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后的法律处理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1:20:41 151 人看过

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

1、双方合同关系消除;

2、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不会失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终止合同都有哪些条件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双方约定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1、乙方或加盟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2、乙方或加盟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展清算程序;3、乙方财产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4、乙方解散。关于纠纷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出现纠纷是很正常的事情。特许双方的利益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因此一旦纠纷出现,双方应该彼此真诚的交换意见,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xx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023-06-09
    497人看过
  •  合同终止方式:探讨承揽合同的解除方法
    本文介绍了承揽合同的特点以及合同终止的一般规定适用于承揽合同。同时,指出承揽合同当事人可以基于特殊的法定终止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包括为承揽人解除权。对于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承揽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承揽合同的特点,我们可以得知承揽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具体形态。同时,合同终止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承揽合同。因此,我们可以将原句改写为“承揽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具体形态,合同终止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承揽合同。”但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的,当合同履行中,这种信赖关系受到破坏时,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因此,承揽合同当事人除了可以基于一般的合同解除原因解除合同外,还有以下特殊的法定终止合同的原因:即为承揽人解除权。对于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协助义务根据我国《民
    2023-12-22
    200人看过
  • 探讨工程合同终止后的结算方式
    工程合同终止结算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终止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工程结算的意义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二)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
    2023-08-16
    96人看过
  • 购房合同终止后房产归属及处理方法
    购房合同终止房款肯定需要返还购房者。1、如果是购房者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无法主张开发商返还了。2、如果是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
    2023-07-06
    354人看过
  •  退休返聘合同的终止方式
    该段内容讲述了企业终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根据国家规定,在职人员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而退休返聘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因为他们本来就有退休金。此外,退休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补偿。在职人员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因没有了收入,国家规定企业要支付补偿金,退休返聘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其本来就有退休金,因此不需要。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素 材 : 关 于 退 休 返 聘 劳 务 合 同 的 解 除 问 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然而,关于退休返聘劳务合同的解除问题,需要结
    2023-09-11
    329人看过
  • 合同终止原因的呈现方式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合同终止协议怎么写?确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某某合同。也可以在该条款中写明导致合同不再继续履行的原因。2、确认合同终止的时间。3、列明因合同终止履行,给各方造成的影响,比如造成的损失等。4、列明对损失的弥补办法。5、列明本终止合同的时间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
    2023-07-02
    157人看过
  • 民法典店铺终止合同怎么赔偿,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店铺终止合同怎么赔偿店铺租赁合同如果是提前终止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解除包括
    2023-04-19
    129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方式
    1、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出现了合同解除的情形时,当事人可通过行使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2、协商解除。合同成立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因协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故又称之为事后协商解除。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合同依法解除。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比如法律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第二类是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拒绝履行,难以强制履行或强制履行成本过高的。一、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3)
    2023-02-21
    219人看过
  • 出租人终止合同后承租人转租的处理方法
    出租人终止合同时被承租人转租,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转租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7-07
    70人看过
  • 终止合同协议书怎么写,终止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年月日二、终止合同的方式有哪些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023-06-01
    500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
    2023-04-27
    373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工资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进行赔偿,如为劳动合同期满,没有提高或者原待遇续签的,需要支付赔偿,赔偿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能要求补偿吗?一、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仍在单位工作,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尽快续签。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不续签劳动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
    2023-07-17
    230人看过
  • 委托合同单方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
    一、委托合同单方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委托合同单方终止的法律后果如下: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二、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以下两种: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三、委托合同的解除要注意什么委托合同的解除要注意当事人
    2023-05-03
    426人看过
  • 终止与中止:合同结束方式的比较
    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终止函范本格式合同终止通知函(位置居中)____________: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通知方(签名或
    2023-07-03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法定合同终止的情形与方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法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合同清偿,即按照约定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债务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可以抵消清偿;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存;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抛弃债权;混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 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和纠纷的处理方式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双方约定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加盟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加盟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展清算程序; 3、乙方财产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关于纠纷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出现纠
    • 合同终止后定金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合同终止后能否适用定金罚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还有法律意识的加强,大部分的人在商务活动中都选择签订合同,以防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有时也会要求其中一方先交付一部分的定金,在违约之后定金也不予退还,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合同终止后定金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呢?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孙宾泽律师解析。合同终止后定金责任的争议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
    • 厂方如何处理合同到期后的终止?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05
      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前,如果房东愿意继续租赁给自己,双方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在签订租赁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房屋主体资格:签约方是否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是租客,则至少应获得相应授权。否则,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 房屋状况及装潢:房屋的状况和装潢情况应该详细记录,以避免在退租时发生纠纷。 3. 转租问题:明确约定租户是否有权转租,以避免在退租时发生纠纷。 4. 房屋修
    • 终止怀孕女员工的,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女职工在“三期”时遇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却能享受特别待遇。所谓“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在女职工“三期”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