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吃饭继续回家认定为下班途中
2009年5月15日晚上8:30,郑州二七区某食品厂女工下班,在附近一个经常吃饭的小餐馆吃了碗馄饨,在回单位宿舍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郑州二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女工中途吃饭,并非上下班途中,因此为非工伤死亡。
女工家属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虽然吃饭与下班的目的没有直接联系,但属于生活中合理的短暂停留,并没有中断或改变其下班的目的,应认定是在上下班途中。
2010年6月9日,郑州市二七法院对一审判决,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判令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改路线接妻子一起回家
也算下班途中
2007年5月1日17时,江西南通某公司员工杨某下班时得知妻子加班,决定骑摩托车走南线等妻子下班后一同回家,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2008年2月2日,劳保局认定,杨某下班应从北线回家,发生事故地点不在其下班应经过的合理路线内,死亡不属工伤。
杨某家属不服,向上级劳保局提起复议,上级劳保局撤销了原非工伤认定。
杨的工作单位不服,提起诉讼。
南通市法院认为杨某选择南线返回,是为了陪同妻子一起下班,属人之常理,符合公众的普遍认识标准。南、北两条路线相差4.5公里,而杨某使用的是速度较快的摩托车,因此,南线的距离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判决上级劳保局的撤销行为有效,杨某之死应属工伤。
一审判决后,工作单位上诉。
南通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工伤:上下班途中不同与回家途中
409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中的“途中”如何理解?
438人看过
-
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中风怎么处理
476人看过
-
什么情形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339人看过
-
下班途中办私事后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是工伤吗
237人看过
-
员工下班途中猝死,为何工伤难认定?
456人看过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
-
请假后回家的路途工伤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能否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5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原意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的“家”的界定,考虑到“上下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应做扩大化理解,采用合理化的标准,而不是仅限于认为“上下班”就是上班了、
-
下班后吃饭再回家途中出车祸算不算自首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不得不说,这种非典型性工伤,具体算不算还是由当地劳动局说的算。在我看来,应该是不算的。因为上下班途中所强调的:目的地是上下班(即往返于公司和住所),地点是途中,时间是往返途中。你去了吃饭地点,就代替了回家的目的地,也就是说下班已经结束了。后面的从饭店到你家属于你个人私人生活行为,与公司不再有关系。再打个夸张的比方,你吃了个饭,再去喝个酒,洗个澡,唱个歌,睡个觉再回家如果都算工伤,那么公司将要对所有
-
下班回家在路上吃了饭,回家途中出了车祸是否属于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吃饭是一个人延续生命的正常活动,是为第二天工作储备能量的行为,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只要属于非本人主要以上的责任,可以申请工伤。
-
在工厂加班出厂后在家中吃饭回家途中发生意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加班出厂吃饭遭受事故伤害,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职工加班中途,因为单位没有食堂,出厂就近吃饭的,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