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确诊白血病,单位是否会提供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17:35:13 348 人看过

先是需要看此病是否为工作引起的职业病。如果查明是因为工作环境引起,可以鉴定职业病并申报工伤,根据鉴定级别给予赔偿。工伤赔偿是有标准的,依据的是工伤鉴定等级。诊断为职业病后,需要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报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再申报工伤鉴定,取得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再根据级别计算赔偿。

白血病患者获赔保险金5万元

原告于女士2003年4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产品,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05年3月,经诊断,原告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该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但保险公司以患者投保前曾做过骨髓穿刺并未将“骨髓增生活跃,大致无异常”的结果告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因此原告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投保书中记载的“过去三年活检结果无异常”,不构成原告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判决保险公司10日内给付原告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了上诉。本案近日进行了终审判决,认为法院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成焦点审判中,保险公司辩称,原告在接受健康状况检查询问时,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原告在2001年曾因为发热做过骨髓穿刺,检验结果显示骨髓增生活跃,医生要求定期复查,表明原告购买保险前曾做过骨髓穿刺且结果异常,但没有如实告知。因此,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解除与原告的保险合同,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7082.7元。但原告指出,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在她投保时并未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只要求原告在空白投保书上签字,即使健康告知事项有不实之处,也不应该由投保人承担责任。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穿刺结果不代表结果异常终审判决原告获赔5万元原审认为,原告在2001年接受骨髓穿刺的结果“骨髓增生活跃,大致无异常”,虽然在医学上存在某些不同于常人之处,但原告作为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人,没有亲自到医院领取穿刺报告(该报告中记载患者未到)的情况下,没有理由理解为检验结果有异常。因此,原告投保书中记载的“过去三年活检结果无异常”,不构成原告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10日内给付原告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原审判决进行了上诉。保险公司认为,虽然被保险人2001年接受骨髓穿刺后没有亲自到现场领取结果,但“患者未到”的结论不能代表患者不知道骨穿结果。此外,骨髓穿刺属于具有创伤性的检查项目,因此在临床上比较慎用。被保险人投保前已进行过骨髓穿刺,证明医生已经确定患者病情严重,但被保险人并未如实告知本次检查相关事项。法院经过再次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在对原告进行投保问询时,投保人所答复的事项为“您在过去3年是否有下列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活检及其他检查?”,回答是“否”。但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病例记录,其中并没有记载不具备医学常识的人所知晓的异常结论,保险公司反驳的证据不足以反驳投保人的诉讼请求,投保人不构成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此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专家视点:告知义务中的“理性人”标准梁-鹏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体检结果中的“骨髓增生活跃,分类大致正常,医生要求定期检查”,表明被保险人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患有某种疾病。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该体检结果的陈述并不能表明自己已经知道患有某种疾病。这就是本案的核心争议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在公司上班期间得急性白血病公司有什么赔偿
    先是需要看此病是否为工作引起的职业病。如果查明是因为工作环境引起,可以鉴定职业病并申报工伤,根据鉴定级别给予赔偿。1、工伤赔偿是有标准的,依据的是工伤鉴定等级。诊断为职业病后,需要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报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再申报工伤鉴定,取得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再根据级别计算赔偿。2、工伤赔偿有下列项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鉴别方法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
    2023-04-21
    129人看过
  • 企业员工白血病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医疗期结束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赔偿。一、什么情况是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未支付代通知金的,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会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辞退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2023-03-27
    386人看过
  • 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单位是否有责任
    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单位是否有责任要看是否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工伤能用医保吗?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当事人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受伤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看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那么肯定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二、被同事打伤公司会有责任吗被同事打伤公司是否有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被同事打伤,公司有责任;2、如果是私人原因或者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打伤,那么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工作原因被打伤,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
    2023-03-19
    236人看过
  • 员工不提供口罩单位能否要求上班
    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非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因此,员工不能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一、产假提前上班工资怎么算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是按照平时正常工资支付的,但是不建议提前上班,休产假是法律赋予与你的权利。《计划生育法》第26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女职工休产假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当然,如果职工同意提前上班则另当别论了。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
    2023-03-20
    237人看过
  • 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能否拒绝上班?
    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也不能拒绝上班,虽然《安全生产法》有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但是对于一般企业,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有个别地方,比如北京、广东区域有规定表示,通风良好且彼此确认健康状况良好的环境下可以不佩戴口罩。所以,员工是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决绝上班的,如果在特殊时期单位提供了口罩给员工也是企业对员工关怀的体现。一、口罩在医保范围吗一般来说医用口罩是可以刷社保卡的,是可以进医保的,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将口罩纳入了医保范围。比如陕西西安。因为医用口罩也是属于医用保障用品,还是属于医用药品的范围之内的,也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也可以用社保卡进行抵扣。因此是可以用社保卡之中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来购买医用口罩的。二、公司不发工资条合法吗?不合法。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
    2023-04-10
    240人看过
  • 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能否拒绝上班
    如果是需要口罩保护的单位,那么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能拒绝上班。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而提供口罩则属于用人单位需要履行的劳动安全的义务。因此,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能拒绝上班。一、央视口罩执行标准《一次性口罩制造包装生产线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明确一次性口罩的分类,规定一次性口罩的尺寸要求、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处断裂强力要求以及成品合格率等,将大大提升一次性口罩自动化生产速度和品质,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二、卖假口罩是否会受到处罚卖假口罩要负法律责任。卖假口罩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行政处罚,会被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是在疫情期间卖假口罩的将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将要负刑事责任。三、旅游中戴口罩违法吗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不配合者情节严重
    2023-02-19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在单工作期间得了白血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2
      这个要看你的工作和你的疾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 个人在单位上班期间脑出血生病,单位该如何赔偿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ptioj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
    • 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班期间患白血病是否有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要先做职业病鉴定,再根据结果来确定怎样赔偿。
    • 员工上班期间受伤住院单位是否给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员工上班期间受伤住院单位应该给赔偿。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为了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都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
      如果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否则不能算为工伤。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