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的住房能否设立居住权人的子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5: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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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同意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
由于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只能由享有居住权的公民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居住权不能转让或继承,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
房屋共享的小产权房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小产权房能设立居住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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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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