口无关,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
    2023-02-18
    188人看过
  • 如何维护职工权益
    债权人会议
    1、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的政治权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主要渠道。充分利用这一渠道体现职工的政治权利,既是工会组织的权力也是工作组织的义务。在推行所务公开的过程中,我所不断拓展渠道,坚持以职代会为所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所务公开民主监督职能,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单位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我所各项工作的稳定发展。2、开展职工素质工程,维护好职工的发展权现代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人的发展的基础上,因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职工素质的提高是双赢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要靠职工素质的提高来实现,而在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又必然会促进职工素质的提高。工会必须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积极为职工自我发展搭桥铺路。3、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好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帮扶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所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互
    2023-03-27
    71人看过
  • 女职工哪些特殊权益受保护?
    产假、性骚扰、禁忌劳动……这些热门词汇,将刚刚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推向舆论的中心,也让广大女职工充满了期望。《特别规定》正文16条,附¼4项19条,其中涵盖了女职工哪些特殊权益?其施行将为全国1.37亿女职工的工作环境带来怎样的变化?如何平衡权益保护与促进就业的关系?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梳理热点话题,解答公众疑问。【热点一】覆盖所有用人单λ,女农民工列入保护范Χ《特别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λ、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λ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仅覆盖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lamb
    2023-04-22
    236人看过
  • 如何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一、如何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
    2023-04-28
    277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规定
    公司破产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其中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切身利益。那么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规定是什么呢。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规定:1、《企业破产法》第6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的责任;2、第8条,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3、第48条,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第59条,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5、第82条,重整计划草案职工的分组表决权,即债务人
    2023-02-24
    305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保护
    劳动法中对于女职工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一、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法》是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对切实保护我市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以女职工妊娠、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二、女职工保护是啥关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下列内容:禁止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他。
    2023-03-21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职工权益怎样保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司职工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依靠的必不可少的力量,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对于这些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 如何保护职工权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司职工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依靠的必不可少的力量,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对于这些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 如何保护职工权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对于这些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来促进和保证其实现。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中,涉及工
    • 职工权益有哪些保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4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
    •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2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