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供犯罪所用”的财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45:24 300 人看过

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供犯罪所用存在认识分歧。比如,实施犯罪时用于联系的手机,有些被扣押后随案移送,有些被扣押并提取相关证据后发还,有些则在服刑完毕后发还。刑法上述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该财产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具有特殊预防的属性;也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具有内在的惩罚性。笔者认为,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是指该财物直接且专门用于犯罪。

直接用于犯罪是指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均有直接关系。首先,该财物由犯罪主体使用,犯罪主体已经或实际上能够处分该财物,比如杀人用的刀具、飞车抢夺中使用的车辆等。其次,该财物对犯罪结果的实现起决定性作用,比如赌博用的资金、绑架用的刀具等,决定了犯罪行为的完成,应予没收。如果对犯罪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则不是没收的对象。最后,该财物在诉讼中具有证据价值,对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和犯罪成立与否具有重要甚至决定性的意义,这点也从侧面反映出该财物与犯罪之间的紧密关系。

专门用于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具有将该财物用于犯罪的故意,而不论该财物是否正在用于犯罪。无论犯罪发展至何种阶段,都不影响供犯罪所用财物的定性。以犯罪预备为例,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明文规定处罚犯罪预备行为的情况下,被犯罪分子专门用于犯罪的财物才能被没收,即刑法第64条的适用应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过失犯罪中涉及到的财物,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实施犯罪的故意,也就谈不上专门用于犯罪。

专门用于犯罪的判断,还应考虑财物的主要用途和用于犯罪的次数。当财物同时承担着多种用途时,要看该财物的主要用途是否用于犯罪,比如载客用客车顺便装载赃物,则该车并非专门用于犯罪;反之,如果该车专门用于运送赃物,为掩人耳目而载客,则属于专门用于犯罪,应予没收。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专门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2年内3次以上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应当予以没收或者责令拆毁。由此也可看出立法精神的相通之处。

此外,如果财物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合法用途,只是偶然用于犯罪,则要根据犯罪时该财物的具体用途来判断,如果是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应予以没收。比如,行为人在商店盗窃财物并藏于所穿衣物中,对于该衣物,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为盗窃而专门准备的则属专门用于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临时起意盗窃的,则该衣物并非专门用于盗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为盗窃财物招摇撞骗的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为盗窃财物招摇撞骗的犯罪行为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一、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1、侵害的客
    2023-03-23
    420人看过
  • 网络传销从犯的犯罪所得如何认定
    一、网络传销从犯的犯罪所得如何认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传销从犯的犯罪所得是指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财物。《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点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
    2023-06-02
    311人看过
  • 挪用救灾物质构成犯罪如何认定
    挪用救灾物质构成犯罪的认定标准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根据刑法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会判多久?根据刑法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
    2023-04-11
    410人看过
  • 私分罚没财物罪如何判刑和罚没财物罪如何认定
    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犯罪行为。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规定是什么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1、这里的罚没财物包括:(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2)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组织的行政罚款,例如环保部门对污染环境、限期不改的企业施以行政罚款,交管部门对违背交通法规、违章驶车的车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罚款等等。(3)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
    2023-08-12
    500人看过
  • 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处罚
    一、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挪用的对象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等七项款物,如果是挪用其他的款物,则不能构成本罪。须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认为,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抗洪、
    2023-03-30
    491人看过
  • 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抢劫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有以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盗窃罪共犯的认定主观上存在帮助他人盗窃财物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存在帮助他人盗窃的行动,同时为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人完成盗窃创造了一定的便利条件,起到了辅助作用,都应当认定为窃犯罪共犯。在该罪的认定中,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所
    2023-08-16
    269人看过
  • 提供犯罪资金实施诈骗如何认定
    1、当事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为诈骗活动提供资金的,按诈骗罪共同进行处理。2、依据其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诈骗财产数额等情况进行量刑。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一、诈骗行为与其他行为的划分1、认定诈骗行为与借贷行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2、认定诈骗行为与因亏损躲债的行为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
    2023-03-02
    380人看过
  • 如何认定猎捕野生动物的动物的犯罪事件
    猎捕野生动物犯罪的犯罪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一、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以下条件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
    2023-04-06
    323人看过
  • 财物所有人盗走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如何定罪
    财物所有人盗走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如果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应当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及时返还被告人。对扣押,冻结的财物如何处理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3、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查封、
    2023-08-03
    172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如何认定犯罪未遂)
    1、刑讯逼供罪的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至于他们是否有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2、刑讯逼供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所谓肉刑,是指直接施加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人身,可使其身体健康遭到损害或者肉体、精神遭受痛苦的摧残手段。如捆绑、吊打、使用械具、刑具等。所谓变相肉刑,是指上述肉刑以外的其他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肉体、精神遭受痛苦折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如长时间冻饿、站立、罚跪、晒烤、使用强烈灯光照射不准睡眠、轮番不断审讯不准休息等。另外,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
    2023-08-16
    330人看过
  • 受托的财产使用背信犯罪的如何认定处罚?
    刑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立案标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指的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其立案标准为:1、擅自运用的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超过三十万;2、数额在三十万以内,但多次对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进行擅自运用,或对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进行擅自运用;3、其他严重情节。《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2023-07-28
    311人看过
  • 如何认定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
    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指集体经营组织所拥有的所有权属于该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是指通过捐助或专项基金手段募集的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慈善性质的款物;其二,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其中,根据本法第92条的规定,私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拟定的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虽然实际上属于公民个人,但是由于它们处于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
    2023-06-12
    222人看过
  • 过失损坏公共财物罪如何认定
    《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损坏是指使财物受到破坏,从而部分丧失财物的价值或者使用价值。非法占有与毁坏的区别,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行为与“非法毁坏”行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客观上两者都排斥了权利人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侵害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以依照财物的本来用途利用和处分为目的,后者则以毁坏为目的。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不仅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在物理意义上的实际控制,通常也表现为行为人遵从财物的本来用途进行利用和处分,以实现财物的价值或取得相应的利益。所谓本来用途就是财物自身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还包括审美等其他价值。一般而言,非法占有人不会无故将占有的财物轻易毁弃
    2023-04-17
    238人看过
  • 挪用他人财物犯何罪?
    挪用他人钱财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知才处理。挪用公款二万构成什么罪?挪用公款2万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
    2023-07-15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获取的财物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应当如何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8
      以下是德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你所作的解答,请你认真研读: 本罪的主观方面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
    • 如何认定罪犯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方式有:首先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孽息应该由相关部门保管妥当,不可缺失遗漏。其次对于被害人合法的财物,应该及时返还,减小其损失。最后如果查处的是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应该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 提供犯罪工具罪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2
      刑法对于“作案工具”并无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理论,从用途上讲,“作案工具”应专门或主要用于供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使用;从功效上讲,它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作案方便,对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目的的实现起关键或主要作用。 因此明知犯罪嫌疑人要进行作案而提供工具的,属于共同犯罪,可按从犯处罚。
    • 公民在办案中为犯罪的人提供遮挡隐藏处所财物和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民有线索就要提供,否则就属于包庇,等于是妨碍公安机关办案,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
    • 怎样认定犯罪既遂犯罪,刑讯逼供罪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1
      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事提供或使用暴力提供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致人残疾、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罪行受到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