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垫资行为在我国国内建筑业的出现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并在当时的建筑市场上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垫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且到了愈演愈烈的地步,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增多。所谓建设工程垫资是指投资者及建设单位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到工程的一定阶段,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保证金)。一般来讲,实践中往往表现为施工单位分批垫资施工,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每一施工段段结束后再支付工程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例如:施工单位先垫资完成基础施工后,建设单位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再往后依次类推。换句话说。就是施工单位自己先掏钱给建设单位建房,工程建好后,建设单位再付款的一种合同方式。
一、工程垫资施工的优点
认定垫资施工的有效性是房地产市场提高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积累的重要手段。认定垫资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就意味着消灭了一项交易活动,即使当事人希望其继续有效也无济于事。而该合同一旦被宣告无效,就要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这将会增加不必要的返还费用,造成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因此,过多的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在经济上无疑是低效率的。
二、工程垫资施工的缺点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虽然垫资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垫资施工也会对社会和和行业带来许多弊端。
一方面、大量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揉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后,因为大部分建设单位是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为了尽快拿到垫资款和工程款,必然要加快工程进度,在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其工程质量也必然会下降,这就会使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损。
-
工程垫资施工是否有效,工程垫资的比例是多少
395人看过
-
垫资承包施工
74人看过
-
央企工程能要求施工方垫资吗
439人看过
-
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是否违法
381人看过
-
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垫资施工?施工垫资的法律依据
370人看过
-
垫付工程款利息如何确定,垫资承包工程的表现形式
371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工程施工应该怎么垫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3目前,工程垫资在法律上没有禁止,属于有效法律行为。但为避免风险,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垫资款,否则可以拒绝交付已经完工的工程。同时,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款的利息,如果甲方资金较紧张,一般会同意在合同中约定垫资款利息的。另外,也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甲方逾期支付垫资款的,应当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有可能,还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垫资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施工工程“垫资”要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6目前,法律上没有禁止工程预付款,这是一种有效的法律行为。但是为了避免风险,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规定甲方应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预付款,否则可以拒绝交付已完成的工程。同时,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款的利息。如果甲方资金紧张,一般同意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利息。此外,如果甲方在施工合同中逾期支付预付款,也可以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有可能,也可以要求甲方提供预付款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
-
工程安装施工在哪些情况下允许垫资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6工程建设中允许垫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施工有效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这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施工合法有效的开始。《司法解释》出台以前,对于垫资施工,一直被认为是无效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怎样算建筑工程施工垫资的利息?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0工程垫资按照早前的规定属于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行为,直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才将垫资行为合法化。而2015年9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又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都纳入其中,进而更加确认了垫资行为的合法性。 鉴于垫资是承发包双方根据市场经济“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合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